超級警監

第101章 誰是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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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誰是參謀?

七點剛過,天色已暗,剛下班才一個多小時的海東縣公安局幹警,又被各自上級緊急召回,從四麵八方絡繹不絕地往局裏趕。

二樓會議室裏,縣長助理兼縣公安局長劉光延,正向一直在海東督辦“6.26案”的省廳刑偵局楊副局長,以及剛抵達海東的市局邱副局長匯報情況。

“……除了要求我們聯係和找到參與偵破十二年前那起命案的幹警之外,‘八零幺’要我們提供‘6.26案’所有案卷材料,要求專案組主要成員加入他們的清查組,要我們提供能夠同時容納三個清查小組辦案的場所。”

“命案必破”不是口號,為了讓“平安江省”實至名歸。

省公安廳不僅要求凡是發生命案,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主管刑偵工作的局領導、縣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破案;

要求3日內不能破獲的,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應親自組織研究,部署偵查工作;10日內不能破獲的,市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應再次前往現場會診案件,研究部署推進措施。

並且實行刑偵總隊長和副總隊長(省廳刑偵局正副局長)負責製,由刑偵局長、副局長包片指導偵破命案,從而形成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上下聯動、責任一體的命案偵破聯動機製。

“6.26案”死亡兩人,手段殘忍,受害人身份特殊,屬於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命案。省廳掛牌督辦,曾向全社會和被害人家屬作出過“案件不破,專案不撤”的承諾。

命案發生之後,省廳刑偵局副局長楊忠旺在海東整整督導了三個半月。

但他的片區很大,不可能總呆在海東。雖然無法做到“專案不撤”,但這一年多他每天都會給專案組打一次電話,詢問偵破進展。一有機會就來海東與重案組成員開會研究,幾乎每個月都會來一兩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