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啊!
苦澀的淚落到心裏,魏王明麵上還是氣勢洶洶的怒瞪林中丞和孟子維,好似要用眼神淩遲千萬遍一般。
心中卻唯有後悔。
悔的像擰一擰,都能擰出後悔湯來。
這個情況完全不容許他如心中所想一樣隻是罰酒三杯,可如果依律而行,他未見棺槨,然多次犯下盜墓之罪,至少是一個杖一百的結果。
杖一百是什麽概念?
足以將一個好好的人打成死人,下一點重手,能把犯人打的分成兩截。
許是對杖刑的害怕,魏王難得聰明了一次,他望著四周表情肅穆的臣子冷笑了一聲,然後對林中丞道:
“禦史中丞好記性,卻不知道你記不記得八議之禮?”
這句話一出,眾人一怔。
許玥在飛快的記下這句話後,心中感歎,誰說魏王一定沒腦子?
這不是打臉了嗎。
人家可能隻是擁有限定版腦子,這不,一旦關係到自己的屁股存亡,腦子一下子就上線了。
八議,指的是源自西周的“八辟”,規定八種人對犯罪必須由皇帝進行裁決,或者減輕刑罰的一種……法律。
隻能說這個時代,法律並不是完全的獨立,受限於方方麵麵。
比如,這個八議的具體內容,就是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其他的且不說,魏王至少占了兩個。
議親和議貴。
親者指的可不是你家親戚,而是皇親國戚,魏王是天子之子,在這一項上具有天然的法理。
而議貴,指的是官位高、爵高的人。
魏王受封親王,親王是超品之爵,議貴對他也起作用。
即便八議到了如今,一般不被提出來了,隻隨天子心意,他想用用呢,你就可以八議一下,不想用呢,隻能老實受罰。
可這項古來有之的律法,還是白紙黑字的寫在當朝律法書上,沒有人可以說它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