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手握西游剧本:八戒开窍了

第23章 俺老猪的来头可不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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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那妖猪可以幻化成世界万物,就在几年前,那妖猪就幻化成了稻草人,吃了高老庄现在农场主的祖父魂魄,等第2日村民们发现农场主的时候,农场主已魂飞魄散!”

“屁,那猪妖哪里吃了那农场主的魂魄猪妖,只不过是吃了那农场主的几根玉米而已,你不要诬陷人家猪妖,还有,那个猪妖不是猪妖,他是猪神,他是天庭上的天蓬元帅下凡历劫来了。”

八戒一听,还有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赶紧给这小妖精纠错,自己哪里杀了农场主了?自己只不过吃了他一点玉米,就要被那个狠心的农场主打死,如果不是八戒聪明,死的就是八戒了,而且八戒也没有伤害那个农场主啊,八戒只不过是从农场主身边窜过,之后就因为八戒偷放孙悟空从五行山下出来,被昔日的好友太白金星奉如来之命,把八戒和孙悟空一起压在五行山下,压了500年后,才等到唐僧过来救八戒,八戒凭借着手中的《西游记》,很快就带领着唐僧师徒取得真经回来,好不容易过上几天快活日子,又被那黑心的店老板压榨,八戒刚跑出来就遇到了这个小妖,之后就听到了自己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

八戒怎么不知道自己吃了那原来农场主的魂魄了?

“什么天蓬元帅,你弟是被你的家人带坏了,说来也是,你的家庭肯定全是猪,肯定都以为自己的祖先是伟大的,并不会告诉你那个猪妖吃了人家魂魄!”

“俺老猪再说一遍,那不是猪妖,那是天蓬元帅,天蓬元帅,天庭中的天蓬元帅,人家天蓬元帅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翩翩公子,竟然被你们描述成猪妖!”

小妖精看着八戒气鼓鼓的样子,也不想和他争辩,只当他是被那些老猪欺骗了。

“好心提醒你,你不听就算,本姑娘也没时间跟你多说,对了,小猪,你成精多久了,可有见过土地公公?”

“土地老儿?”八戒思索了片刻,自从五百年前,俺老猪就不曾见过土地老儿了,本想着这段时间回来,找土地老儿算账,想不到他竟然人间蒸发了一般!

“300年前我还看到土地公公来着,只不过我沉睡了,300年之后再次出来,千云山换了一批和尚,土地公公和灶王爷爷都不见了,我寻了他们好久……”桃花妖说着,大手一挥,手中焕发出缕缕光斑,天空中忽然下起了桃花雨,可是周围并没有桃花树,这给八戒看懵了。

“好漂亮的桃花雨呀……”

八戒感慨。

“那是自然,这天底下恐怕就只有本姑娘才能变化出这么好看的桃花雨了!”

小妖精说着,高傲的扬起下巴,看着桃花瓣纷纷扬扬飘落。

如此唯美之境,美人在侧,花雨飘零,谁知八戒一开口,直接与这唯美的场面格格不入,“若是能把这桃花瓣捡起来做成桃花饼,或者熬成桃花羹,定是人间美味……”

桃花妖直接无语地往后仰,倒在地上。

“哎,你个小妖怎么了?”

……

桃花妖带着八戒来到了他的瓜地,起初八戒看着这块地有几分眼熟,但也想不起到底哪里眼熟了,只当是自己心理作用罢了。

毕竟自己之所以会被贬下凡间,不是像原来话本里的那样调戏嫦娥而是因为误吃了玉皇大帝的西瓜被他贬下凡间,头层猪胎,后来才跟着唐僧西天取经回来,重新回到神界,但是玉帝并没有给八戒安排官职,也就是说八戒就是一个闲散的闲官,没有任何实权,只挂着一个空名。

“啊!谁偷了我的瓜!”

旁边传来小妖精的怒骂声,八戒往小妖精方向一看,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昨晚上自己来的那一片瓜地吗?

世界怎么就这么小,这片瓜地偏偏是这个好看的小妖精种的?

“气死我了,谁偷了我的瓜?别让本姑娘发现,不然,定将他挫骨扬灰!”

