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中鳳鳴

10 分歧與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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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自由閱覽室的長桌上,鳳鳴文學社的成員們安安靜靜地閱讀著各自手上的稿子。這些稿子是高一新生們的報名誌願書,或者說是投名狀。

每一份稿子經過閱讀評判後都會被評閱者簽名並打上“√”或者“×”然後傳閱給下一個人。任何一份稿子集齊三個“√”或者三個“×”就會被確認為通過或者淘汰。

至少三個相同意見來決定結果,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個人風格喜好或者審美觀念不同帶來的誤判,本質上是司見肖和易誠為了追求公平而產生的評判辦法。

司見肖的手邊還有兩份沒有傳閱過的作品稿件,那是他在分發稿件之前就預先挑出來的,是林天拜托他幫忙“留一下”的那兩個女生的作品。

他在一開始就讀完了這兩份作品,本來還抱著一絲“或許這兩個人本身能力也足夠進麵試”的僥幸,然而第一篇讀完之後他的心情開始複雜,第二篇則是根本沒有堅持讀到結尾就早早判了死刑。

這兩份作品假如完全照他們的程序來評判,將會毫無疑問地早早集齊三個叉叉出局,司見肖甚至覺得它們連一個“√”也得不到。

文筆僵硬,非常之僵硬,怎麽偏偏林天就接受了這兩個女生的拜托,非要保她倆進麵試不可呢?司見肖覺得遺憾又無奈。

保就保吧,等到了麵試再看看這兩個女生有沒有別的過人之處,然後再考慮是否將她們吸納為鳳鳴的新成員,這也未嚐不可。

司見肖心裏也認同著,這個世界上每個人的擅長的能力都是不同的,也許這兩個女生在文筆上暫時還沒有入門,但如果她們有其他方麵的才能,一樣也可以成為夥伴。

畢竟他可是很討厭用一套死板的標準來衡量人的高低的做法,尤其是呆在籠中那份具有壓迫感的學習環境下。既然人的發展可以是多元多樣化的,那麽評判的標準也應該可以是多元多樣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