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这一遭还真不知道,路演原来是创造感情的绝佳时机。
在剧组,由于彼此档期和场次的不同,他们之间还没有这么多共处的时间和机会。但在三十天的路演行程里,浩浩****的一支队伍从北向南一路行进,除了偶尔请几次假,所有主创们几乎朝夕相处,同车、同住、同进退。如果愿意,同床共枕也不是不行。
单身演员之间的关系在肉眼可见地变好,比如凌薇儿和林非。尽管他们在戏里饰演一对相爱相杀的怨偶,在现实中也由于背靠的投资方不同,杀青后并没有太多往来,但在这一趟路演中,凌薇儿几次身体不适,幸亏林非一力关照,屡次将自己用的旅行神器和药物送给她。在后面的行程中,凌薇儿知恩图报,不但在活动上努力配合表演,在活动结束后也与林非挽手同行,显然亲近不少。
同行的工作人员之间都在传,这部片子里又要出一对荧屏情侣了。
不过,相比自由自在的单身男女,结了婚的左轶显然就要拘束很多。大多数时候,人们只能看到她独乘一辆车,独坐一张桌。和她在电影里有情怨纠葛的程寄或许是为了避嫌,也并不像林非那样关照女主角。没有观众和摄像机的时候,二人的表情都是淡淡的,仿佛彼此不过是点头之交。
只有大头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隔三岔五地,程寄就会半夜消失,然后在所有人醒来之前回来。不用问也知道,他又去找阿妹了。大头每次看到程寄眼下的黑眼圈就心疼地想,哥啊,行程这么紧张,就放过人家小姑娘吧。
大头猜对了一半,程寄深夜出门的确是找阿妹去了。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在剧组偷会的时候,白日里生分得像两个陌生人,到了夜里,却会纠缠在一盏灯下、一个房间里。但与那时候争分夺秒地亲密不同,这一次,他们有漫长的夜晚、大把的时光可以做一些以前没时间做的事儿。但程寄绝不是去做大头想的那件事。
他就是找阿妹聊天去了。
真的是盖着被子纯聊天。
阿妹过去的经历极其坎坷,他花了好几晚才算听了个大概。
“我出生在澳门,一直到十九岁都在那里。澳门是座小城,小时候我常想,长大了要出去看看,却没想到真长大了,连赌场都出不去。”
拥有蜜色眼睛的姑娘自嘲地一笑,眼里已看不出当时的心绪。她自顾自地说了几句,就闭上眼陷入了回忆中。
赌场的人工穹顶二十四小时都是蓝天白云,进去了就分不出昼夜。于是那些人就日复一日地耗在牌桌上。在他们手里经过的数不清的筹码可以换来足以买一条人命的财富,然而却轻得掂不出重量。
“为什么要做老千?”
身边的男人似乎极有耐心。他不在乎她每段话中间大段的空白,每当她因回忆而累得要睡着时,又会被他温柔地唤醒。两人和衣而卧,他将她圈在怀里,轻轻抚摸她的后颈,一个问题,再一个问题,好像要把她的全部魂灵都掏空。
真是奇怪,明明他看起来一副又阴险又卑鄙的样子,明明知道他是故意做出了暧昧的姿势,露出轻柔的表情,她却还是克制不住地想要靠过去。
“老千可以挣钱,挣很多钱。”她闭着眼,声音细软得如棉花糖一般,“而我需要钱。”
“要钱做什么?”
男人的声音很轻,没有了往日那种玩世不恭的腔调,让人十分安心。
“很多地方都要钱……一开始是为了治妈妈的病,后来是为了吃饭,再后来……”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要靠在她的唇边才听得到她模糊地说出的几个字。
“为了……哥哥……”
程寄沉吟半晌,停下了在她背后的轻抚:“你说的哥哥,现在在哪里?”
好像是因为失去了某种安慰,阿妹从睡意的边缘醒来:“他那时留在了澳门,和他们在一起。”
程寄忽然想起来什么:“你哥哥,难道就是阿辉?”
