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門

第20章 偷王之王

字體:16+-

第20章 偷王之王

招待達爾喀活佛的聯歡會,在活佛下榻的“德雲”酒店舉辦。

主辦方是宗教管理局。

蕭凡出席了這個聯歡會。

一般來說,局裏舉辦的活動不會通知蕭凡去參加。這麽多年來,蕭凡隻是在宗教局掛個名,每年在宗教局上班的時間,前前後後加起來可能都不超過十天。以至於現在,整個局裏恐怕隻有局長秘書老王才知道宗教局還有一位名叫蕭凡的享受副處級待遇的幹部。

老蕭家的大牌子,值得這個臉麵。

隻有像今天這樣的聯歡會,局長才會特意讓老王通知蕭凡參加。

原因無他,在於達爾喀活佛的身份太敏感了。達爾喀活佛此番是秘密赴京,名義上他是高原的活佛,事實上早已出國。此番是作為某位同樣居住在國外的首領大喇嘛的特使,秘密到首都來進行會晤的。

達爾喀活佛在高原宗教體係裏的地位,不算太高,屬於“法王”級別的。不過因為他追隨首領大喇嘛的時間很長,極得首領大喇嘛的信任,經常作為大喇嘛的特使,與各方政治勢力進行秘密會晤。

對此,官方也非常謹慎。

達爾喀活佛一直由宗教局出麵接待,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外事部門和內政部門的重要領導露麵。

大家都小心翼翼的。

包括宗教局費局長都如履薄冰。

這個時候,費局長自然想起了蕭凡。蕭凡出席這個聯歡會,基本上什麽都不用做,隻要在聯歡會上露個麵,和達爾喀活佛握個手就行了。

費局長需要蕭凡給他做個見證,萬一今後有什麽誤會,蕭凡可以成為他的證人。宗教局一個享受副處級待遇的年輕幹部,在高層大佬眼裏,什麽都不算,和空氣差不了多少。但老蕭家嫡長孫這個身份非同小可,任誰都不敢輕視了。

這麽多年來,費局長一直很關照蕭凡,在為他保持幹部身份的同時,給了他百分之百的自由。關鍵時刻,蕭凡自也要給費局長幫點忙。

但隻有蕭凡自己知道,他之所以推遲趕赴江漢省的行程,專程跑來參加這個聯歡會,真實目的到底是什麽。

“德雲酒店”是宗教局的定點酒店,按照四星級標準建造的,在目前的首都,談不上最豪華,自然也談不上不入流,中上水準吧。宗教局每有宴席,酒會,都選在德雲酒店舉辦。

今天的聯歡會,實則就是個酒會。

達爾喀活佛不禁葷腥,也不忌酒,這是他們的教義允許的。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教義和戒律有很大的區別。

蕭凡老早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務”,與達爾喀活佛握了手,寒暄幾句,便端起一杯清茶,坐在酒會大廳的一角,臉帶微笑,慢慢品茶,看著場中的一切。

這一回,辛琳沒有站在他的身邊。

在一切類似的場合,辛琳都不會公開露麵。

像這樣帶著明顯政治意味的酒會,規矩還是比較嚴的,大家都帶著假麵具,言談之間,彬彬有禮。和一些盛大的外交酒會比較而言,在這樣的酒會上,就有一些獨特的情形很難看到。

比如說——小偷!

對的,就是小偷。

越是盛大的外交酒會,出席的外交人員越多,“小偷”就越多。是真的偷東西,直接從人家的口袋裏往外掏,被偷的人永遠都不會發現,而且會製造機會,讓人把東西偷走。

多數“小偷”都是衣冠楚楚,儀表堂堂的外交官。

說白了,就是在交換情報。

今天這個酒會,和那樣的場合不同,無需用這樣的方式來進行情報交換,所以也就不會有“小偷”。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

蕭凡一杯茶尚未喝完,小偷就出現了。

一個真正的小偷。

現在的身份,是酒會的服務人員,看上去三十幾歲不到四十歲的樣子,西裝革履,打扮得齊齊整整,手裏端著一個托盤,在人群中穿梭來去,方便客人們取用托盤裏的酒漿飲料。

這位服務生個子不高,最多也就一米六五的樣子,長得還算周正,隻是表情略略有點生硬。但這無所謂,不會有人去在意一個普通的服務生是否笑靨如花。托盤子的姿勢十分瀟灑,動作流暢,托著酒水在人群裏繞行,輕巧如燕,絕不會磕到碰到客人,“業務”嫻熟無比。

蕭凡嘴角浮起一絲饒有興趣的笑容。

他果真來了。

偷王之王——諸葛映徽!

據說這個世界上,沒有諸葛映徽偷不到的東西。隻要他想偷,哪怕你把東西藏在全世界最昂貴的保險櫃裏,外加十二重防護,在諸葛映徽麵前,都形同虛設。

他一定能把你的東西給偷走!

