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法律却往往拿人言可畏没有办法。
但周风铃这次是以命抗争的呀,我依法申请公安部门调取了李招生辱骂周风铃当天食堂里的监控录像。然后连同她的绝笔信,交到了丁庭长手里。
开庭了,我代理周风玲出庭,她的两个闺蜜李苹出庭,连当时表态不敢出庭的于艳也含泪出庭,愤怒指控李招生的卑鄙行径。
李招生当庭认罪,请求从宽处理。
法庭当庭宣判,李招生犯有诽谤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有侮辱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半。
我拿着判决书,带着周风铃的两个闺蜜,来到她的墓前,烧了判决书,还我的这篇稿子。两个闺蜜在她的墓前哭成一团……
我默默地祈祷,在那边的世界里会没有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