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書言的話中,劉鋒大致搞明白了這個‘獵殺小隊’是什麽了。
獵殺小隊,說白了就是專門從事獵殺喪屍,取得紫晶的隊伍,類似於賞金獵人。
由於在第九區,紫晶具有很高的價值,更是可以直接兌換特幣,所以很多人都願意鋌而走險。
甚至還有專業且固定隊伍,他們通常有精良的裝備和過硬的素質,以獵殺喪屍,收集紫晶為生。
收入高,風險也大,但還是會有不少人去,按道理不應該那樣受排斥才對。
所以說錯就錯在是陳有龍組織的‘獵殺小隊’。
陳有龍組織的並不是真正的獵人,而是一個又一個的炮灰。
他把一些沒有接受過訓練的普通人騙進來,充當前衛,再花大價錢,請專業的獵殺團隊辦事。
準確來說不是去請,而是陳有龍主動把這些炮灰當做誘餌,提供給專業的獵殺小隊,提高他們的成功率。
自己在從中抽取紫晶作為報酬,既得到了紫晶,又不會損失自己的人馬,甚至連成本都沒有。
所以,入了陳有龍的隊伍,就直接相當於白去送死。等於白白出賣自己的性命,去幫別人掙錢。
這就是為什麽在這片街區裏,陳有龍的名聲那麽臭的原因。
即便是名聲臭,也不耽誤他掙錢,隻要繼續利用高利貸這個手段,去逼迫他們,就自然還會有人來。
借貸的這些人都是陳有龍精挑細選的,隻要貸上,八成都會被脅迫住。
至於那些拿錢跑的,孤家寡人的,陳有龍憑借江湖經驗一眼就能看出來,根本不會借給這些人。
而且他的廣告方式和地點多樣,賭場,醫院...這些急用錢的地方都有它的身影。
還有就是他的馬甲多,隻有借貸之後,才發現是陳有龍放的貸,等到那個時候,就已經晚了。
這招簡直是屢試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