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麽一直呆著幾天一直到了審判的那個時候。大家都覺得這個家夥估摸著是要判死刑了,可是楊泰昌卻不這麽認為,他覺得他的叔叔那就是主任,既然是主任,那就是有一些權利的。
“我告訴你們你們不要得意,雖然說我在這裏是要待一個幾天,可是要不了多久我就要離開了,我叔叔是主任,隻要有他我就不會擔心。”
楊泰昌覺得自己待在這裏已經待不下去了,他隻希望他的叔叔能夠過來救救他,把他給帶出去,可是他並不知道到了審判這邊的時候,他們隻講究證據並不講關係。
來到審判庭的時候,楊泰昌得意洋洋的看著他們,就等著有人把他送出去,可是這些證據已經充足的擺在了所有人的麵前。
“楊泰昌屬於罪無可恕,他這麽殘忍的害了太平,自然要為他討一個公道,他的家人現在因為失去了自己的女兒是十分的痛心,所以我們決定讓楊泰昌判為死刑。”
這邊的律師在那裏強調了幾遍,楊泰昌直接懵了,他完全就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開始暗示一旁的律師,自己怎麽能夠被判死刑呢應該是釋放之類的事情。
“你有沒有搞錯,你是我這邊的律師,你跟我說你沒有什麽辦法,你要知道我的叔叔他可是主任他肯定有什麽辦法的,無論如何你都要把我給弄出去,在裏麵的日子我真的不想待了。”
等到了休庭的時候,楊泰昌直接找到了他的律師,在那裏不停的嗬斥著說的,他現在家裏有這麽多的關係,而且還有錢有什麽是做不到的,就是一個強奸殺人犯的案子而已。
“拜托你不要把事情說的那麽輕鬆好不好?你看這邊有證據要監控,要監控,要證據有證據要指紋有指紋的還有什麽呢?還有就是你的證詞之前你說的那些話還錄了音的。”
律師隻感覺自己那時恨鐵不成鋼,而不管對方是怎樣的威脅恐嚇,也不能把事情說得明明白白呀,現在好了把證據直接交到了人家的手裏,現在還說自己沒有做過,怎麽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