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哥,都過去那麽久了,我看那個劉鋒是死外麵了吧?”
賴大壯僅剩的一位小弟坐在旁邊說著風涼話。
“這還用說?可把他給nb壞了,一個人就敢去勾引喪屍,自己不要命怪誰?”
“裝逼,也是要有資本的!”
賴大壯說完,看了看地上躺著的陳大有,嘴角上揚,嘲諷的冷笑一聲,同時慶幸躺在地上的不是自己。
陳大有身旁的四眼已經失去了希望,癱軟的跪在了地上。
四眼想起了他第一次見大有哥的樣子,那時,他們還沒有出賣身體跑去當炮灰。
而是在一項建築工程項目中擔任會計,大有則隻是個小工頭,那時兩人還並不熟悉。
當時的四眼很擅長打理財務,被老板看重,外出應酬都帶著他,說是讓他好好見識,結交人脈,將來提拔。
一次飯局,老板突然有事出去,而客戶又要急著簽字,四眼做不了主,可是客戶卻告訴他,你是老板的心腹,先代替他簽上你的名字,不會有事的。
四眼還是謹慎的和老板通了一下電話,得到了老板的默許,四眼在合同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兩個月後,公司財務被轉移,老板不見蹤影,賬上是一毛錢都沒有,工人的錢發不出去,所有的人都來找自己要錢。
四眼莫名其妙的成為了債務人。
這時候四眼才知道自己成了老板替罪羊。
長時間拿不到錢的工人很憤怒,從上門要錢變成上門毆打。
在工人的眼中,他就是管錢的,他們不管那麽多,隻知道找四眼要就對了。
不論四眼怎麽解釋,憤怒的工人已經失去了理智,他們燒了房子,將自己吊在未完工的房梁之上。
最終還是陳大有看不下去,將自己救了回來,至此,四眼就安頓在了大有的家中。
逃過了工人的催債,卻逃不過銀行的脅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