她迷糊地点点头。
“可是你们长得并不像。”他记得很清楚,阿辉是典型的广东人的长相,并没有混血儿的样貌。
“我们的爸爸不一样。我的生父是葡萄牙人,他在我出生那年就回国了。”
她的生父走后,靠帮厨养家的妈妈失去了大部分的经济来源,有着两个孩子的家庭很快陷入困顿。光是阿辉的学费就要掏空家底了。为了挣钱,妈妈不得不起早贪黑,做更多活计,但也因此积劳成疾。阿妹十七岁时,妈妈查出了肝癌。
“哥哥刚刚高中毕业,考了大学也不去念,说要去挣钱给妈妈治病。结果一年后他回来时,钱没挣到一分,还欠了一屁股债。”
她怎么也想不通,从小规规矩矩的哥哥怎么会和赌场的人搅和到一起,还欠下了她无法想象的巨款。但事已至此,她也没有办法,只好半工半读,想尽快筹出治疗费。
但妈妈的病情迅速恶化,不过半年,已经到了卧床不起,只能喝流食的程度。医生说如果不马上做手术,她都撑不到第二年春天。
“手术费要六十万,我要打十年工才能挣到这六十万,妈妈怎么等得起?哥哥说,没办法,只有去赌一把了。”
对未来一无所知的懵懂少女就这样第一次走到了赌桌旁。
在澳门生活这么多年,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人生与赌场是两个平行世界,却没想到命运之手如此随心所欲,随意挑弄一下就将人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赌了一次,就有十次、百次、无数次。
钱不够多,永远都不够。赢了的又会输回去,输了就只能加大筹码再赢回来。她已经忘记自己是如何在牌桌上杀红了眼,赢了半人高的筹码还不收手,直到赌场的人把她抓住又丢出去的了。
她到这时才清楚地知道为什么哥哥会陷在这个无底洞里。上了牌桌,停手就难了。
为了再混进赌场,她想了很多办法,尾随、伪装、偷护照,做尽了坑蒙拐骗的事儿,也是在这时,她遇见了阿sir,李子山。
李子山是这一区的警官,他几次抓到她,关几天放出去,然后再抓进来。和阿妹的屡教不改一样,李子山也是个倔脾气,一次教不会,就教十次。
“阿sir跟我说,老千做不了一辈子,被人抓住就断手断脚,后半辈子就废了。可我那时候不听,一心想挣快钱。”现在想起来,阿妹只觉得当年愧对阿sir的良苦用心,“我仗着自己越来越善于弄假成真,有一次偷了赌场酒店一位女住客的护照,然后照着相片假扮成她的样子,结果出千时被发现了,他们抓到我,关了十天。”
她说起这一切时轻描淡写,仿佛是在谈别人的人生,唯独说到阿sir时,话里有十二分的难过:“我对不起阿sir,是我害了他,让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不久后,李子山在一次任务中落了单,被一伙不知来历的人拦住,痛打一顿,当时就失去了意识。她从他们的闲聊中探到了口风,知道了阿sir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那位女住客是一个富商的女伴,那个富商也是个赌场大亨。他知道我的事情后,出价十万美金买我的青春。他们高兴坏了,想着等我再赢几局,就把我送出去。如果没有阿sir,说不定在富商身边的下一个女人就是我。”
若不是李子山找到了她,她后半辈子都将继续在不分昼夜的赌场里过着不知今夕何夕的日子。
然而李子山的遭遇并不能让陈生满意,更何况阿sir在寻找阿妹的时候发现了他们犯罪的证据,而且藏了起来。阿妹探听到他们下一步会去阿sir所在的医院,要让他彻底消失。没有时间留给她犹豫了,她用尽一切办法逃脱了他们的掌控,溜到医院里把阿sir偷了出来。
她也是那时才知道,阿sir为了素昧平生的她承受了什么。
“肱骨、桡骨、尺骨骨折,脾脏、肝脏破裂,股大动脉损伤。”她到现在还背得出病历本上的全部文字,每个字都好像是一座山一样沉沉地压在她的心头。
她在病房里见到的阿sir已经看不出来人形,他僵硬地瘫在那里,像一个随时可能碎裂的玩具。她假装成护士把他从病房里带出来,然后躲进了港口。
“你一个人把阿sir带离了港口?”程寄听到这里,也不得不感叹她当时的足智多谋。
“不,把阿sir带出来的是Bella。”
就在她想要离港的同一天,Bella也正要坐船离开。她好巧不巧地混上了Bella乘坐的那艘船,但因为带着一个病人,目标实在太大,开船后她终于还是被发现了。应该说是上天开眼,让Bella目睹了她的伪装被船员拆穿的全过程,一个惊天计划在Bella脑中闪电般地出现了。她在船员面前保下阿妹,并且许给了她一份回报不菲的工作。
“Bella说,只要我假扮成左轶,就帮我出阿sir的医疗费,并且保证他不被他们找到。”阿妹说起这一切时仍旧觉得心有余悸,“我自然求之不得。”
从那之后,她就开始了假扮成左轶的人生。她花了一年的时间学习演员要学会的一切技术,并且不断地观看左轶从前的影像,模仿她的表情、动作、语气,乃至一切。直到半年前,Bella将她推出来,向世人宣布她就是复出的左轶。
“那真正的左轶在哪里?”
