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我真是只是随便说说啊,给我凤姐的自信我也不敢相信苏小晨这小子会真跟过来啊。
说起我在清吧当驻唱这件事,除了闺蜜王璇璇曾经来探过一次班,还真没第二个熟人知道。可想而知,当我坐上灯光聚集的展台的高脚凳上时,内心有多么尴尬。
台下的客人不多,苏小晨极不协调地坐在正中央,他点了很多东西却一口没动,绷着一张不知道是严肃还是紧张的脸盯着我。
我朝他挤眉弄眼:你小子能放松一点吗?这又不是在葬礼上听挽歌。不过他显然误会了我的意思,正襟危坐,更加严肃了。
我放弃了,尴尬地换了下坐姿,调了下琴弦和麦克风。
歌曲目录上的第一首歌是陈绮贞的《鱼》,属于自己吉他伴奏清唱就能完成的类型。我清了清嗓子,微微闭上了眼。
——我坐在椅子上 看日出复活
——我坐在夕阳里 看城市的衰弱
——我摘下一片叶子 让它代替我
——观察离开后的变化
——曾经 狂奔 舞蹈 贪婪地说话
——随着冷的湿的心腐化
——带不走的 丢不掉的 让大雨侵蚀吧
——让他推向我在边界奋不顾身挣扎
——如果有一个怀抱勇敢不计代价
——别让我飞 将我温柔豢养
……
一直很爱陈绮贞,不管她是曾经的“小众”还是变成如今的 “大众”,我都一如既往地爱着她。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反正在我眼里,她那种随性不羁又安宁如水的姿态,哪怕任性哪怕受伤却永远坚定不曾迷茫的姿态,就是我想要的。所以我也奢望着能有一天,生命中所有的忧伤和不安,能像《鱼》中唱的:带不走的,丢不掉的,让大雨侵蚀吧。
很奇怪,唱到这一句时,我莫名之间变得勇敢起来,什么都不怕了。
我睁开眼,微微抬头,看向台下的苏小晨。这次轮到他腼腆地别过头,男孩局促不安地挪动着身体,最后端起橙汁喝了一大口,可惜错拿成了鸡尾酒。于是他就那么一口喷了满桌,呛得直咳嗽。
什么嘛,果然还是个孩子。我用眼睛朝他笑了笑。
他也笑了,眼里闪着星光,酒窝醉人。
忽然间,我知道苏小晨的魅力在哪了。他跟越泽都长着一张让人着迷的脸,却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如果说越泽像神秘而深邃的蓝色湖泊,那么苏小晨就像山间的溪流,清澈见底。而我呢?我不知道我属于什么,或许我已经沦为一条浑浊的糟糕的河流了,介于湖泊和小溪之间,回不去,也抵达不了。
带着这份矫情却真切的忧愁,我把歌唱完了。然后我微微鞠了一躬,算是感谢大家听完。台下响起稀疏的掌声,没有苏小晨的。
他完全愣住了,青涩的脸庞上一双眼睛格外明亮。
很久后他才反应过来,一边鼓掌一边大声喊道:“小姐能再来一首吗?”
我差点从高脚椅上摔了下来,这小子……还真是涉世未深啊,他难道不知道在酒吧叫人小姐很不尊重吗?而且就算他不说我也会继续唱的好吗?我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
十一点下班后,我没有回家,请苏小晨喝饮料,算是感谢他来捧场。
我说你一定要原谅七喜姐,只喝得起六块钱一杯的柠檬青橘,不能请你去咖啡厅喝几十块一杯的咖啡。他说没关系,我其实不爱喝咖啡,我爸说那都是蛋疼的人去的地方。我立马想到了越泽,他就老爱喝咖啡,一定要用咖啡机和咖啡豆现磨,有次我给他买了一包速溶咖啡还遭到他的白眼,真想把这话录下来给他听听啊。
无缘无故地,我又想起初中时代的遥远往事。
那会我暗恋过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他,大概是因为全校女生都喜欢他吧。他跟越泽有些相似,条件优渥,养尊处优,从小就有着各种“蛋疼”的修养和品位。跟我这种普通女孩一比,简直就是王子和庶民的区别,我哪敢高攀啊,就连暗恋他也小心翼翼的,生怕被人看出来会被嘲笑。
可我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他居然主动约我了,还有我的同桌,希望我们这个周末能去参加他组织的烧烤。
我开心得几乎要疯掉,回家后毫不犹豫地就将自己的存钱罐摔碎,拿出几个月的早饭钱买下一条昂贵的白色雪纺裹胸裙。当天晚上我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不停地穿上又脱下,试了几百遍,兴奋地彻夜未眠。
第二天我赶过去才知道,原来他是在为自己喜欢的姑娘庆生,想给她一个惊喜,这个姑娘,就是跟我关系一般的同桌。所以从头到尾,我们不过是他那场浪漫表白的烟雾弹。在那场烧烤聚会上,他当然没有正眼瞧过我,以及我的新裙子。
后来大家喝了点啤酒,渐渐玩疯了,有人发起蛋糕战。他终于第一次正视我,将一块沾满黑色奶油的蛋糕砸在了我的裹胸裙上。
“哈哈哈,哈哈……丢中了……”他开怀大笑,他笑的样子依旧阳光迷人。但他永远不会知道,这条在他眼中连普通货都算不上的裙子对我而言有多么重要。但它已经不能再穿了,这块突兀的黑色污渍像个毒瘤,后来无论我如何洗都洗不掉了,于是我只能伤心地丢掉它,同时也丢掉了我那自不量力地爱上一个闪耀男主角的妄想。那时候我终于明白了,贫穷不应该遭人歧视,但贫穷往往是自己的原罪。
