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破曉前

Chapter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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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清剛下了麵包車,手中拎了個雜糧餅回賓館準備洗個澡時,就接到了劉律師的電話。

當事人一旦決定認罪認罰,自己沒有請律師,公安機關會指派值班律師。

寧清聽完了電話,極度惱火,“劉律師,您先跟我說,大概要交二十多萬,罰金是按一到五倍來交的,我這已經交了兩倍多了。您現在又來跟我說,交了錢,量刑仍然可能是兩到三年。那請問,我交這麽多錢的意義是什麽?我們已經認罪認罰了,您能不能去跟檢察機關協商,將量刑控製在一年以下並且寫在具結書上麵?或者發一份量刑建議書。”

“寧小姐,因為你姑父找了關係,現在是假期,都在打電話給檢察官、法官拜托緊急處理。你昨天說決定了認罪認罰,現在又給說不滿意這個具結書,流程走到一半拒絕簽署,我怕是會給法官不好的印象。”

“你是在恐嚇我嗎?當時跟我們家屬說的是交罰金是對案件量刑有好處,到檢察院交罰金來不及了,現在去法院加了罰金,表明了態度,法官可能輕判些。”寧清拿著電話站在房間裏,一個姿勢都沒變過。

“對啊,沒錯啊。現在環保抓得多嚴啊,這還是個跨市的大型環保犯罪。犯罪嫌疑人不僅是司機,還是業務員,性質很惡劣。問題是,公安機關調查難度大、耗時長。如果他們真想調查的話,嫌疑人風險很大,極其可能三年以上徒刑。你現在交了罰金表明態度,將量刑控製在兩到三年,已經很好了。”

“您作為律師,是有責任去進行協調罰金和量刑的,這在法律範疇內,都是可以與法官和檢察官商量的東西。”寧清想說,你當我不懂法嗎。但還是低下語氣,“劉律師,我知道假期拜托您這件事很麻煩。但能不能請您幫忙去協商?”

寧清又聽他說了一堆廢話,又好聲好氣地問他能不能再努力,求著他去幫了忙,最後暗示了給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