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你就要回林城?這麽快,才回來幾天啊。”
“是啊哥,再在春城待幾天唄。”
回村路上,吳良便把自己要回林城的事給說了。
聽到他要走,無論是做為父母的吳三石和江琴,還是吳衛和小冉,都挺不舍的。
想要留他再待幾天。
“我也想多待些時間,但時間不允許啊。”
“我在林城還有項目的事要談,所以必須得回去了。”
“等有時間了我再回來,或者你們過去找我也行,反正林城和春城距離又不遠。”
吳良現在有了自我選擇的權利。
他可以不受別人的控製,不用按時按點的上班,不用過朝九晚五甚至是朝八晚六,九九六的生活。
但他也不是無事一身輕,還是有事情要處理的。
所以不要以為當了老板的人,就什麽事都沒有了。
其實有些時候,做為老板的人,時間更加的緊迫,更不由自己。
打工人錯過時間,也就是遲到,罰點款算了。
可老板錯過時間,失去的可就不是一點點罰款而已了。
“好吧,那到前麵的菜市場,把車停一下,我下去買點菜。”
“剛好小衛也回來了,今晚咱們好好喝點,剛才都沒喝的盡興。”
兒大不由娘。
雖然不舍,但吳三石和江琴也知道,吳良是有自己事情要忙的,不能攔著他。
……
回到家中,江琴將買來的菜做好。
吳三石這邊,又將吳衛的父母叫了過來。
就像吳三石先前說的那樣,白天在雙喜大酒店的時候,幾人其實都沒盡興。
不是不想盡興,實在是沒那個心情。
現在放鬆下來,大家無論是吃還是喝,都高興了許多。
當吳衛的父母,得知吳良不但給吳衛買了一輛幾十萬的車,還送了他一套價值千萬的別墅,更是願意幫其創業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