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3章 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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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三百一十三章 幌子(召喚保底月票)

嗯?陳太忠聽得眉頭一皺,心說你們上手段的時候,也不知道悠著點,真是能給我添亂,不過下一刻,他決定還是先弄明白一點,“在分局裏被打死的?”

“哪裏,小偷小摸是歸派出所管,”朱奮起幹笑一聲,“是被憤怒的群眾打死的……”

盜竊是發生在人民商場,小偷是兩個年輕人,一個打掩護望風一個負責偷,在偷一個女士的時候,被攤主發現了,攤主大喊一聲,“你個賊娃!”

“找死啊你,”這倆小偷是外地的,偷的時候根本就沒在意攤主,這年頭的事情就是這樣——哪怕別人都知道他倆在偷東西,隻要失主不知道,那就無所謂。

尤其是這攤主,在固定地方做買賣,須得防小偷的同夥找後賬,所以小偷偷東西的時候,最不怕的就是攤主。

而這個攤主的反應,也超出了小偷的想像,一般情況下,攤主也就是使個眼色什麽之類的,還要防小偷惦記上,哪裏有這麽直接喊的?

偷錢的那位先是一愣,然後發現被偷的女士緊走兩步,躲到了一邊,也不敢叫真,於是他心裏大定——他並不知道,這女人其實不是本地人。

於是他掏出一把匕首,對著攤主就紮了過去,“尼瑪……叫你多事!”

攤主是賣衣服的,手邊別說秤砣什麽的,連個勺子都沒有,而衣服又不能拿來抵擋——紮壞了就不值錢了,見狀忙不迭一閃身。

不成想,望風的那位提起手裏的雨傘,衝著他的眼睛就紮了過去,總算他躲得及時,雨傘尖隻是在額頭劃了很大一個口子。

這也是做賊的慣例,一旦被發現,先表現出窮凶極惡來,狠狠地收拾一頓多事的——看你小子下次再多事,然後就襯著這股子蠻橫鎮住別人的時候。抬腳走人。

尤其是,發難的是隱藏在一邊的望風者,旁人想要管這個不平,就要擔心旁邊是否還隱藏著第三個、第四個同夥。

不成想,這個舉動,是徹底地激怒了攤主,他一抹額頭。發現滿手的鮮血,於是大喊一聲。“北崇的爺們兒,往死裏打,打死算我的!”

其實不待他說話,旁邊就撲過來三四個年輕人,手裏拎著板凳、剪刀什麽的,又有人將搭衣服的竹竿一伸,將兩個賊人絆倒在地。

一通暴打之後,大家報警,結果望風的那位被重物擊中額頭。搶救無效死了,另一個偷竊的家夥,左邊脾髒破碎。

那被偷的女士本來是要作證的,聽說死人了,她有點害怕,結果北崇人告訴她,沒啥可怕的。區裏獎勵見義勇為,有陳書記在,你要真的偷偷溜走,反而是自找麻煩。

“那……死就死了吧,”陳太忠一聽是這種因果,一點都不在意。“找到嫌疑人了嗎?”

“目前還沒有,不過當時有省台辦的人在場,還有籍貫北崇的台胞,”朱奮起苦笑著回答,“真是運氣不好。”

“北崇的事情,什麽時候輪到外人說話了?”陳太忠很不屑地哼一聲,“找不到嫌疑人。那就不用找了,誰想唧唧歪歪,告訴他們,衝我來……我說話算話,北崇人打死小偷,那就是活該。”

陳書記在還是陳區長的時候,就表示過,要整頓北崇的社會風氣,對小偷小摸之類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不能像大城市一般,對各種小偷小摸行為徹底漠視。

“可是台辦的人也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朱奮起鬱悶地歎口氣,“書記,您能來一下醫院嗎?”

“我去醫院幹什麽?”陳太忠很奇怪地發問,“我都說了,誰不服氣找我來,無非是一個小偷,被憤怒的群眾打死了,大家很嫉惡如仇……這不是應該的嗎?”

他心裏確實是這麽認為的,所謂小偷,為什麽叫小偷呢?那就是要偷偷摸摸地行竊,見勢不妙就要撒腿跑人——知道自己心虛嘛。

偷的時候不許別人管,還大大咧咧地打擊報複,這還叫偷嗎?這叫搶!

“他有個同夥,脾髒破裂了,這個怎麽辦?”朱奮起問起另一個問題。

“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醫藥費分局墊付,”陳太忠輕描淡寫地發話,想到白鳳鳴都要讓學員付學費,他覺得自己實在太好說話了,“等小偷好了之後,做工抵債。”

“那我知道了,”朱奮起壓了電話之後,長歎一聲,陳書記你說得再輕鬆,終究是死人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扛得住嗎?

