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破曉前

Chapter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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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清小學時在姨媽家住過兩年。

等她住得穩定後,與他們的關係沒了那麽生疏,姨夫自以為幽默地跟她一本正經地說,你媽把你送到這來,是她要給你生弟弟了。

姨媽在旁邊附和著說,生了弟弟,家裏的房子、你爸爸的車子就不是你的了,你讀不進書就得出去打工嫁人了。

表哥正在上初中,去過家長會的姨夫補充道,女孩子到了初中,數學就會跟不上的。

小小的寧清在他家飯桌上扒著米飯,隻能吃素菜,肉得等著姨媽幫她夾,不然就是不合規矩。

聽了這話,她當即就在飯桌上大哭,誰勸也停不了。跟她說這是騙她的,她也不信。

姨媽生性節省,連電話都隻允許她一周打一次。

她很想媽媽,媽媽肯定就是生弟弟去了,不要她了。她的爸爸媽媽,不是她的了,會是另一個小孩的了。

待在姨媽家,做什麽都要看他們的臉色。媽媽給她買的牛奶和零食都被表哥搶了去,冬天很冷,想充個熱水袋被姨媽說浪費熱水,她不會捂被子,半夜小腿總抽筋被疼醒。

她邊哭邊暗自下決心,如果他們真敢生,她就不活了。

越想越難過,哭的不可收拾,姨媽威脅利誘都不成,隻得打了電話給蔣月。

幸虧蔣月和寧國濤都在家,準備晚上出發跑長途的,開了渣土車就跑來姨媽家。

蔣月把哭鬧的女兒帶到了車上,寧國濤發了脾氣說你家都是些什麽狗屎親戚,不行我花錢把她送去城裏小學,能寄宿的那種。

寧國濤說話是張狂了,鄉下戶口,去城裏上小學,公立學校要找關係,私立學校要交讚助費。他們自然拿不出這個錢,也沒這個人脈。在家讓種田的奶奶帶她,又怕她沒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

蔣月跟女兒再三保證,是要跟爸爸開著車出去掙錢,不會生小孩,媽媽最愛你了,是你姨媽跟你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