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东家抓捕所有参与了对雨秋家商船进行攻击的罪犯,移交雨秋家惩治,并保证雨秋家商人在日向国的人身财产安全。
2.伊东家将所有的水军船只交由雨秋家监管。
3.伊东家割让宫崎城、宫崎港为租借地给雨秋家,租期5年,并允许雨秋家驻军。
4.伊东家赔偿雨秋家一系列损失,共计10万贯,分5年结清。
5.开放宫崎港为通商港口,雨秋家的商队可以在宫崎港和日向国内陆自由贸易。
6.允许雨秋家在宫崎港设立领事,并享有领事裁判权。
7.两家之间通商关税,由两家共同协商,秉公议定。
8.允许雨秋家在宫崎城、宫崎港附近开办工厂,雇佣伊东家的领民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