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買房曆險記

章節七 簽賣房合同

字體:16+-

李浩方把三方信息填好後,抬頭看著於樓夫婦,“空調、洗衣機、床肯定是要留下來給買方的,那其它的東西呢?”

“其他的能給我們的就給我們唄。我們買二手房也是考慮到生活方便。”於樓說。

“電視機我們肯定要帶走的呀,我買的時候六千多呢。”楊彩霞叫起來了。

“可以,”於樓點點頭,“反正我們也不看電視。”

“煤氣管道也留下來啦?”李浩方問。

“好的。”李明心想,“煤氣管道還能拆了帶走啊?肯定是留給他們呀。”其實當時的李明不知道煤氣管道是可以移走的,結果後來自己買的人家的房子沒有煤氣管道,又花了三千多大洋重新到燃氣公司開戶,後悔死了,當然這是後話了。

“嗯,那我寫上啦。”李浩方在紙上寫的飛快,生怕李明他們改變主意。

朱朱一邊打量著房子裏麵的東西一邊幫於樓爭取更多的東西,衣櫃、沙發床都寫上了,每看他們加上一樣東西,李明心裏麵就多一份沉重,但是也不開了口,男人麽,總想要點麵子的,其實李明這時希望楊彩霞和張琴站出來搶點東西。可是隻聽到楊彩霞突然冒冒失失地問了一句:“衣櫃給你們的話,那化妝鏡你們要不要啊?”李明大跌眼鏡。“要的,那是一套的吧。”張慧接口道。

“啊。”其實楊彩霞的意思是想讓他們不要的。沒想到多了一嘴,少了一件,於是楊彩霞不敢再問了。

朱朱又說:“你們掛在牆上的東西肯定都不要拆了呀,除了客廳裏麵的照片。”李明說:“怎麽不要拆,我的小廚寶,我要帶走的。”

“如果你拆了,牆上肯定會有眼,多難看啊。”胖子中介說道。被他這麽一說,李明也不敢提其他家電了,提到什麽,胖子就在合同上就寫什麽。剛剛李明提了一下小廚寶,又少了一件。李明抬頭看了看張琴和楊彩霞,不知道她們是累了還是不想再爭取什麽,兩個人都在那不吱聲,於是也就不好再多說什麽了。畢竟男人不是女人,為點小東西爭來爭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