这并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
遗憾的是,在遇到转校生王璇璇之前,这种经历组成了我生活的绝大多数。
我跟苏小晨一路散步到沿江风光带,清爽的夜风顺着江面徐徐吹来,带着潮湿的水草气息。
盛夏的夜晚,大概没有比在江边漫步更舒服的事情了。
走着走着我有些累了,脚步慢下来。路过出租双人情侣自行车的摊位时,苏小晨立马跑过去租下一辆,然后对我说:“我来踩,你坐好就是。”
“这可是你说的啊。”我笑了,没想到他那么细心。
上车后,他果真言出必行地卖力踩起来,我懒懒地坐着。
一路上彼此都不再说话,直到一对情侣在江边放起了小型烟花,点亮黑暗的焰火像一棵五彩斑斓的圣诞树,噼里啪啦声中,白色烟雾徐徐散开,营造出一种很缥缈的浪漫。
苏小晨停下车,等着我静静观赏完。那个过程中,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眼眸里倒映着闪烁的火光。
烟花放完后,苏小晨用很轻的声音试着问道:“还想看的话,我去给你买。”
“不用啦。”我笑着摇摇头。有时候你会被沿途的风景所吸引,并非因为它很美,而是你知道它不属于你。我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这个有点残酷的真相,我可不想又被他说老气横秋。
短暂的沉默后,苏小晨突然喊我的名字,还是全名。
“艾七喜。”
“啊?”我回过头,目光猝不及防地落入他不知何时变得坚定的眼眸中,尽管在我看来这仍旧是那个十七岁少年的青涩眼神。
我歪歪头:“怎么了?”
“做我女朋友吧。”他说。
换以前,我大概会立马做出一副喷饭的夸张表情,然后打个哈哈糊弄出去。然而此刻我心情异常平静,实话说吧,就在看烟花的时候我已经预料到这件事的降临,那是女人天生的直觉。
我抿抿嘴,找寻着最合适的措辞,可最后我发现,这真的太复杂太复杂了,还是蒙混过关比较好。于是我没心没肺地笑起来:“就知道你约我有猫腻,说,以前你是不是经常用这招撩妹,我可不上当。”
“什么啊?!这可是我第一次跟人表……”他急了,说到表白的表字又窘迫地停嘴了。
“少来啦,那么有钱,长得又好看,你这种人肯定在幼儿园里就有女朋友了吧?”
“没有!”他斩钉截铁。
“这话去对无知少女讲吧,姐姐可没空陪你玩。”
“我真的没有,你要我说什么才肯信啊!”他急了。
“现在去跳江我就——给我回来!”我拉住苏小晨,“懂不懂幽默啊,真去啊?前几天星城还在提倡绿色环保爱护江河不乱扔垃圾,有没有公德心啊同学。”
他有点赌气地看向别处。
“好啦,不逗你了。”我微微叹气,“说真的,我不能答应你。”
“为什么?”
“我结婚了。”
“不、不可能……”他彻底震惊了,随即有些生气,“喂,就算你要拒绝我也找个好点的理由吧?”
“真的,下次我拿结婚证给你看。”我一脸认真。
苏小晨愣住了,终于不再追问,沉默来得恰到好处。
不多久,我们归还了双人自行车,开始往回走。
一个卖玫瑰花的小伙子纠缠了过来,他操着北方腔很重的普通话,非让我买一朵。苏小晨闷闷地解释我们不是恋人。卖花男嘴巴倒是很甜:“哟,郎才女貌这么般配的一对骗谁呢?”
苏小晨有点烦了:“我们真的不是情侣,我有什么办法?”
这句颇为赌气的话更像是讲给我听的。
“真的不是啊?那这位美女,可以给我你的手机号码吗?我想追你!他不要你我要你……”面对他的油嘴滑舌我默不作声,只是微笑,对付这种人我有经验,只要别搭话,他很快就会自讨没趣走了。
谁知苏小晨紧张了起来,忙掏出十块钱买下一朵花,把人家打发走了。
“浪费,你还真买了。够我吃三顿早餐呢。”我漫不经心地接过玫瑰花,心里头还是很开心的——这世上,会有哪个女人不爱花呢?
苏小晨看穿了我的小虚荣,笑道:“这样吧。这玫瑰花你拿着,等你什么时候缺那十块钱就拿花来找我,我请你吃早餐。”
“想得还真美。”我轻轻给了他胸膛一拳,气氛融洽了不少。
那晚我坚持不让苏小晨送我到家,两人在一个路口分别。分手前苏小晨突然想到什么,严肃地说:“对了,你手上拿着玫瑰花不好吧,要是让你老公看到了会生气的。”
我的笑容僵住了。
想不到他竟然信了。我虽然是结婚了,但严格来说我还是骗了他,毕竟这只是一场交易。好吧,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居然真的就那么轻易相信了我,这小孩也太好骗了吧?那时候我还不是很了解苏小晨,后来我才知道他哪里蠢啊,他聪明着呢。他只是喜欢一个人,就会无条件相信他。
“怎么?”他察觉我的不对。
我摇摇头,突然有些想哭。如果眼前的男孩再大个几岁,如果他再早点遇见我,或许我们真的能谈一场恋爱也说不定,每天逛逛街吵吵架斗斗嘴。我不切实际地想着,强装作无所谓地将花还给了他,他很认真地接过。
“记得给我插花瓶养着,这里可是三顿早饭钱啊。”我一本正经地交代。
“知道了,死财迷。”他淡淡一笑,浮出两个迷人的酒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