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邁阿密,林禹就開始了腳不沾地的忙碌。
忙碌是正常的,他原本以為,一周前他就該忙碌起來了。
然而並沒有,一周前的他,隻是比過去的他稍顯忙碌了那麽一點點,還沒到腳不沾地的程度。
林禹一度懷疑,是不是丹·費根這個經紀人沒出力。
這次回到邁阿密,他明白了——
不是丹·費根沒出力,而是所有的忙碌,都是需要時間沉澱的。
縱觀林禹這七場比賽,第一場的“30秒12分”應該是最炸的,可以說是最經典的一球成名的戲碼了。
那場比賽過後,林禹最大的直觀感受是,他多了很多代言。
不過絕大多數的代言合同,都隻需要他簽字,然後給出去一張照片就完事了。
隻有少數需要林禹騰出時間,專程拍攝一則廣告片。
所以,首秀過後,林禹隻是比過去稍顯忙碌了那麽一點點。
後來,一球成名演變成了“林神奇”,他接到了一些專訪的邀請。
比如,國內的媒體記者組團申請專訪,因為路途遙遠,媒體、記者人數眾多,需要安排,也需要時間。
林禹西部走了一趟,才接到通知,這兩天,這支組團專訪的國內記者團就要到了。
再比如,《體育畫報》的專訪。
雖說《體育畫報》就在美國,但他們的專訪,也需要慢慢安排。
主要是他們準備讓林禹成為《體育畫報》的封麵人物,但最近這幾期的封麵人物都排滿了,林禹還得等排期。
等“林神奇”進化成為“林瘋狂”,《體育畫報》也急了。
畢竟,專訪也等於新聞,是新聞,就有時效性。
現在“林瘋狂”正是最火熱的時候,即便林禹之前還排了兩期封麵人物,《體育畫報》都決定,把林禹插到前麵去。
於是,林禹回到邁阿密的當天晚上,丹·費根上門,告知了林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