阿妹摇摇头:“我从没见过她,Bella也没有告诉过我。”
说实话,她很惧怕Bella。这个传说中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的王牌经纪人擅长解决棘手的问题,也擅长掌控人心。当初她与Bella签下条约,就是因为Bella看准了她放不下阿sir。阿sir受伤后一直昏迷不醒,原本医生说要安排手术,和Bella谈过之后却改了口,说还要再观察观察。这一观察就是大半年,阿妹再笨也反应过来了。阿妹为了阿sir乖乖签约,现在阿sir又成了Bella控制她的筹码。
以利诱之,再以人质制之。她原本应该很熟悉这样的手段,赌场里的那些人也是这样对她的。
“说起来,我要谢谢你带我找到阿sir,我本以为在与Bella的合约结束之前,我都见不到他了。”
“哦?这么说我又做了件好事?”程寄歪嘴一笑,“该怎么奖励我呢?”
她在他怀里不作声,不知他玩的什么把戏。
“奖励我一点儿坦诚吧。”恍惚中,好像有人吻了吻她的脸颊,“以后我想看到你真实的样子。”
这一次,她没有讨价还价,而是仰头轻轻地应了一句:“嗯。”
路演临近结束,他们也渐渐从一线城市走向了二线城市,及至三四线。场所、设施、安保,走着走着就参差不齐起来。
待他们到了某个偏远些的小城的影院,正常路演时都会布置的隔离带在此无处安放,保安的人数也比最初双方联络时商定的少很多。据影院经理说,这是这里最好的影院,而他们已经做了最好的准备。
条件的艰苦没有阻碍剧组和观众的热情,路演仍旧照常举行。由于舞台与观众席间并未设隔离带和人墙,而观众席中的观众又超过了定额,以至于现场人满为患。当影片放映结束后,四位主演依次走上舞台,还没站定,观众席中就爆发出了一声大喊:“左轶!”说着,一名神情激动的男子冲上台来,直扑向主演中走在最前列的人。
与此同时,不待台上数人反应过来,林非觉得走在自己身后的那个总是懒懒散散、磨磨蹭蹭的男人动了。
仿佛是游动的鱼,又好像是随光移动的影,程寄瞬间就拦到阿妹的身前,拉住了那个飞扑过来的不速之客。
然而情况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个大叫左轶名字的狂热粉丝给了现场观众一种过激的示范,看他毫无阻碍地冲上舞台,与明星们近在咫尺,原本好好坐在观众席的人们也沸腾了。更多的人激动地涌上来,想圆一圆自己的追星梦。
站在舞台角落里的数名保安根本就无力阻止人潮,原本设计的明星通道也被人群堵住了。凌薇儿和林非倒是还好,由于他们还没走到舞台中央就站住了,得以在保安的帮助下退回到后台。被粉丝们层层拦截的阿妹和程寄则深陷于人潮中,进退两难。
待到更多的工作人员被叫来,他们好不容易疏散了人群,场内已是一片狼藉。女主演惊魂未定,不过看上去并没有受到什么磕碰,但程寄就没这么幸运了,在人群的冲撞中,他几次被相机和手机磕到,还受到了撞击,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几处擦伤,甚至有一处伤在脸上。
活动自然是没办成,影院经理赔了几个小时的礼,生怕这些金贵的演员生起气来要赔偿,一开口就是他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但传闻中不好相与的左轶却是今日最好说话的,除了脸色不佳外,倒是并没有过多责怪的意思。
凌薇儿颇有微词,不过由于她很早就被保安救下场了,所以也没发太多牢骚。而林非是少年心性,看得很开,还有空跑过来打趣:“程哥这么好的身手,怎么还挂了彩?”
