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則木的涵養算好的,這會兒也控製不住有些火氣,質問陳應虎:“你怎麽會認識那個——”說到這裏頓了一下,把“神經病”三個字硬生生憋回去,“那個人。”
“我們在網上認識的,感覺很投緣。”陳應虎是熟悉沈則木的,他感覺表哥反應有點大。
向暖一聽特別不理解,“你怎麽會和他投緣呢?他……”他那麽壞!虎哥你要擦亮眼睛啊……
沈則木突然想到一事,“你們認識多久了?”
“一個星期。”
嗬嗬。
一個星期前,沈則木告訴了向暖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且邀請向暖來見陳應虎。
那個神經病林初宴,用了一個星期,把他的表弟泡走了……不是,拐走了……也不是……
沈則木捏了捏額角,迅速地找到一個合適的形容詞:騙。
對的,一定是林初宴別有用心地欺騙陳應虎。陳應虎這傻孩子還把人當真朋友了。
那一刻沈則木的感受仿佛自家地裏的大蘿卜被野豬啃了。雖然他不喜歡蘿卜,蘿卜也長歪了,但畢竟是自家地裏的東西,被一個精神不正常的野豬啃了,正常人都會覺得不舒服。
尤其,那個野豬和一般的野豬不一樣,是全世界最討人厭的野豬,讓人恨不得見一次打一次。
要不是向暖在跟前,沈則木一定會好好給陳應虎科普一下什麽叫“人心險惡”。
但林初宴是向暖的朋友,所以沈則木也沒說別的,隻是告誡陳應虎:“你和網友認識一個星期就見麵,太草率。”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陳應虎挺不以為然。
向暖也有點難以接受。她見一次偶像恨不得沐浴焚香,多難得啊?結果呢,林初宴那個家夥早已經和偶像成為勾肩搭背的好兄弟。
隻用了一個星期。
這種感覺就像是你勤勤懇懇埋頭苦學到期末終於考了九十分,可是有人逃課打架不做作業最後考了一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