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成了娛樂圈帝王

第25章 悍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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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星無奈地搖了搖頭。

“早就暴露了,還裝不認識呢!”

其實在第一眼見到這位酷汪的總裁的時候,便覺得有些眼熟。

隻是一時想不起來罷了。

而真正讓他想起來她時蘇沫的時候,都要歸功於那份合同。

準確的說,是合同上的價格。

一百萬!

郝星可不是什麽小白。

前世他也是作為一名籍籍無名的歌手白手起家,也曾經滿大街地兜售自己人生中寫出的第一首歌——自以為天下第一,日後必定火遍大江南北的曲子。

但是!

現實給予了他當頭喝棒!

兩百塊錢!

這是他在一個酒吧當流浪歌手時,一位慷慨且富有的小姐姐給他開出的價格,並且她還不時做著嫵媚的動作拋著媚眼。

要多妖嬈,有多妖嬈!

但當時,郝星聽到,臉都綠了!

綠地發光!

他知道,她看上的不是這首歌,而是他這個人!

或許帶著羞恥,或許帶著羞憤。

所以,郝星義正嚴詞地拒絕了!

現在想來.....郝星真想給自己啪啪來幾巴掌。

年少不知姐姐好,錯把妹妹當個寶!

可以說,正是因為這個決定,所以讓郝星多走了幾年彎路。

以至於,他後來成為了歌王的那一刻,腦子裏浮現的不是場下觀眾的歡呼,亦不是心中莫大的虛榮感與成就感。

而是......自己咋這麽蠢呢!?

言歸正傳。

當時郝星看到合同上麵的一百萬數值,他的第一反應不是如常人般驚喜,而是......驚嚇!

所以郝星仔細打量了一番蘇沫的麵孔,才是好生才記起來。

這、這、這不是.....自己的青梅竹馬——蘇沫嗎?

從小,郝星一家就與蘇沫一家就是鄰居。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所以兩家的關係向來比較融洽。

再加上郝星從小就與蘇沫一起上幼兒園,一起上小學,隻是到了初中,蘇沫一家才是不知道什麽原因,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