程寄邪邪地一笑:“身手好也不如跑得快。”
林非的脸一僵,哈哈干笑了两声就走开了。
半夜,酒店的房门口响起了两声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大头把门打开,愣住了。
来人和左轶长得很像,但眉眼更鲜明些,轮廓略柔和些,还有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
“左轶姐……哦不,呃……”大头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这要怎么称呼?
身后却已经有人叫了出来:“阿妹。”
程寄走到门口,眸色中透出一分惊讶,但很快就笑起来。他的脸上还贴着纱布,这一笑拉扯到了伤口,他顿时又改了颜色,笑得有些龇牙咧嘴。
阿妹见他这样,微拧起眉,她想说什么,却又见大头在一旁,所以把要说的话又都咽了下去。
见她这般模样,程寄把大头推回房内:“得了,今天又便宜你住一晚豪华单人间了。”说罢,他牵起阿妹的手,理直气壮地道,“走吧。”
他们穿过安静的走廊,上了电梯,并没有发现身后一间房间的门被打开了一条缝儿,半边手机伸了出来。
两分钟后,顶楼套房的门无声地打开,又被重重地关上,力道大得让她担心隔壁的人会听见。
关门的那个人把她压在门板上,他们额头抵着额头:“阿妹胆子大了,敢来找我了。”他伸手擦去她唇上的水渍,指腹下露出饱满丰润的唇,“心疼我?”
阿妹躲开了他的眼神,不说话。她用手抵住他的胸口,想推开,他却忽然咝了一声:“哎,疼!”
阿妹连忙收了手,满脸关切地看着他。
程寄把她的神情看在眼里,心中好像点燃了一簇赤焰,因她这一抬眸、一蹙眉,大火轰然烧起来,把他连日来的努力克制烧得干干净净。
“别再说我招惹你了,这回可是你自己找上门的。”
说完,他劈头盖脸地吻了下来。没有试探,毫不委婉,他单刀直入地撬开她的守备,按下她的所有抵抗,直到她快无力呼吸了才放开她。他弯下腰去,把阿妹一把扛在肩头,仿佛打家劫舍的匪徒一般。
世界突然扭转了方向,颠倒的视线里,她只看得到桌脚和地毯,以及他磨损得老旧的牛仔裤。匆匆数步后,有人稳稳地将她放在某处柔软的地方,世界恢复了正常。她睁开眼,瞳仁浸润着蜜色,像琥珀一般,剔透中仿佛带有糖果的甜。
他用双手撑在她的身侧,缓缓靠近,尽量隐藏起侵略性。但那双墨色的瞳孔异常深邃,泄露出某种危险的欲望。就连他的声音也与方才的戏谑不一样,而是喑哑下来,很轻,仿若耳语,又好像响在她的心上。
“阿妹,你该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儿。”
指尖抚过她身上起伏的曲线,停在她的心口上。掌下有着与她的表情毫不相称的激烈的律动,怦怦,怦怦,怦怦。
“阿妹害怕吗?”他轻声问。
漂亮的蜜色眼睛看着他,不说话。
他执起她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强烈而稳健的心跳在她的掌心下涌动,她的心渐渐安稳下来,跳动的频率与他一致。
他低下头来,与她鼻尖贴着鼻尖。不慌不忙,他好像在等一个时机。
