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任男友是打王者認識的,不過很可惜,他劈腿了。
於是我再王者上又撩到個野王小哥哥,被愛情傷過的我卻隻是抱著玩玩的心態。
可這一玩,就玩出了事。
啊啊啊,小野王你怎麽比我小了五歲!
啊啊啊,你怎麽可以這麽撩!
……
我和我前男友林鈞分得轟轟烈烈。
我倆在綜合頻道上對罵,一個區,數萬名玩家,就這麽一言不發地看著我倆刷屏對撕。
我:劈腿精!他:上分婊!
我:王八蛋!他:大蠢逼!
我:狗男人!他:死人妖!
期間夾雜著他的“好妹妹”弱弱的勸導:哥哥姐姐,你們不要為了我吵架了。
我被這茶味兒嗆得差點一口氣沒上來,罵了幾句奸夫**婦後,打開把手機屏幕敲得噠噠響。
“處cp的加我!”我用大喇叭群發。
一分鍾,兩分鍾,三分鍾。
沒人理我。
我尷尬極了,怒把v10的標識打開,補了一句:“送皮膚!”
這回好友申請列表排了一列。
我滿意極了,伸著並不蔥白也並不纖纖如玉的指尖,上上下下地劃,像極了一個挑綠頭牌的皇帝。
最後我選中了一個備注最言簡意賅的:野王,帶飛。
我把剩下的鶯鶯燕燕都拒絕了,同意了申請。
點開他的個人主頁的時候,我瞬間淚流滿麵。
媽的,好窮。
這得送多少個皮膚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