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的時候,爺爺給我取了個很有韻意的名字,問。
問什麽呢?
問世間情為何物?
可賦予我生命的父母在我三歲的時候就離婚了,他們本就不相愛,卻因為老一輩所謂的“父母之命”互相捆綁了七年,而這段沒有感情維係的婚姻,終究隻是一座墳墓。
他們離婚後,我被判給了媽媽。
媽媽是一個向往自由的人,她不喜歡任何的束縛和累贅,而當時的我就是她身上最大的包袱。
她跟我說過她想去戰地,想做一個偉大的戰地記者。
所以她走了,我被她扔給了舅舅。
我的舅舅是個很溫柔但又很堅強的人,即使全世界都不理解他,他也從來沒有放棄過。
他有一個愛人。
他們很相愛,也曾發誓要永遠在一起,可世俗的眼光永遠不會饒恕他們所認為的異類。
最後還是各奔東西。
所以,情到底為何物?
我七歲第一次摸球杆,就有一種莫名的歸屬感。顧景也說我天賦極佳,是打球的料,於是我跟著他學斯諾克。
後來他走了,舅舅把隻有十歲的我送到了英國。
我在英國待了整整七年,沒有回過一次家,沒有見過舅舅一次麵。我太想在Q-school上獲得好成績,然後帶著一身榮譽去見舅舅,所以即使有再多的思念,我也忍了下來。
可誰會知道,我連舅舅最後一麵都沒有見到。
比賽第一天,我就以4:0的好成績直接獲得了勝利,可我還沒來得及和舅舅分享喜悅,就突然得知他遭遇飛機事故,生死不明的消息。
第二天,我棄賽了。
舅舅走了,永遠地離開了我。
我的世界開始崩塌。
回國後,我第一次見到了我的姥姥、姥爺,他們兩鬢斑白,步履蹣跚。
我知道,即使當初他們唾棄、痛恨自己的兒子,現在終究也還是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