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且冲着沈剑心抱以微笑,点点头道:“你果然是自远方而来的有缘人,方才我已经感觉到了,你是能够运用这些字的!”
沈剑心暗自心惊,德华刘却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只得悻悻的站在一边。
“好了,你们走吧!我还要继续整理老师的文稿哩!”蔺且说完之后,径自走向了屋前的那株血桃树,盯着树干开始抄抄写写。
德华刘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笑容,很显然,他看不明白对方的举动,只觉得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怪异。
此刻,沈剑心却是几乎在心中大叫起来。
“蔺且,蔺且!我终于想起来了,还说他不是庄周?这哥们分明就是庄周唯一的弟子蔺且嘛!”沈剑心在心中大喊道。
典籍有载,庄周曾有段时间寄身于蒙山蒙泽,位于齐国临淄西南二百里,乃是冬暖如春的天然形胜之地。
庄周认为书不如思贵,意不可言传,于是走到哪里就心血**写下一篇,有的刻在树干上,有的刻在石头上,凡是山上能容下字的地方,都可能有庄周的文字。
蔺且则是庄子的唯一的徒弟,庄周的言论几乎都是蔺且从山上搜索到,誊抄下来的。
说起蔺且这哥们,也有一段小故事,他少时家贫,与母亲相依为命,饿得快要没饭吃了,突然遇到一个异人,问他想不想挣钱。
少年蔺且当然想啊,那异人就说,你看到城南墙上贴的告示了么?上面那个人是我,凡是提供我的消息者,朝廷赏百金,待会你去告诉他们,我就在这里,然后拿了赏金去生活吧。
蔺且不愿意为赏金伤害他人,那异人就说,没事!你先去看看再说,也许我们都有好处呢?
结果蔺且去了,原来那榜上写的是朝廷想要举贤,找那异人出来做官。
于是,他就上前揭榜,告诉朝廷,说自己知道那人在哪。
果然,朝廷带走了那名异人,并且赏了蔺且百金,他用这笔钱安顿好了老母亲,又做了点小生意,一家人过得幸福美满。
后来他听说当年的这位异人便是庄子,便决定报恩,找了足足三年,终于又在一片山野间找到了已经辞官不做的庄子,欲拜其为师。
庄子从不收弟子,后面是蔺且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师母发了话,才将其勉强收入门墙,还说这是上天硬塞给他的。
沈剑心是真心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书中的人物,而且对方的身份居然也是血族。
看着蔺且极为专注的在山石草木间寻找师尊的文章,沈剑心和德华刘不忍打扰,只得悄悄的下山去了。
山脚下,两人又遇到了一条十字路口。
“咱们现在去哪?”沈剑心随口问道。
德华刘想了想,说道:“我本来是想先请清辉贤者看一看你,然后再将你推荐到大公爵那边,让他赋予你教习的职位。不过现在我也说不准,清辉贤者到底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那现在呢?”沈剑心问道。
德华刘摇摇头,道:“现在我没有把握说服大公爵了。清辉贤者并没有留下肯定的结论,如果我这样带你去见大公爵的话,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要不我们先回你家?你不是很想念妻子么?”沈剑心笑道。
他新得了九个血符字,又想着借助血族世界里浓郁无比的血气来修炼,自然希望多些属于自己的时间,本钱雄厚了,当然走遍天下都不怕。
“那好吧!我也应该回去见一见洛秋了。她是个很善良的女人,你们会相处得很好的。”德华刘淡淡道。
决定了目标,两人便不再沿途停留,而是一路向北,马不停蹄的赶路,终于在傍晚时分,见到了德华刘居住的城市。
据德华刘介绍,面前的这座城市名叫归墟,是东方血族据点之一。
归墟城中有一位血族亲王和数位大公爵坐镇,城中人口过六千万,勉强算得上是血族世界中的中型城市。
