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籃球規則裏,當持球者運球過程中無中樞腳時,可以一隻腳或者雙腳同時起跳,但如果在落地時仍舊沒有出手,就被稱之為“跳球”違例,也是走步違例的一種。
製定這樣的規則,就是為了限製有的人抱著球一直跳來跳去不出手,那就毫無觀賞性了。
而這樣的失誤,在NBA裏也是很常見的,隻不過在一些球星身上並不多見。
因為這也是一種比較低級的失誤了。
同時更有一種被對手威懾住的感覺。
剛才萬龍可還沒有碰到球,喬治就自己遲疑了。
這在觀眾看來,絕對是極其丟麵的一次進攻!
“NO!Fuck!”
喬治對自己那一瞬間的遲疑,也很是惱火!
狠狠地將球砸向地麵後,喬治轉身退去。
球權再次回到了森林狼的手中,現在是真正抓住領先機會的最佳時機。
樂福走到萬龍身邊,小聲說道:“注意吸引防守,拉開空間。”
這一攻十分重要,萬龍自然很清楚應該怎麽做。
森林狼開始發起進攻,巴裏亞從右側帶球前進。
“威廉姆斯。”
巴裏亞招呼了一聲,叫去了擋拆。
萬龍開始在底線附近遊走,隨時準備甩開喬治的盯防。
現在,喬治已經對萬龍不再輕視,或者說是想要從萬龍的身上找補回來。
忽然,萬龍看準一個機會,借著交叉跑位的掩護,在右側四十五度角有一個空位,立即伸手朝威廉姆斯要球。
“德裏克!”
但,威廉姆斯轉身就頂著步行者的內線,似乎完全聽不到萬龍的呼喊。
下一秒,喬治再度跟了上來,機會錯失。
“你好像並不受歡迎。”喬治嘲諷了一句。
“你再多的廢話,今天也贏不了。”萬龍反懟了回去。
嘴上的爭鬥,讓喬治眼神裏充滿了怒火,直接高強度緊緊貼前,看這架勢是要將萬龍徹底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