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以貌取人的药店
“好好,太好了。就凭你这句话,你的长矛我一定给你锻造出世界上最好的。不过杨老弟。今天我就能先拿回去一坛吗?”
“当然可以了。”
听到陈铸剑师因为酒的缘故,对自己的称呼亲密了不少。杨晓也毫不客气:
“刘大哥今天可以先试试前妻谈的酒,随便挑一种,打一小坛拿回去。”
“既然杨老弟这么说,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说着留刘铸剑师便拿起了旁边的酒碗从第一坛酒里打了满满一碗。然后一饮而尽。
“你这酒。。。。。。真。。。。。。醇。。。。。。。”
还没有说完这句话,刘铸剑师就已经倒了下去,偶尔还能听到两声呼噜声,竟然是已经睡着了。
杨潇走过去看看他。无奈的感叹道:
“你这酒量,还敢喝这么一大碗忘忧酒,真是艺高人胆大呀。”
杨萧走出酒窖叫了两个伙计,把刘铸剑师抬到了他们的客房里的**,就让他这么睡着了,他估计了一下铸剑师喝的那一碗酒,估计要睡上个一天一夜了。
刘铸剑师喝的那碗酒名字叫忘忧。是酿酒秘录里面的酒劲儿最大的一款酒。
普通人拿喝酒的小杯子只要喝上一杯,就会醉得不省人事,倒头就睡。
但是这酒的滋味却也极其的特别,十分的醇香,并且其中还带着淡淡的莲花的香味。
所以才让人饮之难忘,每天来竞价的人络绎不绝。
杨萧也没有想到,这个刘兄的运气这么不好。第一晚就喝到了这么烈的酒。不知道他明天醒来会有什么感想。杨想走出客房的房门,并吩咐旁边的小厮,不要让人来打扰之后。就走到了酒店的酒楼的大堂。
闲的无聊的掏出胸前李大壮给他的那块儿写有秘方的羊皮。他仔细的看了看上面的养颜酒的酿造方式。觉得自己也可以找时间试试,是应该可以营造出来。
正当他看完,要把这块儿羊皮揣进怀里的时候。他的手指。摸到羊皮背面竟然也有一些凹凸不平。他把羊皮翻过来,发现背面竟然是一幅地图。
地图的最上方写道:吾专研酒道近60年。酿过和尝过的美酒无数。没想到竟悟出一套内功心法——酒神内功。现传于后人,吾之后人可如下图所示,取得神功秘籍。望珍之重之。
看到这里杨萧一下就惊讶的睁大了双眼。他穿越过来之后,这具身体只练了普通的拳脚。内功什么的他还没有听到有人练过。他以为这个世界没有内功。
却没有想到,在这个羊皮的背面看到了内功心法的地图。
他仔细看了看下面的地图。标注的竟然就是李大壮家附近的一座山的山洞里。他把地图记在脑海里,然后把羊皮和他的酿酒迷路一起收好。打算找个时间按地图上的指示去把心法秘籍拿回来看看。
不过看着羊皮上说,只有她家的后人才能拿到秘籍。杨萧思考着要不要到时候带上李大壮一起。
与此同时的另一边。李大壮匆忙的跑到杨萧所说的同仁药房。已经累得满身是汗。
上还因为在路上摔了一跤,沾满了灰尘。形象狼狈的像路边的乞丐。
刚刚他走进同仁药房的时候。门口的伙计便过来驱赶到:
“走走走,这里不是你要饭的地方。快点儿走,别冲撞了我们这儿的贵人。”
李大壮虽然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礼貌的对伙计分辨道:
“我不是来要饭的,我是来看病的。”
这伙计看着他满身的狼狈。以及非常便宜的粗布麻衣。便又对他说道:
“就你这样的还来我们同仁药房看病。别说看病了,这里的地被你踩坏了你都赔不起。快走快走。”
李大壮心里有些气愤。但还是依然很有礼貌的对伙计说:
“我真的是来看病的。听说这里有一位神医医术了得。特来请他帮我卧病在床的父母瞧一瞧病。”
那门口的伙计看到带着满身泥土的李大壮,站在自己药房的门前。也有些生气了。
便对李大壮气愤的说道:
“快走快走。今天神医已经桥过三位病人了。不会再看其他的病人了。而且就算是今天还会看病。就凭你也付不起神医诊金的百分之一。”
“你快走吧,别在我们药房门口道路了。你弄脏的地方我们一会还需要费神清理。这不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地方。”
李大壮看着同仁药房进出的人。确实都衣着光鲜。身价不菲。不过他相信自己的东家不会骗自己。而且自己的父母还在家病着。
想到这儿,他正要跟门口的伙计在商量商量着让自己进去。这时正好一个后发童颜的老者从。药房里走出来。
那门口的伙计看到走出来的老者。默默的弯腰九十度恭敬的鞠了一躬,并且说道,神医慢走。
正要同他在争辩的李大壮听到他这个话。便知道刚刚走出来这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就是他要找的神医。他便鼓起勇气,拦在了这个老者的面前。大声的喊了一句:“神医留步。”
这个老者也确实是他要找的人。不过他身为京城最厉害的医者。每天找他看病的人,虽然身份嫌贵,却都恭敬有礼。偶尔有一些不讲理、非要看病的人。都会被他的那些救过命的病人处理掉。
确实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不长眼的人,敢拦他的路了。
只见他站定身体。对身边的伙计说:
“现在什么人都可以到咱们同仁药房来了吗?快把他拉走。别当我的路,我还急着去找酒喝呢。”
那伙计尝试着拉了李大壮一下。可是发现自己的力气拉不动他。就要进到药房。再叫几个伙计一起把李大壮拖走。
药房的伙计也知道这位神医平时的脾气极好。怎么也不会生气。
但是十分的喜欢喝酒。而且习惯每天看了三位病人后。先去和朋友一起饮酒。这个时候如果谁打扰了他去喝酒。就比要了他的命还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