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天作帐,地为床,两个年轻人汗流夹背地叠在一起,正在疯狂地作爱。
累了,便赤身**躺在草地上数一阵星星;渴了,便舔草尖上的露水珠儿。
起风了,丝丝凉风象母亲温情的手,抚摸着一对青春的胴体,抚摸着两颗饱经了苍桑的心。
天地有眼,这棵历经风霜刀剑雷劈火烧的爱情之树终于开出了璀璨旖旎之花……
当生命之源找到了最后的归宿之后,我们两个都筋疲力尽了,便你枕着我的胳膊,我搂着你的脑袋沉沉地睡着了。
天色渐渐黑了起来,我的灵魂出了窍,慢慢地从妲已的臂膀里挣了出来,天马一般在空中飘着,瞬息间便又回到了翼州城。
城内很安静,商贩大声地叫卖着,酒店里满满的到处都是人,老人孩子则安祥地呆在家里,更夫提着灯笼,敲着梆子,高一声低一声地呼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我从东城门进去,穿城而过,来到西门。
靠近城墙边的千年古槐下有一个衣冠冢,墓前有一块两米多高的汉白玉石碑,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壮士弘南之墓”。
这是翼州城里的老百姓为我所立。
那天在入城的仪式上,突然刮来一阵大风,接着一声巨响,我和妲已连乘坐的车马一下子不见了。
黄昏时分,妲已神秘地出现在城西的宗庙边,而我便永远消逝了。
城里的百姓怀念我,便在这里堆了个衣冠冢,立了碑,而且天天有人上供跪拜,香火不断。
可不?现在就有十几个市民,在这里焚香跪拜。
“听说了吗,候府里的妲已明天就要进宫啦……”
“是西岐国的姬昌,出的主意。”
“我们翼州一个这么小的地方根本就无法与朝歌分庭抗礼,还是讲和的好。”
“那么我们死了这么多的人,不都白白的死了?”
“朝歌死的人不比我们这里少。”
“只是亏了这位壮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也真够英雄豪气,可到头来也只不过是菜篮打水一场空。女人没保住,自己也被一阵不明不白的风刮走了……”
我默默地摇了摇头,轻轻地飘了过去。
不一会便到了候爷府,这里张灯结彩,灯火通明,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我穿墙而入,来到了妲已的闺房,只见妲已泪痕满面地坐在梳妆台前发呆。
苏护夫妇走了进来,对我视而不见,只是双手拉着爱女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叮嘱了一番,这妲已只是两睛含泪,啜泣不语。
好不容易捱到天亮,鼓乐炮声一齐响了起来。
苏护点了三千兵马,五百家将,整备毡车,准备护送爱女面君敬上。
这妲已洒泪如雨,拜别翼州的父老乡亲,字字泪,声声血,三步一叩首,五步一回头,骗过了父母和整个翼州的百姓,还将继续去骗纣王昏君和朝歌的黎民……
世人皆昏,独我醒!
我张开大嘴,振臂一呼,却怎么也喊不出声来。
“喂——她是假的……”
……
我拚命挣扎着,头不住地摆动,胸脯急剧地起伏,嘴里不住地发出“啊啊”的声唤。
“啊,我的心肝宝贝,你终于醒过来了。”
妲已忙搂住我的头,在我的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一滴冰凉的泪水滴落在我的脸颊上。
我有气无力地说:“我怎么啦?”
“你病了,身子象火烧一样烫,而且……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
我瞟了妲已一眼,她的脸色黄黄的,眼眶深深地陷了下去,可以想象这三天里,她为了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那天,我们作了最后一次爱,便倒在草地上沉沉地睡着了。
由于我们是初尝爱果,便很难节制,加上睡在露天里,夜里着了凉,两人都得了感冒。
我是男人,作爱时付出的多,感冒也就自然重。
据妲已说,我浑身发烫,就象一块燃烧的红木炭,旁边的芭茅草一触,嗞地一下就焉了,象开水烫过一样。
妲已心如刀绞,无计可使,只好拖着同样虚弱的身子,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我挪到水溪边,把我整个儿泡在水里,只留下嘴巴鼻孔出气。
为了使我最大限度地接触水面,妲已自己也全部浸在水里。
她时而双手捧着我的头,时而让我靠在她的大腿上。
时令已经是深秋了,山里的夜,寒风象刀割一样刺骨。
由于长时间的浸泡,妲已冻得浑身发抖。为了取暖,她只有把脸贴在我火炭一样的脸上。
她开始不停地吻我……
这恐怕是世界上最长的吻了……
山崩了,地陷了,日月不再旋转,天地失去了轮回……
奇迹终于发生了,我在爱情的呼唤下,又终于活过来了。
于是两颗翘盼几千万年的星星终于撞到了一起,再也没有什么力量把它们分开啦……
“弘南哥,你真的爱我吗?”