八戒看到头上冒火的小妖精,吓得都不敢承认是自己偷吃的。

接着,八戒就跟小妖精布置起了陷阱,打算晚上抓住那个偷瓜的贼人。

“小猪,你去那边弄些荆棘过来……”桃妖一边绑着围栏,一边指着旁边的那一堆荆棘丛。

八戒本来答应的很快,可当八戒转头看到那一堆荆棘丛上尖锐的刺,八戒停住了脚步。

此时的八戒还没有桃夭的膝盖高,就是一只粉嫩嫩的小小猪,怎么可能砍得动这些荆棘?

“小猪你愣着干嘛呢?赶紧去弄些荆棘过来啊,等我们把这围栏弄好了,再设几个陷阱,将那偷瓜贼给抓起来,让他给我种瓜!”

小妖一边说着,一边施展法力,把荆棘条插到土里,围成栏杆。

小妖把所有的荆棘都用了,发现八戒还没有弄来荆棘,小妖赶紧推着八戒往荆棘丛那里走,八戒4只脚全部原封不动的站着,硬生生的给小桃夭推出了4条直直的横线。

眼看着荆棘就要扎到八戒的脸,八戒立刻挣脱开,跳到一边去了。

小妖精因为用力过猛,八戒跑到一边之后,小妖精手上一空,自己一个踉跄摔进了荆棘丛里。

八戒不忍直视,紧闭着两只猪眼睛。

从天黑忙活到天亮,总算在清晨完整,一人一猪,累倒在田边,相互依靠。

“小猪仔,累不累……”桃花要回头,盯着八戒。

“累死俺老猪了。”

“我说小猪仔看你也不到半年大的样子,你直接张口闭口就是老猪,老猪的,本姑娘教你一个自称,‘本猪猪’,你觉得如何?”

八戒笑笑,“你别看俺老猪,现在长得傻模傻样的,其实俺老猪已经活了,上万岁了,比你这小妖岁数还大,俺老朱要论起来肯定比你家父亲都大!”

“切,岁数大又如何,还不都是落魄到这般田地,一般像你这个年岁的神仙,肯定都是有要职在身,怎么会像你这般悠闲,要我说,你的官职还不如土地公公呢,人家土地公公虽然是一个下界的神仙,但好歹也有万民朝拜,你活了上万岁,还是一头猪!”

八戒一听,这可不乐意了,他怎么说也是堂堂的天蓬元帅,曾经掌管天河10万水师的大都督,穿上铠甲,手握兵器,何等逍遥潇洒。

若不是偷吃了玉帝老儿的西瓜,被贬下凡间,投胎为猪,怎会混得如此狼狈,竟然被一只小妖如此嘲讽。

若不是这小妖长得还算好看,八戒真的要发火了!

“俺老猪不瞒你说,俺老猪的来头可不小!”

“刚才我听你说那猪妖是天蓬元帅,你不会也要告诉我,你是天蓬元帅吧?”

“那自然!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了,天蓬元帅是何等英勇潇洒,玉树临风,怎会像我这般落魄!”

“你可见过桃花?”

说着那个穿着粉衣的女子,就把小猪猪形态的八戒举起来,举到了天空,八戒被举得有点无语。

“话说你这小猪猪还真可爱。”

“快把俺老猪放下来,俺老猪怎么说也是猪,男女授受不亲……”八戒的,前面两只猪蹄被小妖握在手心,然后晃来晃去,后面的两根小猪蹄只得在身下摇晃。

“快把俺老猪放下来——”

八戒冲着小姑娘怒吼,这可把人家小姑娘气坏了,但看到八戒气鼓鼓的样子,桃花妖还是低头了。

“瞧你这样子,定是不曾见过桃花开,不然这样,我给你看看什么是桃花,真正的桃花雨,你不要生气了!”

说着,小桃妖大手一挥,地上长出了一棵巨大的桃树,然后桃树,迅速开出花来,花香四溢,花瓣随风飘摇。

两人一起在桃花雨中,躺在瓜地里,看着朝阳升起……

小桃妖别过脸,就看到八戒望着桃花出神,小桃妖得意的盘着手,“看你这种小妖,一定是不懂本姑娘的境界了。怎么样?是不是让你大开眼界了~”

“哦……嗯嗯,蟠桃园的桃花都没你这个好看,话说回来,你是什么小妖啊,既然可以唤出桃花?”

