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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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廣州,無論如何。有個詞兒叫執意,有句話叫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因為愛情,一個人就成了另一個人的宗教。絕對的相信和服從。為了她,甚至可以犧牲自己的尊嚴。犯賤。誰年輕時又沒犯過賤呢。

現在,陳丹妮就是我的宗教。犯賤我也要去。

我買了火車票,第二次踏上南下的列車。還是硬座,還是二十五個小時,還是兩千六百公裏。

在火車上,我忽然感覺廣州是那麽遠。因為一個人而愛上一座城,城再遠,終究可以抵達,不過是多坐幾個小時火車的事兒。人呢?我跑了兩千六百公裏去看你,能在你心裏前進一步嗎?

但是我沒有半點要退縮的意思。隻是在這決心之外生出一種悲壯來,我去廣州,注定隻能是悲劇收場。但是我知道,不去的話,我心裏一輩子不安寧。

她曾經是我的福音,而今天我也終於明白,任何曾經的福音,都可能變成詛咒。她在我心裏打了一個水手結,我自己越掙紮越緊。隻有她能解開。她不來天津,我隻好去廣州。

廣州,廣州。有人去看你是為了記住你,有人卻是為了忘記。但是無論如何,都是因為他們對你的愛,並且我說不清哪一種愛的更深。

我說不清。事實上,廣州,除了愛你,我已經什麽都不想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