“你说呢?”
“我要你说……”
“爱!”
于是两个年轻人又滚作一团。
然而,灾难并没有过去,或者说才刚刚开始。
一场炼狱般的磨难,才刚刚掀开它诡谲的面纱,露出冰山一角。
两天后,妲已又病了。她忽冷忽热,上呕下泄,几番折腾后,整个人就全跨。
我无计可使,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假若她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那我也不活啦!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我整天搂着她暗然泪下。
我狠狠地诅咒命运,诅咒老天爷,既然安排了我们在一起,为什么不让我们好好活着。
我决定向命运挑战,我们一定得好好地活着,活出自己的丰采……
我们找了一间破亭子里住了下来……
为了拯救自己的爱妻,我只有暂时把她一个人搁在亭子里,进山去采药。
我知道我这样一走,也许再也见不到我的妲已了。
不要说采药的艰险,穿山越岭,攀险崖,趟深涧,一稍不留意就会粉身碎骨,就是我把药采回来,又有多大的把握可以治好她的病,我心里没一点底。
说不定,等我前脚一走,她就会撒手离我而去。
可是我别无选择,假若我不去的话,妲已只有死路一条,我这一去也许还有一线希望。
药采回来后,没有瓦罐熬,我便一点一点地嚼碎,然后嘴对嘴地喂给妲已。
皇天不负苦心人,妲已终于从鬼门关闯过来了,捡回了一条性命。
从自,我们俩开始四处流浪,浪迹江湖。
我们来到一座典型的小镇。
只见小桥流水,青藤木屋,各种不同的脚敲击麻石铺就的街面,汇成一种独特的小调,大小商贩的吆喝声时而盖过潺潺流水,和唧唧不休的鸟儿争鸣。
按照惯例,每来到一个地方,我总要先耍一套拳脚,得几个彩头,作为路上的盘缠。
妲已则找一个偏僻的地方,静静地呆上一阵子。
这天,她觉得不太舒服,头总是晕晕的,心里堵得慌,一个劲儿地想吐。
我想她是不有了,一问她总是摇头,问多了便狠狠地挖我一眼说:“这事我自己还不清楚,如果有了我了,我一定要你好好犒劳犒劳。”
“好——!”
我一连耍了十八套棍术,九套拳法,几种轻功,虽然是蜻蜓点水似的只露了点皮毛,却也赢得了阵阵喝彩。
我双手抱拳,走了一个圆场。
“各位先生,各位小姐太太,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我弘某初来乍到,在此献丑了。请各位多多关照,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话音刚落,我便拿出了自己的独家绝活,倒立在地上,整个身子陀螺似的转了起来,而且是越转越快,而刚才那面提在手中的锣到了脚板上,变成了一个向大伙讨彩头的盆盆儿。令人感叹的是任我转得多快,那托在脚板上的锣盘也跟着在转,怎么也不会掉下来。
“好——!”大家又齐声喝彩,当当地往盘里丢银子。
正在这时,只见一个恶少在一旁调戏一位红衣少女,旁边的一位青年说了一句,被恶少打得口吐鲜血,晕倒在地上。
我怒发冲冠,是可忍,孰不可忍,一个撇脚打将过去,那恶少倒插杨柳,头朝下,脚朝上。
那恶少爬了起来,还想找死,被几个同伙拦住了,灰溜溜地跑了。
红衣女走到我身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谢谢将士的救命之恩!”
我一把将女子扶了起来,说:“路见不平,理当拔刀相助,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每个江湖人的做人准则。请姑娘不必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