“我乃千云山上的一棵千年桃树所化,应吸收的日月精华,才能幻化成人形。”

“噢噢,原来是一只桃花精呀!”

“胡说,本姑娘我是桃花仙,才不是什么妖啊,精啊的!”

两人在朝阳下,一起静静的躺着,感受春风吹过脸庞,吹来远处的花香,驱动整片西瓜地。

桃花妖跟八戒讲起了她的故事:

我本是一枝桃花妖精,我的元神是一棵长在千云寺里的千年桃树,千云寺是一个好地方,地处高峰,周边有悬崖峭壁,高悬百尺的千云泉,孕育了天地之间千百年的灵力,我刚好扎根在千云泉旁边,汇集日月之精华,吸收天地之灵气,苦修多年,总算幻化成人形。

这天,我又换化作人形,在寺庙里赤脚徐行,我对这世界的一切都很好奇,我本不可以移动,作为一棵桃树,我本应该永远扎根在土地上,只能听风精灵过来跟我说外面的大千世界有多精彩,偶尔跟飞到枝头休息的小麻雀唠唠嗑,从小麻雀口中,我得知了还有一个地方,那里有高高的大酒楼,有各色的商铺,有古色古香的街道,有高高的城门,有富丽堂皇的皇宫。

我对这一切都很好奇,为此,我更加努力提升自己的修为。

在千云寺里,幸得佛寺庇佑,我稀里糊涂的被人们奉为求取姻缘的仙树,一年四季香火不断,又生长在这仙气缭绕的千云寺中,受众生摩拜。

虽然,我修炼的并不勤勉,天天摸鱼,每天心情好的时候就修炼一下新的术法,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和停靠在我枝头上的小麻雀唠唠嗑,聊聊天,反正对于修炼术法,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

要是没有了千云寺的香火供着,我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幻化成人形呢。

在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不懈努力下,成功的幻化成人形了。

不过,由于我学术不精,还没完全能领悟幻化成人形的术法,所以,每年只有月圆之月的时候,我才能幻化成人形,而且日出之前,就会变回这一棵一动不动的桃树。

你以为这就是最惨的了吗,还有更惨的。

我只能在有月亮的时候才能幻化成人形,如果月圆之夜那一天,突然刮起了大风,把远处的乌云刮到月边,我得在月亮完全被遮住之前回到本体。

一旦有乌云遮住了月光,我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本体里。

因为,我的灵体一旦飞出去,没有了月光,又不能及时回到本体上,我就会,因为灵力散尽,魂飞魄散,身归混沌,永世不得入轮回。

所以,每次一看到雷公电母,我就可劲的给他们拍马屁,把他们哄开心了。让他们别在月圆之夜给我放乌云,我还得靠月光。

吸收灵气,幻化成人形出来玩呢。

每月的月圆之夜,我就可以放纵自我,逃离那该死的本体,学着人类的样子走在路上,起初还不会走路。幻化成人形的时候,都是学着山里的那一只野狐狸精走路的。

不得不说,那只狐狸精的走姿真的很难看。我跟着她一起走,手和脚一起在地上一顿乱跑。怎么走都觉得怪,先伸左脚和右手吧,看上去怪怪的,先伸右脚和左手吧,看上去也怪怪的。

我甚至想,先伸右手脚和右手,这样走起来比较整齐,也许会好看一点。

可是,事事不如人愿,我同时伸左脚和右手,看上去也怪怪的,同时伸右手和右脚,走起来也怪怪的,最后还是在桌上喝茶的土地老头儿,实在看不下去。

上来给我指导了一下,我才顿悟了。

原来,人类要走路,只用脚走,不用手。

为此我还和那只野狐狸精小吵了一架,骂她误人子弟。明明她自己都不会走路,还要自告奋勇地过来教我。

幻化成人形那么久了,连路都不会走,我真的服了,她自己学术不精就算了,还误人子弟,带着我一起,跟着她一起,手脚并用来走路。

在土地公公的精心指导下,我学会了走路,虽然走的还是歪歪扭扭的,但是,总比手脚并用一起走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