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和喬納森的故事。
金發美女一臉戒備:“你不是一直在跟蹤我吧!”
周振連忙擺手:“隻是路上見到你,就想來打個招呼。絕對不是你想的那樣!”
美女狐疑道:“真的?”
周振連忙發誓道:“真的,絕對真的!”
這時外麵警察已經到來,進來就看到已經被撂倒在地的劫匪,也不由得一陣無語。感情這哥們出來打劫然後自己暈了,這麽蠢的劫匪自己一輩子沒見過幾個。
經過簡單的問詢,警察放了眾人。售貨員一個勁的向警察和幾人表示感謝。
那個帶鴨舌帽,身材高大的男子上來感謝:“剛才真是謝謝你了,要是沒見到你,我也不敢用籃球把那家夥的槍砸飛!”
“槍?”此時周振才反應過來,對麵這個男子可是用一個籃球就把對方手腕砸骨折的高人。籃球的密度遠遠低於骨骼密度,能瞬間砸斷對方腕骨,並且如此精準,剛剛那一球的速度到底有多快?
周振這才仔細打量著眼前這個男子,這個男子有著棕色皮膚,哪怕穿著風衣,仍然能感覺到他魁梧的身體下蘊含著的恐怖力量。再看他的臉龐,棱角分明,一臉正氣,但是眼角卻帶著一絲詼諧的笑意。
“勒布朗·吉姆斯?”周振等到了眼睛,隨即便是一陣狂喜湧上心頭。
不打籃球的的人對這個名字十分陌生,可是隻要關注籃球的就絕對不會不知道現在勒布朗·吉姆斯。這是一個偉大的名字。他現在不過二十六歲,效力於NBA三十二隻球隊中的綠網隊。當時綠網隊的成績在三十二中球隊中墊底,可是他僅僅去了一年,便帶領綠網隊衝入西部第八,後來更是一路披荊斬棘,奪得NBA總冠軍的位置。
在綠網隊,他創造了最高得分61分的輝煌成績,最佳MVP,成為無數籃球迷心中的偶像。
難怪能如此準確的用籃球擊中劫匪手腕甚至導致劫匪腕骨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