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

後記 私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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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

22歲,我第一次寫長篇小說,除了對寫作擁有極深的愛,動力還來自於很想通過文字來紀念逝去的愛和正在逝去的青春。因為是第一次,所以生猛、鮮活,欲望強烈且無所顧忌,所以最後成稿雖然情節不夠精彩,人物刻畫也有很大破綻,但就是依靠這股蠻猛之力,生生打動了不少讀者的心。而那部長篇處女作也一版再版,至今依然流傳。

30歲,我寫第8部長篇小說時,愛沒減少,卻多了幾分功利心。隻因自己從事出版已經好幾年,做的還很不錯,掌握了出版一本書的話語權,於是沒了出不了的壓力,加上對圖書作品和市場頗有見解,似乎洞悉了一本暢銷書需要具備怎樣的範式。於是下筆快了,從主題到情節再到人物都格式化了,雖然成稿挺流暢也挺好看,但這樣做其實輕薄了文字。最後作品的銷量自然大不如從前,更是遭受了不少認真讀者的責備。

一開始當然會不爽,而且不以為然。坦白說,我真的是一個很自信的人,這是優點,也是很大的毛病。好在我還有一個真正的優點是足夠理性且愛自省,我終於明白討好讀者是沒用的,因為讀者是沒法討好的,讀者需要的隻是尊重,特別是真正的讀書人。而文學作品更是沒法投機的,速成的文學作品營養價值可想而知。所以這幾年的創作給我的感悟便是:對於一個作者而言,才華先放一邊,態度是否真誠其實更重要。

35歲,我寫下了第12部長篇小說——《小人物》。我對文字依然保持著深深的愛,卻早沒了最初那種生猛和無忌,更沒有了後來的那種小聰明和投機心,有的隻是對文字的敬畏,和對創作的享受。現在的我根本不關心銷量會如何,更不會去為了追求所謂的暢銷費盡思量、患得患失。現在的我隻關心我一字一句寫下的作品是否是我真心想表達的,是否能夠被最合適的讀者看見,又是否能夠讓他們覺得不虛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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