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悠問他為什麽。
小闌總謹記路沫沫說的,要誠實。
於是,小闌總相當誠實地回答道:“因為,你和我以前喜歡的一個女子特別像,尤其是你和我吵架,打我的時候,賊像。”
許悠問:“你這是拿我當替身?”
小闌總誠實點頭:“嗯。”
然後,許悠又哐哐給了小闌總兩嘴巴。
扇完之後,許悠轉身就走。
高跟鞋踩在地上,發出“噠噠”的聲響。
然而,她走出房門後,剛剛的倔強與尊嚴,都在一瞬間支離破碎。
她想起了小闌總的話。
“如果想明白了的話,就到人事部,領取戀愛合同。”
掙紮許久,許悠還是去人事部領了這份戀愛合同。
“請問,您覺得,我該不該簽這份合同?”
許悠希冀地抬起頭。
路沫沫:“……啊?”
這……
小闌總已經說得挺明白了,人事部主管之前手寫的合同都沒法律問題,何況是現在用word打印出來的合同,具有絕對的法律效用。
上麵條款寫得也很清晰,簽訂合約後,乙方(許悠)需無條件陪小闌總吃、陪小闌總玩、陪小闌總睡,甲方(皇甫闌)需無條件終止建造新大樓項目,永久保留“愛心孤兒院”。
路沫沫嚐試分析:“你……能做到三陪麽?”
“能。”
許悠頭點得十分堅定。
“為了孤兒院,出賣我的身體,又算得了什麽!”
路沫沫:“……那你猶豫什麽?”
“我……我不想當替身……”
說著,許悠的眼淚啪啪地落了下來。
“我不希望,他在和我親熱的時候,叫的,卻是別的女人的名字……”
可以賣身,但是不能當替身。
路沫沫還是太俗了,這種輕皮囊而重靈魂的精神層次,路沫沫屬實是領悟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