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尖叫:101宗大案要案记实录(1+2季)

10颗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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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婚的你,在婚姻之外,遇到了另一个人,你觉得他才是你这辈子真爱。

那么,你要如何处理结婚多年的伴侣?

是结束婚姻关系,奔赴爱情?还是瞒着伴侣,借真爱之名,行出轨之实呢?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但他既没有选择离婚,也没有选择隐瞒,可悲剧还是发生了,那他的第三个选择,究竟是什么呢?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这个选择生效后,一位华裔女性在澳洲的凯恩斯失踪了……

事情发生在2011年10月底,失踪的华裔女性名叫曹丽萍,案发时她42岁,丈夫是澳洲人,叫克劳斯,他比曹丽萍大27岁。

这段跨国婚姻起源于2005年,当时曹丽萍还在国内,那时的她,刚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一个孩子讨生活,是一名单亲母亲。因为感情寂寞,她喜欢在网上与陌生人聊天,也因此与丈夫克劳斯在网上相识。

刚认识没多久,二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虽然年龄和文化的差异摆在面前,但这对恋人并没有因此产生矛盾,相反,他们很快开始谈婚论嫁,克劳斯也来到了中国,与曹丽萍见了面。

相识一年不到,克劳斯就与曹丽萍正式结婚,两人一起回到了澳大利亚的凯恩斯。

刚来到澳洲那会儿,曹丽萍既没有工作也没有朋友,英语水平也不是很好,举目无亲的环境里,丈夫克劳斯就等于是她的全世界。

在新婚后的蜜月期里,这对异国恋的半路夫妻还是很甜蜜的,但六年的朝夕相处,二人的感情不知在何时悄悄变质。

直到2011年10月尾,曹丽萍忽然没了踪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在澳洲六年,曹丽萍也有了自己的社交圈,而且与丈夫的并不重合。因而,当她失去音讯后,她的朋友并没有听信克劳斯的鬼扯,在11月初选择了报警。

不久,警方就找上门来,询问曹丽萍的下落,克劳斯却一直在说谎误导警方,他说,妻子总是认为他有外遇,为此一直和他吵架,这样的离家出走,也不是第一次了,过段时间妻子就会回来的。

可问题是,曹丽萍在澳洲无亲无故,只在当地认识了些朋友,但报警寻人的,就是她的朋友们,她还有哪里可去呢?

也许是为了打消警方的疑虑,克劳斯自掏腰包,搞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装模作样地站在摄像机面前,向社会各界征集妻子的线索。

在媒体采访环节中,克劳斯没有流露出一丝难过的样子,相反有好几个瞬间,他都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心中像是有藏都藏不住的喜悦。

负责此案的麦克警长解释,那是警方对克劳德产生嫌疑的第一条线索,因为那个窃喜的微表情,实在不符合常理,怎么看都不像着急寻找老婆的样子。

于是,麦克警长调取了夫妻俩银行卡的最后一笔消费记录,顺着那段记录,警方发现克劳斯用银行卡在一台取款机取过现金,接着他去到一家名为“班宁斯”的五金店购买了40升的盐酸。

几天后,克劳斯又在其他地方买了20升盐酸。就是这样,分量多次地,克劳斯总共购买了60升盐酸,可他买这么多盐酸做什么呢?

麦克警长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第一反应就是克劳斯杀了人,需要清理现场,破坏生物证据,所以才购买了这么多盐酸。

这时,有邻居告诉警方,克劳斯曾经从屋里推出过一个很大的垃圾桶,他还将一些**倒入了房子前的泄洪口。那些**泛着白色泡沫,里面还有一些碎渣,闻起来味道也怪怪的,邻居早就有所怀疑了。

按照邻居提供的线索,警方在几天后,去到了泄洪口,在下水道里,警方捞出了一堆黏糊糊的物质,经鉴证员从中筛选,找出了十颗假牙。

经过重重困难,当地的警方终于确定,那十颗假牙来自中国的牙医诊所,而曹丽萍正好镶过假牙。

直到这时,麦克警长恍然大悟,克劳斯购买盐酸的目的并不是清理现场,他是想用盐酸直接把尸体整个溶解了!

尽管办案多年,但麦克警长还没遇到哪个罪犯,可以干出溶解尸体这么疯狂的事情来。

拼凑了所有线索后,摆在警方面前最后的问题就是,克劳斯购买了60升盐酸,这些用来溶尸足够吗?如果不够,他又如何处理余下的部分了?

