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借貸係統

第二二七章 兩條路都不能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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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至少今年,還從來沒有單曲簽字費開價到這個數字的,就算是孫南去年的那首單曲簽字費,也僅僅支出了40萬元而已,當然孫南是他們公司的簽約歌手,這個不能和那種純粹簽約一首歌曲的價格相比。

如果不考慮簽人,隻考慮簽這首歌曲的話,韓大力是絕對敢開出100萬元的高價的,但是他看好的不僅僅是這首歌,他更看好的是楚亦天這個人!

相比韓大力的果決,MTV的李路平就要保守得多了,他也緊急召開了一個小型會議,由他們市場部和資源部的負責人一同參加,最後決定隻簽約這首歌。

因為對於一個從來沒有在樂壇露麵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歌手,一上來就簽人的話顯得比較冒險。

相反,MTV公司相對於華夏原創音樂公司來說,他們有更多的簽約某一支單曲掙錢的經驗,比如前幾年火爆國內的那首《小草莓》,就是李路平不顧眾人反對,花了120萬元單獨簽下這首歌,而沒有簽約當時唱這首歌的那個組合。

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對組合的的確確也隻火了這一首歌曲,甚至登上了國家電視台的春節聯歡晚會,但是在那之後,這對組合也曾經嚐試過轉型推出新歌,無奈連續三次都已經失敗了,最終定格為隻能靠唱這一首歌商演,根本沒辦法再出專輯或者是辦演唱會。

李路平最後發來的微博私信是:“我們公司想要你這首歌,開價是80萬元!這個價格是我能出的最高價格了,其實我也想給你出更高的價格,但是因為你之前沒有任何在歌壇的經曆,所以公司沒有通過,這已經是我個人的最高權限。但是,隻要你以後再出單曲,我一定會再簽,而且會出更高的價格!具體希望等你回魔都之後我們再詳談。”

楚亦天摸了摸下巴,仔細琢磨著這兩個人的回複。

看上去,好像條件都挺誘人的,你說韓大力這邊吧,一個是公司稍微要出名一點,而且是長遠考慮,要簽五年長約,再加上高額的單曲簽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