當然,這是江湖傳聞,未免有誇大之嫌。但能有這種傳聞,本身就已經證明了諸葛映徽“偷技”的高明。否則,怎麽人家不去傳聞別人,偏偏要傳聞他呢?

有關諸葛映徽的傳聞,遠不止這麽一點,多得很。

比如諸葛映徽自己,就絕不承認自己是“偷王之王”,不敢當。

諸葛映徽說,在意大利,還有一位高手,“竊技”在他之上,那個外號叫做“上帝之手”的意大利佬,才是真正的偷王之王,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偷界”第一高手。諸葛映徽曾經和他切磋過,甘拜下風。所以,諸葛映徽自稱諸葛將軍。

這個典故,出自古龍先生的小說《楚留香傳奇》。楚香帥號稱“盜帥”,是小偷之王,盜中之帥;書中還有一位“偷界”高手,“竊技”僅次於楚香帥,號“李大將軍”。

諸葛映徽便自認大將軍,“竊技”第二。

但誰都不信。

反正也沒人見過那位“上帝之手”,鬼知道這個世界上有沒有那麽一個人,或許壓根就是諸葛映徽自己杜撰的,作為自己臆想中要超越的對象。

所謂高處不勝寒。

在東方,至少還沒有人見過“竊技”更在諸葛映徽之上的家夥。

對於能夠在某個領域達到登峰造極境界的人,蕭凡都會高看一眼。不管怎麽說,這就是能耐。至於“偷王之王”是不是值得讚賞,那就另當別論了。

蕭凡知道,諸葛映徽今晚上一定會出現,他是衝著達爾喀活佛隨身攜帶的那卷密宗“聖經”下卷而來的。

達爾喀活佛隨身攜帶的這卷“聖經”下卷,非同小可。據說是密宗大活佛宗喀巴大師當年明悟大道之時所手書的心得感悟,分為上下兩卷,被奉為密宗黃教的聖物之一。

達爾喀活佛攜帶這卷經文赴京,是為了表示誠意,允諾可以交由宗教局複印一份,作為研究之用。而“聖經”上卷,則沒有提起。宗教局的領導,自然也不會提這個話題,以免引起不快。

諸葛映徽現在偷東西,完全是因為興趣。

這卷經文,可以算得是一個很不錯的目標。

他偷這卷經文,絕不是為了賣錢。一個人擁有了“偷王之王”這樣的外號,如果還要為錢而煩惱的話,簡直就是個白癡。但白癡是成不了“偷王之王”的,所以,這是個悖論。

諸葛映徽此番出手,隻是想要滿足自己的某種欲望。

盡管酒會也有一定的安保措施,畢竟達爾喀活佛是首領大喇嘛的特使,人身安全必須得到保障。卻沒人想到,活佛隨身攜帶的“聖經”會成為竊賊的下手目標,不然安保措施還會再提高一個等級。

但那也不會有作用的。

隻要諸葛映徽來了,這卷“聖經”就已經可以算是他的囊中之物。

蕭凡品著清香四溢的茶水,臉帶微笑看著個子矮小的“服務生”在不經意間來到正在和費局長聊天說話的達爾喀活佛身邊,看著他從活佛身上輕輕鬆鬆地取走一個黃色封皮的經卷,順手再將一個同樣顏色同樣體積的“經卷”放回去。

“偷天換日”在瞬間完成,動作宛如行雲流水一般,堪稱“賞心悅目”。

原來無論那樣“工作”達到最高境界的時候,都會讓人賞心悅目。

達爾喀活佛,費局長以及周圍的客人,沒有任何人察覺諸葛映徽的小動作。

諸葛映徽得手之後,甚至沒有馬上離開酒會現場,而是端著盤子繼續穿梭於人群之中,直到盤子裏最後一杯飲料被一位女士取走之後,囂張至極的“服務生”才一手翻轉玩弄著托盤,瀟灑地離開了會場。

諸葛映徽如果特別留意一下的話,就會發現,在他離開之前,蕭凡已經先一步走了。

偷王之王才不會去關注這樣一個宗教局年輕的小幹部。

很快,他就腳步輕盈地出現在了德雲酒店的地下停車場。不過這個時候的諸葛映徽,早已換了服飾,一身合體的阿瑪尼男裝,右手甩著一串車鑰匙,不徐不疾地向地下停車場的一角走去,臉上帶著滿意的微笑。如果不是個子比較矮小,身材太不起眼,此刻的偷王之王,也算得是一位風度翩翩的美男子了。

在他身上,絕對看不到一絲一毫小偷的猥瑣氣息。

隻有偷王之王的“王者風範”。

有一句話經常掛在諸葛將軍的嘴邊:做小偷,也是可以很有風度的。

PS:推薦票,收藏神馬的,大家能再給力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