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叶森幽幽转醒,发现自己倒在雪地上,身上衣服几乎碎得精光,离奇的是,他赤身在这冰天雪地,居然不觉寒冷,反而身体阵阵温热,身体下面的积雪都融化了,成了一滩水,伤口也不疼了,已经结痂,好像在快速恢复。
“我怎么了?”他努力回忆着昏迷前的一切,手忙脚乱地找点东西穿在身上,但衣服早碎成布条了,也就鞋子还完整,这倒是保住了里面的飞行靴。
“对不起朋友,人死了反正也用不着了。”他只好把方德尸体上的衣服扒下来穿上,还别说挺合身,虽然衣服上尽是冰棱,但在他体温下,居然一下就烘干了,而且根本不用穿棉衣。
他走回山洞,但这个山洞后半截已经塌陷了,这一切令他百思不得其解。他试着推了一下岩层。
奇迹发生了,他一推,巨大的岩层居然动了一下,他不敢相信地看看自己的手,再次用力一推,哗啦一声,堵住的岩层居然倒了下来。
他看清洞底,可是洞底只留下墙面一个凹坑,他心想:“那蓝色的东西真的钻进我身体了吗?”他感应到什么,向墙壁击出一拳。
咚的一声,墙壁居然炸出一个大洞,他吓得缩回了手,他伸出一根手指试探着压向墙壁,居然压出一个凹来,他明白了什么,用力连戳,砰砰砰!石屑飞溅,居然像豆腐一样戳出几个洞。
“我这是……”他慢慢地感觉身轻如燕,当他深吸一口气,身体居然飘飞起来,但飞了一尺左右又落下来,他明白什么,用力向上一跃,呼的一声居然跳起两丈多高。
“我成了……超人?”福至心灵,他感觉身体的剧烈变化,再回想看到蓝光时听到的话,明白了什么:“声音说他是第七十一代掌门云炽,我是第七十二代弟子。难道是我的纹身?”
他又惊喜又害怕,心想最好赶快找到嘉丝丽,也许她能解释自己的变化。
他回头看看方德的尸体,忽然明白方德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地方的人,但他被剑气杀死了,是自己的纹身保护了自己。也许那些剑气是种保护机制,只有悬圃的弟子才可以接近。
他赤手挖了个坑把方德安葬了,向他磕了几个头,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长叹一声。
此时风雪已停,他抬头看看高高的崖壁,跃跃欲试,拼命一纵,但力量拿捏不好,而且他也最多只能跳三丈高,离壁沿还有一段距离。
“哎呀!”他摔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但他身体变得十分硬实,重重撞在冰面却不觉得疼。他坐起时看到自己的鞋,哑然失笑,“我怎么忘了我的飞行靴。”
他连踏三下,启动飞行靴,飞上了岩层,再次看到白雪皑皑的慕士山,在他呼吸之间,只觉一股热流在身体涌动,慢慢地变得流畅,令他十分舒服。
“这感觉真好。”他从没有过的舒畅感与力量感,忽起玩心,“呀嗬!”呼啸一声,也不借助飞行靴,直接起跳,一下平跳几丈远,随着力量越来越纯熟,他越跳越高,越跳越欢。最后一下居然跳到五丈多高,这回他绝对可以从深沟中跳出来。
他边跳边欢呼,仅几分钟就跳上山顶,对着远处发出一声畅快的长啸声,声震四野。
不料他这一叫就闯了祸,再次引起大面积雪崩,但现在他已不惧,一个飞跳就到了空中,在滑动的积雪上一点,如蜻蜓点水一般再次跃起,雪崩奈何不了他。
不料他远远看到前方有一队人,暗叫一声不好。
这队人马就是上山来“捉鬼”的袁高峰那帮人,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登山队员,经过这里时都是小心翼翼不发出声音,怕引起雪崩,但叶森一吼,所有人都暴露在雪崩下,眼看要被大雪埋了。
叶森一个箭步冲过去,几个连纵,一手一个提了起来,抛到一个突出的岩石下,只有这里可以躲开雪崩。
袁高峰刚好是第一个被抓住的人,本来他还以为自己要被大雪埋了,只觉身体一轻,莫明其妙就躲到了山崖下。然后他看到远处一个身影在来回飞纵,一下抓住一个人往岩层下扔过来。
这队人马有二十来人,分得又散,可救人的人速度快得无法形容,一抓一个准,如幽灵般在雪地上穿梭,瞬间把二十来人全送到岩层下,躲开了雪崩。
叶森救了所有人后知道这一手未免太惊世骇俗,无意久留,确认所有人被救立即一个飞纵消失不见了。
“怎么回事?”被救的登山队员还在面面相觑。
“一个超人,一个超人救了我们。”袁高峰第一个反应过来,所有人这才明白,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天哪,你看清了吗?一个人飞来飞去把我们给救了啊。”
“是啊,好快啊,他好像穿的是件背心。”
“那是人吗?人哪有那么快?”
“肯定不是人。”袁高峰慢慢走出岩层,猛然间他看到地上有个东西,是个皮夹,他捡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有方德的身份证。
“方德?是方德!”他震惊了,“方德救了我们!”
