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先鋒01:昨夜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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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眾人的議論聲中,寧崢擺了擺手:“因為目前掌握的證據稀缺,暫時無法刻畫出凶手的形象,陳斌是否是凶手,還有待驗證。”

有人提出了質疑:“怎麽可能,凶手不是陳斌?”

丁澍城眉毛一挑,萬萬沒想到,接手案子的第一天,寧崢就拋出了這樣棘手的問題來,直接把他們的嫌疑人給否了。

他側過頭對寧崢說:“陳斌這件事,雖然不是板上釘釘,但我們也基本掌握到一些證據了,學生拍攝下來的視頻直接顯示出他有強烈的作案動機,而且他還在眾目睽睽之下,說出了具有強烈暗示的字眼,讓人無法不判斷出他擁有強烈的作案動機,擁有作案的可能性;更重要的一點是,法醫在死者方薇薇的指甲裏,檢出了陳斌的皮膚上表皮組織。”

寧崢挑了挑眉,眼神銳利:“除了表皮組織之外,還有更直接的證據指出,陳斌是凶手嗎?”

隻不過一個銳利的眼風,丁澍城卻連冷汗都下來了:“那倒沒有……”

“案子目前疑點還有很多,而陳斌什麽都說不出來,如果不是他的心態特別好,那就是他壓根就不知道……如果他真的是凶手,那麽他的口供就不會如此穩定一致,絲毫沒有露出過馬腳。一個從未踏出過社會,讀普通高中、普通大學的大一新生,除非他擁有超高智商和情商、超強的心理素質以及……瘋狂的反社會人格,善於掩藏自己的情緒。但到目前為止,我找不出他口供的瑕疵。”

“除此之外,凶器呢?證人證言呢?凶手是如何避過了其他人作案的,這些,通通是空白。”

“目前無法得出陳斌是本案罪犯的唯一結果,也無明顯證據足以推翻他是罪犯。要最終得出這個案子是何人所為,不止需要有簡單物證,還需要其他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證據。隻有這個證據,對方律師光靠《刑事證據規則》裏的幾句話就能把你駁倒,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