于是,鉴证人员采用相同体积的盐酸,以及与死者体重相差不大的猪肉来做实验。

实验设置了一个对照组,那两头猪分别放在了两桶盐酸里,其中一桶每天搅动,另一桶不动。

一周后,每天搅动的猪肉几乎完全溶解了,另一头没有搅拌,但猪肉也溶去了大半。

这个实验证明,曹丽萍有极大的可能,已经被克劳斯毁尸灭迹了。

虽然警方的设想达到证实,但在法庭上并不是凭借推理就够了,法官还是需要依照现实证据对案情进行判断。目前唯一的证据就是那十颗牙齿,警方把它们摆在克劳斯面前,他不再狡辩只好改口,说妻子确实是他杀死的,可他完全是出于自我防卫,因为妻子争吵中先用餐叉袭击了他!

没有尸体的话,法医无法确定死因,克劳斯应该是确信了这一点的,所以他想怎么说都可以。

在克劳斯交代的犯罪过程中,二人是因为一点家庭事务起了争执,妻子先是用餐叉袭击了他,而他为了自保,推了妻子一把,就是这一下,导致妻子不小心摔伤了脑袋,昏迷不醒。克劳斯担心会被认为谋杀了妻子,于是才想到了用盐酸溶尸。

但住在隔壁的邻居,却提供了与克劳斯截然相反的证词,她说平时经常听到克劳斯和妻子大声吵架,而且都是克劳斯的声音听起更生气,更显得咄咄逼人。但在曹丽萍失踪的前后两天,她没有听到隔壁发出争吵的声音,因此克劳斯口中因为争吵误伤妻子的谎言,再一次被无情戳穿。

从头到尾,克劳斯都不承认他在杀妻这件事上,是有预谋的。可他之前确实对警方说了很多谎话。比如,妻子与他争吵,离家出走,还误会他有外遇。到最后,指控克劳斯的检控官甚至表示,他将用自己的名誉担保,克劳斯的行为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谋杀。

后来,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在妻子还没遇害之前,克劳斯就勾搭了一名泰国女子,他还声称要和对方结婚,长相厮守。

而在曹丽萍遇害的第二天,克劳斯更是迫不及待地发了一封电子邮件给新欢,说谢天谢地,那个人终于离开了。毫无疑问,“那个人”指的就是曹丽萍。

至于为什么不离婚,非要杀妻?警方认为这与钱有关,因为如果离婚的话,曹丽萍可以分走克劳斯一半的财产。

虽然在当年对此案的报道中,都说克劳斯娶了曹丽萍,让她脱离了贫穷,但这应该是偏见,因为在妻子死后,克劳斯也一直在伪造签名,冒领曹丽萍的澳洲福利金。

2013年12月,克劳斯被法庭认定谋杀罪名成立,处以无期徒刑。这个判决出乎他的意料,毕竟尸体没了,法医都不知道受害人是怎么死的,但法庭还是依据另一套判断标准,做出了最公平合理的裁决。

三年后,不服判决的克劳斯,在狱中再度提起了上诉,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很快又驳回,维持了原判。

如今,克劳斯依旧在狱中服刑,70多岁的他年事已高,也许一生都会留在高墙之内了。

可惜曹丽萍连尸体都没有剩下,她的亲人来澳洲讨公道时,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让她魂归故里。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也许当初谈恋爱的时候,每个人觉得对方就是真爱,那时,在一起总有很多话聊,谈起未来,也会幻想结婚后组成美满家庭,甚至认为一辈子都离不开彼此。

但人的本性就是如此,总是得不到才是最好的,一开始就属于自己的东西却往往没人去珍惜。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本来就是平淡无味的,除了家庭的琐碎事,生活的柴米油盐等,它几乎没有任何的**可言,说到底,“婚后遇到真爱”的问题核心就是“新鲜感”。

因为受不了平淡的生活,才会去追求新鲜,抱着玩玩的心态去接触另一个人,时间一长,需求缺口得到满足,就以为自己又遇到了真爱。退一步说,在新鲜感的驱使下,就算没有遇到A,也一样会碰到B。因此不拘任何一个出轨对象,都比相伴多年的爱人新鲜有趣。

所以啊,其实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天生一对,如果有,那一定是因为你们彼此不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