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原始部落当首领

第264章 与子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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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冲上来。

杂乱无章。

变阵之后的银槊所部,变成了一道方阵。

前排盾兵,中排矛兵,后排投掷斧兵。

敌人冲上来,盾兵往下一压大盾,然后盾牌相互靠近后,中间露出来的“垛口”就成了长矛兵的进攻点。

“刺!”

长矛兵朝前一刺,被挤进来的敌人,就被长矛捅穿,鲜血泼洒。

“标枪!快!”

有人看到前头血染,立刻举起标枪狠狠投下。

这一次,举着二层盾的士兵有人受不住这么大的力道,木盾变形凹陷,甚至快要被洞穿,而他本人更是摇摇后退。一下口子就被撕开了。

“好机会!继续!”看到敌人的盾阵有了缺口,淮上部落联盟这边的标枪手催促族人动手。

又一排标枪举起来射了出去。

然后战阵后方,就有人被标枪捅穿:“啊!”

惨叫让人内心一肃,也有些较为胆小的冷汗直冒。

“别害怕!医疗兵将人往后拉,豢龙氏的支援马上就到!二排盾阵下来,投掷斧兵给我砸!”

二排盾兵将盾牌背起来,长矛兵停手,他们趁机往两翼展开。

“蹲下!”

银槊一声令下。

长矛兵们立刻蹲下。

“干什么?”

冲到前排的淮上部落联盟战士发现没了烦人的长矛了,大喜的就往前冲:“杀呀!”

咻!

空气似乎被划破了。

这群人听到声音一愣,再一看,一道黑影不断变大,最后劈头盖脸而来。

咄!

头骨被劈开,血肉飞溅,红白一地。

“第二轮预备!”

银槊指挥第二轮。

敌人也不会停下来,也赶紧要投标枪。

“砸!”

几乎同时下令,两道投掷武器化作收割生命的死神,一下就砸倒了二十几个人。

“啊啊啊!”

不论哪方,都是惨叫声,这个时候的人再怎么漠视生命,听到伤者的惨叫,也会感觉到恐惧。

因为死并不可怕,死前的伤痛和折磨,才是最可怕的!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最考验心理素质。

不知多少场溃败,都是因为心理建设不到位,进而引起的连锁反应。

就在银槊听到惨叫有点不知所措的时候,一道救世般的声音响起:“散开!以牛为单位配合捉敌杀人!”

刘季冲了过来。

身后整齐划一的小跑声音,陪着一些甲胄的磕碰,发出了欻欻声,仿佛一些磨鳞片吓唬敌人的蛇类,让所有人藏在DNA里对蛇类的恐惧,一下激发。

他们惊恐的看着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的刘季。

龙甲面,浑身披挂,宛若恶魔。

“这是……”风象看到了刘季,眼瞳一缩的凝重,“他身上怎么会有蚩尤氏的甲胄?”

在淮水一带生活的风象,是清楚见过蚩尤氏带着战士南下的。

类似的甲胄,都是金光熠熠。

只不过蚩尤氏的甲胄是牛角类型,而刘季的兜鍪则是一个盔,顶上有用白麻绳,也就是所谓的盔缨。

只不过白麻绳现在泛黄和泛紫,沾了血的地方氧化成紫色,没有沾血的白色也渐渐泛黄。

整体而言,刘季唯一威吓人的地方只是甲面。

不过刘季仗着自己身体素质比常人强,冲上来之后,长矛直接投出去。

风象看到这杆标枪,陡然一缩眼瞳。

咄!

旗帜被长矛洞穿,藤蔓绷断,飘摇的图腾落地。

“风象已死!随我杀!”

刘季抽刀,朝前猛推,将一个到挡在他身前的敌人刺穿。

然后闪开边侧的矛兵刺杀,拔出染血的刀,斜劈矛杆,左手抓过断掉的矛尖,猛地一甩,将右侧一个扑上来想要按住他的家伙喉咙扎穿,接着刀被他丢出去,将断掉矛尖的人扎穿。

“啊!”

刘季听得惨叫,也不多停留,双手往后一提,抽下两杆短枪,目光锐光一闪,仰天长啸:“豢龙氏!”

“杀敌!”

姬光扛着旗帜大喝。

亲卫们随之喊起来,之后更是犹如声浪一样,波动了起来。

“杀!敌!”

“杀敌!!!”

犹如壮阔的波澜,声势浩大。

“豢龙氏是无敌的!”

心态不怎么安稳的胆小鬼们,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看着刘季双枪一动,龙蛇入海一般横扫千军,迅速杀出了一条血路之后,更是狂热得躁动,嗷嗷叫的跟着大部队冲了。

“压上去!快!”风象脸色骤变。

他是没想到,刘季一出现,居然这么猛的!

这已经是人类极限了吧!

百米开外,一杆标枪 ,居然把自己的旗帜给砸落。

这这……如果他的准头准一点,那自己不就没了?

事实上刘季不是不想杀他,而是现在杀了没用。

因为他需要练兵!

这几日,真正意义上的交手,刘季发现了一个军队上下出现的一个痛点,那就是磨合还不够。

不知多少战士,没有经历铁与血的洗礼,还以为战争跟狩猎一样,只是捕杀动物一样简单!

但是冷兵器战争第一个影响就是,同袍受伤后的惨叫声,带来对的死亡恐惧。

亲友兄弟在战场被杀之后,你如何压制怒火,而不失去理智!

这些,他的军队,没有经历过。

他们能打,这是这个时代的狩猎本能。

但他们从未见识过大片大片人因为战争而死亡的战场!

而这种战争,或许十年内就会降临。

炎黄的阪泉之战!

然后再过个几十年,就是定鼎天下的涿鹿之战!

想想自己,既然决定接受拥抱这个时代,那么就该为族人们留下一些东西。

老兵!是每一场战争决胜的关键!

所以,打掉对方的旗帜,提振士气之后,就要开始渐渐淡化自己的存在。

刘季像个砍瓜切菜的人,躲开致命攻击,无视身上出现的伤口。

刺痛让他警醒。

他终究是人!

或许拥有这个时代的人类极限,但他仍然是人!

早晚会老去。

他也会受伤!

他需要一群人与他一道同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苍茫大地之上,刘季第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秦的战歌,悲壮与苍凉,他是来自几千年后的战歌,也是贯穿时间的咆哮。

潜藏在华夏人血脉里的文明烙印,让刘季期待了起来。

这个时代,不能只有他一个人在朝前。

刘季杀死五米内的最后一个敌人,无视四周恐惧惊容的举矛者,再看那杆写着“龍”字的旗帜后纷至沓来的同袍们。

“哈哈哈!这才是华夏男儿的浪漫!”

姬光冲到他身边,听到刘季这个笑声一脸疑惑:“族长,是有什么事情吗?”

“喊我龙官!”刘季转头,肩上的龙纹军衔摇曳,他将目光看向风象位置,还有他后方出现传来的象鸣之地。

“嘿,想到了一首战歌,现在我唱,你们跟着唱。”

“啊,好。”姬光没弄清楚刘季的意思,不过老实点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