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小君
如果有機會放肆24小時,你身上會發生怎樣奇妙的故事?
遊戲人生這件事,我自以為是專家,我所認識的人裏麵,大概沒有誰比我更擅長。
安分守己,中規中矩地接受命運的安排,30歲之前結婚、生孩子,忍受著柴米油鹽,這樣的生活跟我沒關係。
我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穩定的收入,也沒有理想。
我不能成為讓父母驕傲的孩子,他們也無法拿我去跟鄰居們炫耀。提起我,他們更多的是閉口不言。他們早已對我徹底失望。
我朋友很多,但大都在夜店和酒桌上。
晚上我們稱兄道弟,醒酒了,可能誰也不認識誰。
我沒有女朋友,或者說,我沒有固定的女朋友。
我身邊的女人很多,有的並沒有拿到“女朋友”的資格,也隻是上過床而已,我統稱為“一炮之緣”。
我有時候記不住她們的名字,甚至會叫混。
在**,女孩在我身上聳動的時候,如果我閉上眼睛,我會一陣恍惚,分不清正在和我歡愉的這個女孩究竟是誰。
但凡超過一個月,我就會把從我**離開的女人完全忘記,再一次見麵,可能我根本就認不出她來。
她們給我的稱謂有很多,但基本的意思是一樣的:渾蛋、渣男、禽獸、王八蛋。
我都已經習慣了。
我也不覺得殘忍,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還覺得是我給了她們故事和幻想呢。
不然她們的人生會像我一樣,乏善可陳。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算作互相需要、互相成就。
除了女人,我更喜歡在這個城市裏日複一日、夜複一夜地尋找一樣東西,這樣東西有著不同的形態、不同的氣味,但是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刺激。
我很難準確地定義“刺激”到底是什麽,但我能感受到它們。
我對“刺激”瘋狂地熱愛,我覺得我就是靠“刺激”活著的。一旦生活歸於平靜和普通,我就寢食難安、不能呼吸,像是犯了毒癮一樣,身體裏有一股力量慫恿我,跑出去瘋、去浪、去癲狂,直到找到能讓我興奮的下一個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