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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三姐順從父母招了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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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異的有天我在肖伯母廁所的牆縫裏發現了一封信,開筆就是:“夫君,你好。”把我嚇一大跳,都什麽年代,還這樣稱呼自己的男人?夫君?誰?是母親寫給父親的嗎?不,母親不會寫字,從來也沒有寫信的習慣!那敢情是三姐那小女子寫給她那未婚的男人的?嗬嗬,除了三姐,我真想不出第二人。三姐真是古董到家了!稱自己那未過門的招女婿的男人為夫君!三姐小學三年級九歲開始腿痛,就輟學隨祖母湖南海北地整腿子,十四五歲開了知識,招了個男的在家。

那時我還不大懂事,也是我家新屋做好之後,有段時間,父親與母親早早就回家安置好了飯菜,與我們姐妹一起吃飯。那段時間,可是破天荒地的吃的天亮的晚飯。父親與母親邊吃飯邊對著我們姐妹幾個看,一看看這個,又看看哪個,然後父親就對母親說:“秋香,你看,把誰留在屋裏好呢?”

大姐二姐不能留,想留也留不住,未來的公家人怎能招女婿?走出去還抬得起頭?就我,三姐,鹿女之間選擇。五妹子是個好哭佬,六妹子是個瘟死雀,留在家裏還不把母親愁死急死。七妹子更不如說,還小。等到七妹子長大成人,父母早歸西啦!

可鹿女卻說,屋裏就是有萬貫家財她也不留,都在這個屋裏過了十幾年,難道要過一輩子?才不要招女婿留在家裏!

這事兒擱在聰慧伶俐主見的鹿女那兒,想都不用想。那就隻在我與三姐之間選擇。我雖聰明伶俐,卻小時候生病成了啞巴,還不知有沒有後遺症,留在家裏是要光宗耀祖的,顯然我不是最佳人選。三姐腿不便利,很小就不讀書,又喜歡弄花弄草,將菜園一年四季打理的花香聚齊,性情溫和,心懷大度,人善良,與世無爭,倒最合適。所以父母最終決定把三姐留在家裏。那時的鄉下,缺男子的家庭都興招女婿,男人先往女家住個兩三年,然後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