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的工作,梁振海已經做好了。
簽合同就是走一個過程,就具體的細節商量商量。
“並州市這邊,就太鋼飲料廠的產權出售合同,有沒有什麽特殊的要求,或者說是,有沒有額外的規定?”陸浩問道。
即便是飲料廠經營不善,要轉讓產權,要出租,或者說是要兼並,重組,等等,但合同裏麵可能會附加上各種條件。
一個是這些飲料廠是國營的單位,有傲氣在裏麵,即便因為經營不善,要倒閉,或者是要怎麽樣,可終究還是瞧不起私人,員工有可能會鬧情緒,不願意被私人收購,這個時候,想要讓員工這邊不鬧,安分的被私人收購,不產生別的變故,就會在合同裏麵增加額外的條款。
另外一點,則是為了避免飲料廠出售產權後,新老板不要裏麵的員工,導致大量的員工下崗,產生不好的影響,飲料廠所屬的上級單位在出售飲料廠的時候,也會額外的增加條款,要要收購飲料廠的同時,也要將裏麵的員工安置好,給他們提供就業崗位,不得隨意的開除。
這樣的事情在江城,陸浩收購百貨店,飲料廠,還有製衣廠的時候都發生過。
就業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上山下鄉的活動,早在50年代的時候就開始在做了,最主要的原因,其實也是因為就業的問題。
城市裏麵的工作崗位就那麽多,但是人口卻在急劇的增長,如果太多的適齡青年沒有工作,就會鬧事,繼而影響城市的運轉,所以就利用農村吸納這些適齡,但是卻沒有工作崗位的人,讓他們不至於因為閑著沒事在城裏搞破壞。
同時,還能將他們的勞力利用起來,發展農村,開拓農村。
“太鋼飲料廠一共有七百多名員工,占地麵積達到了1.5萬餘平方米,購買飲料廠的產權這件事情,飲料廠的員工已經知曉了,廠裏的領導,還有並州市裏給他們通了氣,已經有將近100多名員工表示不願意繼續在飲料廠工作,這部分人,無論他們是回家待著,又或者是有別的出路,咱們都不用管他們,剩下的人,陸老板你如果想要將他們都開除,也沒有關係。”梁振海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