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的嗜血戀人 完結
在警局徘徊了半夜,她終是選擇離去。她沒有任何證明是罪犯所為,難道僅憑一張相似的臉嗎?
兩年後。
天空雜誌社。
“我回來了!”夜藍氣喘籲籲的甩掉後麵的跟蹤者,撲倒在寫字樓裏,捧過桌上的水杯,像牛一樣飲了下去。
“有料到麽?”主編唐莊敲打著桌麵。
瞪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丫的,真是資產階級,盡可能的剝削壓榨工人階級,夜藍腹誹。
“師父,你的仁慈呢!”旁邊的記者張盈打趣,還拍拍夜藍的背為她順氣。
“他又不是唐玄奘,哪來仁慈?”夜藍笑道,遞給唐莊今天的攝影稿。
“對付你們這般潑皮,隻有用棍子。”唐莊惡狠狠說完就走。
夜藍和張盈相視一笑,在唐莊背後作鬼臉,卻被他逮個正著,“還不去寫新聞稿。”
此時華燈初上,夜藍獨自趴在電腦前,為今日的新聞編稿。
自從兩年前的強。暴案之後,她就隱身在這座城市,憑著對攝影的愛好,做了一名時事記者。
每當午夜夢回,夢裏重疊的兩張男人的一模一樣的容顏,兩年過去了,還是令她驚恐不已。
淩晨時分,夜藍將明天的稿趕好後,準備下班。
“夜藍,將相機交出來。”穿著黑色風衣,一頭金黃色卷發的淩楓闖了進來。
“淩小姐,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夜藍摁了摁太陽穴,她從今天早上八點鍾一直工作到淩晨一點,她累了。
“這是你十倍相機的錢,將你手上的相機給我。”淩楓盛氣淩人。
夜藍淡淡的道:“如果淩小姐這麽晚找我,隻是要收購相機的話,我不賣。”
“夜藍──”淩楓居高臨下俯視著她,伸出如蔥般水靈的左手,隻是手裏,多了一把微型迷你槍。
“這裏是雜誌社,淩小姐,威脅新聞人員可不是什麽好事啊。”夜藍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