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這次回春城,並未穿自己先前買的阿瑪尼。
所以從他的外表上看,根本看不出什麽,就是一個普通人。
但梁爽先前就覺得,吳良並沒有那麽簡單。
現在……感覺已經不需要了,而是事實。
試問,一個沒錢的主,就算是在好心,也不會拿十萬塊給一個乞丐吧。
所以吳良說要提東風猛士,她也沒有再說什麽,便帶著吳良和吳衛開始簽合同了。
“哥,這車……”
“怎麽,這車你不喜歡?如果不是我手頭上有幾輛車的話,我都打算買一輛了。”
“這車看著,才叫男人開的車。”
梁爽去準備合同的時候,吳衛和吳良小聲的聊著。
“不是,這車我當然喜歡。”
“可是哥,喜歡歸喜歡,我……養不起啊!”
這年頭,買車很容易。
有錢買貴的,沒錢買便宜的,再差些就買二手的。
但問題是,買車容易養車難啊。
無論是買幾十上百萬的,還是幾萬或者二手幾千的,一年的花銷可都不少。
尤其是幾千這種,一樣從保險到保養到油錢,怎麽也得一兩萬,比車都貴。
豪車,就更不用說了。
車越貴,養起來也越貴。
東風猛士是個真男人,都不會不喜歡,但這東西是個油老虎啊。
其它車子油耗,就算高些,也就十個左右,十個上下。
但東風猛士卻要加倍,得二三十的油耗。
一腳油門下去,那就是幾塊錢。
吳衛一個月才多少錢工資啊?也就三四千塊。
所以吳良送得起東風猛士,他是真的開不起啊。
開不起不開?
那買回去幹什麽,給別人參觀麽?
“呃……這個,我剛才還真給忽略了。”
吳良聞言,苦澀一笑。
他光想著送吳衛一台像樣的車子,真沒考慮到別的。
這也和他本身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