她闻到他身上刚刚沐浴过的清冽的气味,那味道有一种让人安心的作用。她抬手托住他的脸颊,仰起头,轻轻地印了一个吻上去。
这个动作戳破了他温良的伪装,点燃了他体内暴戾的本性。他的动作突然激烈起来,每一次抚摸都像一次掠夺,每一个吻都在进犯更多的领土。而她放弃了最后的一点点儿抵抗,把自己全然交付出去,任由他强横地索取。
在比从前所有的吻更深的纠缠里,她不再只是那个被包容、被引导的角色。她第一次试着去触碰他,触碰他修长健壮的身体、蓬松凌乱的头发,还有刻薄却柔软的唇。
但她不知道,她的每一次探索都是引来他更激烈的反应的罪魁祸首。是她一手将自己推到了濒临失控的边缘。
最终,他做了那个掌控一切的终结者。他咬着她的后颈,伏在她的背上,野兽一般低吼出声。她微微颤抖着,承受着感官炸裂后的余音。
月光洒在凌乱的**,丝绸和肌肤都泛着柔和的光。被单没有盖住的地方露出交缠的身体,仿佛这里是彼此的樊笼。
男人俯卧在身侧,露出宽而厚的背。她试探着伸出手撩开他额前的发,看他是否睡着了。见他闭着眼,于是她也闭上,几秒后她又忍不住睁开。
他的眉眼其实极好看,长目剑眉,有一种剑锋出鞘的凌厉感。但偏偏他平日里总是用半长不短的头发将眉眼盖住,如同明珠蒙尘、锋芒藏鞘。她有些疑惑,在靠脸吃饭的圈子里,聪明如他,怎么会甘心把这样的利器藏起来?
被单随意地盖住了他腰部以下的地方,柔软的丝绸勾勒出男人的轮廓,硬朗而强健,就连睡着了的时候都仿佛藏有万钧之力,蓄势待发。但这具身体并不完美,胸前、肩膀、背后,随处可见旧日的伤疤。她忍不住去触碰,指腹下的凹凸不平提醒着她这些伤曾经的狰狞。
忽然,她的指尖被一只大而温暖的手抓住了。阿妹抬眸,撞进一双深邃漆黑的眼中。
低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带着一丝倦懒的呼吸声:“还想来?”
这声音提醒了她刚才发生的事儿,她觉得从脚指尖开始,全身都烧了起来。于是她弓起背,想推开他,却按在了他胸前的一片瘀青上。那是他今天为了帮她挡住粉丝的冲撞时留下的。
她连忙松手,轻声开口,声音甜软得入耳即化:“是这儿吗?”
程寄看着她,信誓旦旦地说:“嗯。”
明明他有着那么冷硬的长相,演一个无情的杀手正合适,可那双墨瞳竟意外地多情,被这双眼睛望着,很容易便会让人对他说的一切都信以为真。
她果然不再动了,乖顺如小兽。
他却得寸进尺起来。他抬起她的下巴,在她的唇上不轻不重地辗转:“阿妹,你心疼我?”
阿妹懊恼地瞪他一眼,重新挣扎起来,可是他立马就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阿妹,我疼。”
会撒娇的男人真是太要命了。阿妹想从他缠得死紧的怀抱中挣开,却始终不敢真的用力推他,只能任他拿捏,牢牢地被禁锢在他的怀抱里。
过了一会儿,她探出头小心地问:“你脸上的伤怎么样了?”
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头顶,嘴角无声地勾起一个笑:“上了药有点儿痒,疼的是这儿。”他指了指刚才被她按到的地方。
胸口有了一点点儿酥痒,他感觉有个小小的指头在轻轻地抚摸自己:“这里呢?”