所有人一片愕然。
就此,方德鬼魂之谜再次升级,变成了死后化为了慕士山的幽灵,以超人的力量拯救着登山队员们,因为他从前是登山队员,所以他死后依然爱自己同行爱得深沉。
这皮夹自然是叶森无意间掉下的,他忘了自己还带着方德的身份证,更不知道自己造就了一个伟大的鬼魂传说,他凭着超人的速度快速下了山,急着找到嘉丝丽了解自己为什么有这种变化。
可一下山他就犯了难,去哪找大西洲的人呢?而且他现在已孑然一身,随身物品全在蓝光灌入时炸碎了,连一分钱都没有,要知道就算坐飞机还得身份证呢。
好在他如今有着近乎无限的体力,奔行速度快得惊人,在山下奔跑时,他保持着比猎豹还快的速度,以时速150公里跑了几小时还气都不喘,终于他来到一座小镇附近。
他来到镇上找了个小店求助,“对不起,能借用一下电话吗?”
店主见他衣衫破烂,蓬头垢面,如同个叫花子,问:“你怎么了?”
“我遇到麻烦,向我朋友求助。”
“给你。”店主给了他手机。
“谢谢。”他拨通一个号码,那头传来甜美的女声:“你好,这里是天空快递服务中心,请问有何贵干?”
叶森回应:“我有一个绿色包裹,代码211A85。”
“请稍后,正在帮您查询。”
远在美国的罗斯少校正不安在软禁地走来走去,虽然三人决定要逃离,但一时没想到办法,这时罗斯的私人手机响了,他收到一条短信,上面显示:“AAA854。”
“叶森的代码!”罗斯大叫:“他来信息了。”但马上意识到:“不好,总部也收到了。”
这本是孤狼执行任务时遇紧急情况时的专用代码,原本只有罗斯可以接收,但现在他已被解职,权限移交了狼穴,只是因为他解职没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他的接收权限还没完全解除。但叶森不知道罗斯被解职,还以为只有他能收到。
不出所料,金部长立即收到消息,“叶森的代码出现。”
“定位。”金部长下令。
“找到了,中国境内慕士山附近的蓝巴镇。”
“通知中国方面,立即将他接往美国。中途不要有任何行动,以免打草惊蛇。”
“是。”
叶森发出代码十分钟后,镇上警局接到指令,接到了叶森,由警车开道,送往最近的军用机场。叶森还以为是罗斯的安排,坦然接受。
罗斯则急得团团转,他虽接到叶森的信号,但他无法与他通讯,只好向欧阳靖与汪忠国叫道:“怎么办?想点办法啊!他在自投罗网啊。”
汪忠国道:“这儿没有任何能输出的电子设备,我无能为力啊。”
罗斯想了想,正想用手机想点办法,不料马上有警卫进来,“少校,请交出你的私人手机。”
罗斯看着警卫按在腰间手枪上的手,只好把手机交了出来,待警卫一走,警卫居然还拉了电闸断了电。
“连电都给我们断了。”欧阳靖道:“金部长还在防着我们。”
汪忠国怒道:“干脆我们直接冲出去吧。”
“你疯了!”罗斯道:“这儿表面是一片民宅,其实是狼穴的安全基地,不知道有多少暗哨,你出这门口都会被乱枪打死。”
“那怎么办?”
“等等。”欧阳靖敲敲墙壁道:“这么说隔壁不是民宅,是个安全屋?”
“是的。”
“安全屋应该有通讯工具吧?”
“当然有。”
“那么两房的通讯线路会不会是共享或埋在这同一面墙里的呢?”
汪忠国眼前一亮,“你是指直接在通讯线路上做手脚。”
“是的,但先得弄开这堵墙。”
“但这墙这么厚,弄得动静太大外面会听到的。”
“可以用精准定位炸药一次性炸裂它,再用别的声音掩盖爆炸声。”
“这哪有炸药?”
欧阳靖目光望向桌上一个一次性打火机道,“我不知道行不行,但可以试试。”
此刻叶森已经上了军用机场的飞机,接应他的人对他照顾非常周到,在机场让他换了新衣还洗漱一番,还给他可口的食物。
但叶森一秒也没放松警惕,他并不确认是不是罗斯的单独安排,在要上飞机前,他要求接应者,“能给我个电话与少校联系吗?”
他拨通罗斯的手机,这次是直接拨打,但对方关机了。
“上尉(叶森的军衔),可以出发了吗?”接应者催道。
如果换成以前叶森肯定会联系到罗斯再上飞机,但现在他有了超人的力量,还有种信心爆蓬的感觉,心想就算有陷阱,凭自己的能力也能逃掉,便上了飞机。
飞机以最快的速度径直飞向美国,叶森上飞机后一直默不作声,因为他还在感应体内那股热流,感应着它让自己越来越强大的力量。渐渐地,他在飞机上睡着了。
按航程他们至少需要38小时才到目的地,叶森不知为何莫名地渴望,一睡居然睡了37个小时,当他睡来以后飞机已近目的地,但他莫名地发现,体内的那股热流消失了。
“怎么回事?”他慌了,拼命感应身体,但那股热流再没出现,他试着运下力气,发现力气也恢复从前大小,虽然本体力量不算小,但绝不是蓝光附体时那种超人的力量。
“它消失了?”这下他惊惶起来,这玩意居然时灵时不灵,莫名就不见了。
就在他拼命找这股力量时,飞机抵达目的地,他一看窗外就发慌,因为这儿就是狼穴的安全基地。
飞机终于落地,就在机舱门打开的一瞬间,两名驾驶员走出驾驶舱,同时掏枪对准叶森,“叶森,你被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