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偷吻星光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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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此文,獻給所有為心中不滅光亮,堅持到最後一刻的“集美”們。

我們與每一個人的相遇,都是緣分。

你身邊有沒有過這麽一個人,他或許不夠好看不夠溫柔,卻會在你生病時,罵罵咧咧地趕過來帶你看醫生,也會記得把滾燙的粥吹涼才放在你嘴邊。

他抽煙,但你在的時候堅決不抽,甚至會噴在他看來沒必要的香水去味。

他陪你一起養貓,帶你打卡所有你想去的地方。

黑夜沒有星星,遮住他的半張臉,他在校園裏牽起你的手,難得斯文得一塌糊塗,問你要不要聽一聽他的心跳。

這些都是細節。

我是個細節怪,認為感情的流露全靠這些。

但我小時候不是,我心中隻有漫畫和小說,我的世界觀宛如浩瀚宇宙,我的目標是星辰大海,感情什麽的在我這幾乎微不足道且不足掛齒。

記得年紀很小時,有次下課,有個長得好看的男孩和我交換了一支筆。

在他看來,那支筆的意義不同。

但我沒看出來,並且下午就把筆摔斷了,隻得捧著它向男孩請罪。

對方沒說話,默默把筆拿走,用膠帶很細心地綁好還給我,並且告訴我,一定要保管好。

我拍著胸脯對他發誓,一定對它跟對親兒子一樣好。

結果隔天我就把我“親兒子”弄掉了。

我到現在都記得他那張難過的臉,讓美少年難過真是罪過,但當時一腦袋糨糊的我啥也看不出來,甚至慶幸丟的是那支醜醜的普通簽字筆而不是我買的炫酷卡通筆……

這麽一想,我真的很想穿回去給自己一個響亮的巴掌。

不過,少年時期的感情確實是很純粹的。

釋迦牟尼說:“無論你遇見誰,他都是你生命中該出現的人,絕非偶然。”他一定會教會你一些什麽,隻有很深很深的緣分,才能在一條路上走了又走,同一個地方去了又去,同一個人見了又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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