听德华刘说,在血族世界之中,人口过亿的才能被称之为大城,而仅仅在东方血族的领域之中,就有三十六座大城之多。
一座大城便有过亿的人口,那么三十六座大城便是三十六亿人口,而且这还只是东方血族清辉一族的人口而已,西方血族的人口只会更多。
就在沈剑心惊叹于血族的人口众多的同时,两人已经踏入了归墟城。
这座城池的巨大与宏伟,繁华与奢侈,增多让沈剑心受到了强烈无比的震撼。
血族拥有漫长的生命,所以他们对于艺术和技术的追求,远在其它种族之上。
而且血族崇拜优雅的生命形式,除了吸噬血食的时候之外,他们大多数时候都是保持着优雅与风度的,就算决斗的时候,甚至是濒临死亡的时候,也要保持着风度。
沈剑心眼前的这座雄城,便是集血族建筑艺术于一身的伟大存在。
那高大巍峨的城墙,每一块砖石上都散发出血族特有的血色光泽,还有那城砖上雕刻的精美花纹,让整片城墙都是代表着精湛工艺的艺术品,令人不忍破坏。
还有那密密麻麻的街道,如蛛网般一直铺向前方,铺向视线的尽头。
街道两边的店铺,装饰风格华丽复古,既有魏唐之风,又带有明显的西方几何元素,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东西合璧,将文化精髓融于一炉,美伦美奂,让人目不暇接。
沈剑心情不自禁的将眼前的这座血族之城与大明京城相比,发觉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体量上的,完全无法相提比论。
不仅如此,在这归墟城中,街道上的血族百姓穿梭通行,使用的并非车马,而是一种造型古怪的飞梭。
这些飞梭有长有短,最短的形似飞剑,有血族驭梭而行,破风而去。
最大的飞梭能容纳百人,血族百姓坐在梭腹之中,从窗口向外张望。
这些大大小小的飞梭无不凌空飞行,以血气驭动,速度比车马要快得多。
而且街道上同时有数百只飞梭同时飞行,却井然有序,相互之间完全没有影响。
沈剑心实在有些看傻眼了,忍不住回头瞧了瞧德华刘。
德华刘嘿嘿一笑,道:“在我们血族的眼中,步行才是最优雅的移动方式。”
不过经他这一提醒,沈剑心也确实看到了,许多血族正在街上闲逛,步履轻盈,不时有人主动给妇女和老人让路,一派彬彬有礼的景象。
“那个谁,你要去见妻子,总不好空着手吧?”沈剑心故意问道。
德华刘愣了一愣,连连点头,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
原来这家伙居然还是个钢铁直男啊!连久别重逢,带份小礼物的心思都不知道,沈剑心也是醉了。
“对!买礼物!我要给洛依买件礼物!”德华刘兴奋的大叫了起来,笑得像个四十岁的孩子。
说罢,他拖着沈剑心钻进了街边的一家店铺。
这家店铺在沈剑心的眼中实在是有些富丽堂皇,大堂高达六丈,简直跟大雄宝殿差不多,里面雕梁画栋,到处都显得金碧辉煌,奕奕生辉。
结果店里的伙计对德华刘格外的恭敬,连忙迎上来,用最亲热的语气称道:“尊敬的子爵大人,感谢您光临小店,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
德华刘倒也不拿什么架子,挥手道:“我想为我的妻子买一件小礼物,有什么好推荐的吗?”
“哦!您真是位优雅的贵族!请问尊夫人有什么喜好吗?”一身绸缎长袍的店员笑眯眯的问道。
“她喜欢鲜花!”德华刘想了想,答道。
那名店员立刻露出了会心一笑,道:“太好了!本店刚刚新到了一件珍品,名为永不凋谢的鲜花,您需要看一看吗?”
德华刘一看就是没什么购物经验的直男,连忙点了点头。
沈剑心在一旁默默观察,发现这家店里的客人并不多,而且大多是没有爵位在身的血族后裔。
因为那些客人身上散发出的血气,显然没有德华刘强大,而且比自己第一个见到的那位穿着黑色蓬蓬裙的男爵小姑娘仍差了许多。
所以这家店应该不是什么大店,里面招待的客人也都只是普通的血族后裔罢了。
像德华刘这种贵客,想来是要被狠狠宰一刀的吧!某人心中暗暗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