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賓館,李修與譚雪琳上了公交,途徑兩站,來到步行街站。
此時下午五點,正是步行街開始人流高峰期的時候。
走下車,李修看著不遠處的步行街入口,問道:“你要買衣服?”
譚雪琳嘿嘿笑道:“秘密。”
看著譚雪琳蹦蹦跳跳跑向步行街入口,李修雙手插在褲兜內,跟在她的背後。眯著眼,一副想回去睡覺的表情。
他確實很想回去睡覺,下午走了幾公裏,對於不擅長運動的他來說,體力差不過將近枯竭,全身酸痛,雙腿都快感覺不到了。
“快點快點!”譚雪琳挑上步行街入口的石球上,麵向李修,高高揮舞著右手,大聲笑道。
她的舉動吸引了附近不少人,每個人仿佛被她的笑容與元氣所感染,臉上不自覺帶上淡淡笑容。譚雪琳是那種很會用情緒感染他人的人,不自覺間散發的氣息,能讓見到她的人從心底忘卻煩惱。
李修眯著雙眼,淡淡說道:“你走慢點不就成了?”
譚雪琳跳下石球,對路口賣金魚的小販笑道:“這種多少錢一條?”
“這些是兩元一條,那些大的是五元。”
“哦!好漂亮!”譚雪琳雙眼星光閃爍,恨不得將這裏的所有金魚全買下來。
李修眼角抽搐,立馬轉身,媽呀,聽到這話腦子裏就隻有一個念頭:買買買。以前在上學的途中,哪次不是這樣?
“哇!聞著好香啊!應該很好吃吧。”
結果,買。
“喲西!就這個了。”
然後,買。
“咦?這裏還有這個買呢!”
後來,買。
而且,每次買,都是李修出錢。
譚雪琳家有錢,有錢到讓她覺得錢並不重要,相反,李修家庭隻能算普通,錢對他們來說,是生存必須物品。每次給譚雪琳買東西,李修都會心痛。
消費觀念不同,想要磨合,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