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超强投资,被万朝敬仰

第四十四章 你们换个地方打,怎么样

字体:16+-

但是现在。

就在今天。

一个奇事发生了。

一个十八岁的小鬼,他竟敢挑战这位成名多年的副院长?

难道,他以为天象大宗师是吹出来的?

又或者,他觉得自己突破了指玄宗师,又有几件好一点的法宝,就能上天了?

开玩笑。

别说是他。

就是他的母亲,当年那样天资卓越的女人,也不敢轻易开口挑战这位上京书院的副院长!

武道修炼者在达到天象大宗师修为后,他们的实力随便拎出一个出来都能横扫一大片的指玄宗师圆满强者……

或者说。

只有真正越过了天象大宗师门槛的人,才有资格在日后问鼎巅峰武道,也才会正式被整个九洲承认为强者!

说起来。

在那些各家圣地的眼中,天象大宗师以下,全是蝼蚁。

这是所有书院长老都知道的一个真相。

而现在。

就在他们面前。

薛锦之这一只小小的蝼蚁,自以为打杀了几个稍厉害点的蚂蚁,就妄想挑战真正的强者?

笑死人了要!

他们都打算好好看看副院长怎么教训这个狂妄的小子!

“都怪我,只顾着书院的事情,竟然忽略了小侄,说吧,想要怎么指点!”

蓝玉脸上虽然笑容满面。

但薛锦之可以看见,有杀机自他的眼眸深处一闪而过。

确实。

蓝玉没有丝毫掩饰。

因为他知道薛锦之也是聪明人,而聪明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掩饰。

两人说的话,不过是说给别人听的罢了。

哪怕!

现在两人心中都恨不得杀了对方,但表面却一个像虚心求教的侄子,一个像宽厚仁慈的长辈……

所以。

在薛锦之往枪体内积蓄灵力时。

蓝玉脸带微笑,手上蓝光一闪,一道光幕遍布全身,又一道黑光快速融入腰间长剑。

最后才抬眼看着薛锦之,声音异常慈祥。

“小侄须要小心,刀剑无眼,要点到即止,万不可逞强,伤了自己!”

“我也奉劝院长大人,别老糊涂了,老胳膊老腿的,也要小心点才好!”

薛锦之手掌一抬,就是一梭子喷了出去。

轰!

在几分钟前。

这种撕天裂地的攻势,仅是一击,就秒了指玄宗师后期的黑衣男子。

但现在。

蓝玉仅仅伸出一只手。

就顺利地接下了。

轻松至极!

薛锦之眉头一挑。

“再来!”

上品法宝的威力不能对这家伙造成威胁?

那换一样呢?

薛锦之手中一闪,激光离子枪拿了出来,蓝色光芒飞速一闪!

见此!

蓝玉眸中阴狠之色一闪。

“不错,但火候还嫩了点!”

他似乎觉得薛锦之的实力不过如此,就是单纯的依靠法宝而已。

腰间长剑微微轰鸣,黑光弥漫,似乎就要出鞘。

然而下一秒。

蓝玉忽然停止所有动作,保持肃立,脸上也恢复原来彬彬有礼、满脸慈祥的模样。

再不动手,也不反击,任凭薛锦之手中的蓝光重斩他的头颈。

自杀?

不!

有个高大的影子轰然出现,立于蓝玉与薛锦之两人的中间。

薛锦之也不管他是谁,装出收势不及的样子,狠狠地斩了过去。

那影子不闪不避。

也没有动用任何防御法宝,就是用身体硬抗。

两人之间直接发出轰隆巨响,震耳欲聋!

这一枪的结果,让薛锦之惊讶莫名。

因为到最后竟然是自己的蓝光被反向震碎于空气中,而那高大的影子有如铜浇铁铸的金刚,纹丝不动,身体中枪的位置也毫发无伤……

“攻击不错,我都有点痛了!”

那高大影子,满不在乎地以手拂了下凌乱的胸甲。

“啊?”

薛锦之心中暗叫真是变态,这种身体的防御力也太变态了吧?

大明皇朝还有如此牛批的家伙?

他定晴一看。

发现来人年迈,头发花白,气势却猛如雄狮。

身形高大,屹立如山。

仅仅是站在面前,就给人一种千军万马也无法通过的霸烈威势。

朱元璋?

薛锦之没有见过朱元璋的本人,不过一眼就能看出这人就是大明皇朝的顶梁柱。

也是大明皇朝目前最厉害的强者!

这一种恐怖的气势,绝对是战场上杀意的长期积累形成的,任何人也不可复制!

这位太~祖皇帝是天象大宗师,活了两百多年,又久历战场,杀气如刃,果然够强!

蓝玉虽然也是天象大宗师,但跟老朱一比。

就像未成年小鬼跟壮汉似的,差距不是一点点,而是相差甚远!

当薛锦之望向朱元璋。

他心里,隐隐有一种面对泰山的那种感觉,热血沸腾、跃跃欲试,想跟这位超强悍的强者打上一架。

哪怕是打不过!

自己的实力还是太弱了!

就算是几样底牌全出,也是够呛……

毕竟朱元璋是修练了近三百年的武道强者啊,修为实在太高了!

薛锦之心中微微一叹。

自己虽然有系统这个大杀器,但拥有的时间实在太短了。

自穿越到现在还不到半个月时间,如果能让自己再多折腾一年半载……

“都是胡闹,一家人在家门口打成一团,成何体统!”

朱元璋那金戈铁马般的震鸣嗓音,极具特色。

他高大的身躯俯视全场,毫不客气地呵斥。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在我弄清楚之前,谁也不用说话,我现在没功夫听!”

“你们都是大明的子民,我一向认为,咱大明的子民有道理可以讲道理,不想讲道理也可以讲拳头。”

“但不论你们是想讲道理,还是想讲拳头,那都得到皇宫演武场去给我论个清清楚楚!”

“现在都马上给我滚回城内去,别再在这里丢人现眼,让外人笑话!”

“…………”

薛锦之一听,不禁有些暴汗。

有道理可以讲道理,不想讲道理也可以讲拳头?

我靠,这是什么强盗理论啊?

这里到底是大明皇朝,还是强盗窝?

怎么一个比一个野蛮?

不过这个性格,倒是确实跟历史上朱元璋的性格很符合,很契合。

不讲理。

也不偏袒谁!

你们谁有本事就自己争取,没本事就憋着!

皇宫演武场?

薛锦之听说过。

那就是用来不服就干的地方。

只要你打赢了对方,那么你就是对的!

反正讲拳头,这不正是自己最喜欢的东西么。

不过话说回来。

这实力进展的有点太慢了啊。

薛锦之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