程寄低头一看,她说的并不是那片瘀青,而是旁边一道近十厘米长的浅浅的伤疤。
“早就不疼了。”这回他倒是不骗她,“看着吓人,其实没什么大事。当时在拍打戏,导演让用真刀,对手是个新人,刀没拿稳,上来就削了我一道口子。看着有点儿长,但伤口很浅。”
怀里的人不说话,他觉得她应当是在默默心疼他,于是说得更起劲了:“伤得重的是这里。”他费力地够了够自己的背,那里有一大块扭曲的瘢痕,“拍火戏,一边打,还要一边躲掉下来的道具,一不小心离喷火枪太近,烧掉一层皮。”
“这个呢,是被队友用长枪扎的。他大爷的,也不看看我就站在旁边,扎得可真猛啊。
“还有这里,外表看不出来吧,其实里面的骨头碎得稀烂。医生说再碎一点儿,下半辈子我就不用拍戏了,直接去领残疾证……”
入行近十年,他什么伤没受过?各种骨折、骨碎、韧带断裂、烧伤、棍伤、刀剑砍伤,简直是外科实习医生的活体教材。但他从来不跟人说起,一是他自己不当回事儿,二是觉得没必要。不过今天如果能靠这个得到她的温言软语,最好是能再进一步要求一点儿特别照顾……这些伤受得也算物有所值。
“我的肋骨也断过。”怀里的人仰起脸,眨巴着好看的琥珀色眼睛,“还有小手指,本来说要切掉的,后来他们怕不好看,就只是折断了。你看,现在还是弯不了。”
她伸出左手的小手指,艰难地向他示意,果然无法弯曲。
程寄垂眼看了看她,却发现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是拿出了珍藏的糖果,要和同伴比一比分量,看起来十分好笑,却又让人无法拒绝。
莫非……这小傻子以为这也是一种交换?用她的伤换他的伤。
娱乐圈素来讲求对等交换,她做得一点儿也没错。可是她越信守这样的规则,他的心里就越有种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她究竟把他当作什么人?
怀中的人久久等不来他的回答,琥珀色的眸光黯淡下去。就在她要重新缩成一个小团的时候,他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
“下一次如果他们再来找你,告诉我,好吗?”
这个吻和此前所有的吻都不同,不带有欲望的色彩,温暖干净,像多年前母亲温柔的安抚。她被吻得怔住了,不自觉地点了头。
他伸出食指刮了刮她小巧的鼻尖:“真乖。”
圆月坠落在窗边,她的眼里都盛满了月光,看得他心里什么都没剩,只余下一片柔软。他忽然就有了兴致,于是披了衣服下床,趿着鞋走到窗边,向着窗外道:“月亮!”
她猛地坐起来,完全没有了方才的随意自在,琥珀般剔透的眸色复杂难解。
程寄却没有回头看她,只是自顾自地说:“阿妹,快来看,今晚的月亮真圆。”说完,他转过头来,发现她还在愣怔着,于是解释道,“今天是中秋节,你忘啦?”
阿妹呆愣愣地坐了半晌,这才披了衣服下床,赤足踩在柔软的地毯上。
有人温柔地把她牵过去,在窗前拥住她。这个高度,她刚好可以看见在他的脖子上用黑色的细绳挂着的一枚戒指,这似乎是女人的东西,与他冷硬的气质极为不协调。
戒指上有奇怪的纹路,阿妹伸出手去,想摸摸戒指上到底刻了什么。
“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想要就给你。”他作势要摘,“不过我得拿它换一样东西。”
剔透如琥珀的眼眸看向他,流露出一点点儿好奇。
程寄的眸色深沉了几分,忽然话头一转:“我的名字是父亲起的。他说,人的心是一只不肯停留的小鸟,无论在哪里落脚,都只是短暂地寄居。正所谓,人生如寄。”
混血姑娘仰头看着他,似懂非懂。
“你呢?”他铺垫了那么长,最终绕回了原初的问题,“我告诉了你我的名字,现在我想知道你的。阿妹,你到底是谁?”
他问过阿飞,在使用粤语的地区,阿妹只是一个称呼,不是真名。他想要的是她的真实姓名。
阿妹怔住了,眸中有些许动摇。他看在眼里,趁热打铁:“我也不会让你白说一场。给我你真正的名字,我就把这个戒指给你。”
一物换一物,依她的性子,也不能算吃亏。
阿妹却咬紧了唇,半晌,她道:“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
程寄顿了顿,眼睛危险地半眯起来。
明明刚才还肌肤相依,羁绊至深,现在她却连名字都不肯如实相告,这让他有一点儿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于是他只能更深地吻她,吻这个他尚不知姓名的姑娘。
注释
[1] 粤语,意为:外国女孩儿的脸很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