不過總算還好,當時下手的人太多,致命一擊到底是誰幹的,這不好查清楚,而且,陳書記就不讓查了。

但是這年頭,終究是法治社會了,雲中的趙老漢在自家院子裏的樹上抹毒藥,毒死了別人家的羊,就要賠錢,最後在縣政府門口服毒自殺。

而前屯的劉老二在自己的莊稼地裏下毒,毒死了李大嘎子的奶牛,也要承擔責任,這就說明——保護自己財產的行為,不一定是正確的。

那見義勇為打死人,可就更難說了,而且還被台胞看了去。

他是這麽想的,陳太忠可不這麽認為,法院有解讀法律的權力,但是我區政府有製定政策法規的權力——見義勇為,就是要鼓勵的。

大約在下午五點左右,陳書記正在區黨委辦公,韓世華帶了四個人進來,他指著一個肥碩的男人介紹,“書記,這是省台辦的劉主任……想跟您談一談。”

“哦,劉主任啊,坐,”陳太忠笑著站起身,先伸手跟劉主任握一握,然後招呼這四位坐下,“我們太期待台辦的支持了,也非常歡迎台胞的投資。”

“這就是咱北崇的台胞,張興旺張老先生,”劉主任指一指身邊雞皮鶴發的老人,笑著介紹,“張家是北崇三輪鎮的望族,他的兩個親哥哥……嗯,不在了,但是張家在鎮子上,還有一些遠房親戚。”

“原來是北崇的台胞,”陳太忠又伸手跟張興旺握一下,很熱情地發話,“歡迎回來,多走一走看一看,看一下家鄉近幾年的發展變化,能住下就更好了。”

他絕口不提人民商場反應的情況,就隻當不知道了。

他想裝聾作啞,但是對方卻不肯幹休,一個四十歲左右、穿著很考究的中年女人聞言,不屑地笑一聲,“變化……還真是沒什麽變化,街道很落後,老百姓的素質也跟不上去,我們親眼看到,一個竊賊被活活打死。”

“這位是?”陳太忠理都不理她,而是側頭看一眼劉主任,不是每一個阿貓阿狗,都能跟我說話的。

“這是小女張寶琳,”張興旺顫巍巍地回答,“她生在台、灣,對老家沒有什麽印象,年輕人說話沒分寸,陳書記你不要介意。”

“我有說錯嗎?”那張寶琳聞言,不服氣地提高了聲音,“這街道明明很破舊,還不如台、灣的鄉下,法治更是沒有,隻見到野蠻和粗暴。”

張興旺嘿然不語,那劉主任低下頭喝茶,陳太忠見狀,看一眼韓世華——你幹啥呢?難道對付這種小女人,也要我出馬?

韓主任稍微怔了一怔,馬上笑著回答,“張女士你這麽說,就是不了解情況了,你沒在北崇待過,這裏一向是這樣,民風淳樸,鄰裏鄰居關係都處得相當好,見了小偷人人喊打,這屬於守望相助……區裏也正在大力提倡見義勇為。”

“我沒有看到淳樸,隻看到野蠻,看到多數人的暴政,”張女士很不客氣地回答,“偷竊是不對的,但是罪不至死,就算該死,也當由法治部門來裁定。”

韓世華猶豫一下,辯解道,“他們偷竊被發現之後,傷人了,這引起了公憤。”

事實上,韓主任並不是很認同區裏搞的那一套見義勇為,不過他現在是陳書記的大管家,萬一表現不好,很可能就失去這個位置,所以他必須幫忙說話,但是這個辯解……難免就有力度不夠的嫌疑。

“公憤便可以殺人?”張寶琳不屑地哼一聲,“大陸的邏輯,真是古怪。”

“見義勇為,能有效地保障社會風氣,”陳太忠淡淡地回答,“人人愛我我愛人人,本來就應該是這樣,難道大家都冷漠地麵對小偷橫行,坐視他們持刀行凶,這樣就好了?說來說去,被偷的不是你。”

“你怎麽知道,我沒有被偷?”張寶琳看他一眼,很是義憤填膺的樣子,“這種多數人的暴政,我回國之後,會向媒體曝光的。”

“回國?”陳太忠聽得眼睛一眯。

“曝光?”韓世華的眉頭一揚,群眾自發地打死小偷,這顯然證明了大陸的法製建設不夠健全,“張女士你應該多走一走看一看,北崇現在的治安非常好,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靠的就是這種守望相助的精神,靠的就是區裏非常注重道德建設。”

“以犧牲法治換來的安寧,不要也罷,”張寶琳這嘴皮子還真跟得上,口口聲聲不離法治。

你都認為自己是外國人了,閑得蛋疼管這些?陳太忠的眼睛又是一眯:是在秀優越感?

“好了寶琳,”張興旺輕咳一聲,中止了女兒的言論,“正事重要……陳書記,我此次回鄉,是想問一問,我張家在三輪鎮上的祖產,能否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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