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母親他們出去上班了,留下我、宋遠和蠢萌待在家裏。
已經打算好要吃泡麵的我被宋遠強製性拉去超市買菜,而蠢萌隻能委屈巴巴地嚼著狗糧,在發現我們要出去後第一時間試圖阻止我們打開房門。
“你不覺得它不乖嗎?”
“啊?”
宋遠的問題讓我很蒙,其實蠢萌在母親越來越強有力的威懾之下已經變成一隻很乖的哈士奇了。
“要不買一隻貓用來恐嚇它?”
“……”這能管用嗎?
就在我倆討論蠢萌的時候,它突然叼了一瓶還沒喝完的飲料過來,試圖討好宋遠。
這飲料……蠢萌剛剛去宋遠的房間裏了?可以啊!這廝的房間我都不敢去,它居然就跑過去了,不知道惹急了宋遠沒有好日子過嗎?狡詐的小狐狸可不是誰都能夠招惹的。
蠢萌討好宋遠的行為被無視了。
“每一次回到家裏它就想非禮你。”
“……”
此言真的過於嚴重了。
“這個二哈留不得!”
這就留不得了?高三的時候不相處得挺好的嗎?當初我勒住蠢萌的脖子,還是宋遠提醒要我輕點的,現在就變心了哦?
“還是要留的……”
“留也行,留家裏,我們出去。”
於是,我和宋遠有了獨處的機會。他拉著我在超市逛了兩個小時,恨不得將每一個角落都看個清楚。當然,隻有宋遠是這麽想的,而我的心裏隻想著今晚能不能和泡麵再續前緣。
“叮”的一聲手機響起,拜托我做設計的女生發了三張洛麗塔洋裝的圖片,讓我做參考進行五改。
“手機沒收,回家吧。免得你又路上看手機,不安全。”
還沒來得及回消息的我眼睜睜看著我的手機進入了宋遠的口袋,自覺因為上次走路看手機害到宋遠而理虧,乖乖沒有出聲,心裏想著待會兒該怎麽跟人家解釋。就說父母不在家沒人做飯,慘兮兮的我出去買食材了沒顧上看手機?嗯,這個理由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