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美人這個時候還在家裏,距離B市很遠,買了飛機票趕來。給她打電話的是警方,電話裏的吳美人已經是哭得泣不成聲,一直跟警方說要抓到凶手。
而凶手此時已經被抓了,正坐在審問室裏,跟刑警大眼瞪小眼的幹耗著。蕭未央被帶到警局半個小時,一問三不知,偏偏這年代也不能逼供,人家刑警對著一小姑娘隻能選擇循序漸進的引導。
“你當時事發的時候,在幹嘛?”刑警小劉這是對小姑娘的第二十次發問了,算是局裏耐心足的人,但現在也快喪失耐心,有點躁動。
他去外頭抽了根煙,換了小趙進來審問。
小趙是個粗人,不論男女老少,他都秉持著同一種態度,就是凶。凶人還真的不犯法,最多算是沒有禮貌,唬唬小姑娘綽綽有餘。
“有人拍到了你,就拿著弓箭。”小趙捏了捏拳頭,拉開椅子坐下,身子往後一仰,睥睨的看著這看似害怕的小姑娘:“我這個人最不喜歡跟人囉嗦。我可以直白的告訴你,被你射中的姑娘,現在還在急救室裏。她要是有個不測,你這就是殺人的罪行,怎麽判刑我就不說了。”
蕭未央看著桌上的本子,咬著自己的手指,竟笑出聲,“我隻是殺了隻兔子,所以才會拿著弓箭。我是體校射箭隊的,我們射箭隊在草地上練射箭呢,我隻是看到了隻兔子,想射中了帶回去。”
說到這,她突然起身,用雙手拍打桌麵:“你們憑什麽抓我!殺野兔也犯法了嗎?”
小趙也見過許多犯人,像這種看著神誌不清的,有兩種可能,一是裝的,二是真瘋。
他也學著她的樣子,兩手往桌上猛地一拍,瞪著對麵的人:“帶她去做個檢查!”
蕭未央被這聲響給嚇到了,同時又看到近在咫尺的凶漢,一屁股給跌坐回椅子上,然後抱著自己瑟瑟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