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出錢,我有沒有異議,有什麽用?”
陳大華哼了一聲,回答道。
被段遇看著自己詢問,好像是要讓自己出錢一般。
看著李衝李聰兩人的不發話,認為他倆頂多也隻能算一個孩子,兩人都還是花父母錢來著,肯定拿不出那麽多錢,繼續就這樣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
猶豫了一下,掏出手機,準備給李衝的父母打一個電話,提前還是向他倆道了一聲,給他們一個心理準備:“李衝,這事兒的輕重你們自己可能不知道,但為了你們的前途,老師隻能先與你們的父母取得聯係。”
作為成年人,做好的辦法,息事寧人。
他知道李衝的家境還不錯。
綜合考慮,用十萬塊換得兩個孩子的前途,尤其是對李聰來說,應該是劃算的。
如果不同意,自己這也算是提前通風報了信,是他們家長自己的選擇,真要有什麽不得已要承擔的後果。
也不是他不照顧,實在是在鐵證如山麵前,無能為力。
“不用,我來出!”李聰阻止了陳大華。
他想起來了剛入大學時,選擇踏上進入召喚者路途時所牽的某些強條強規。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當擁有超普通人的力量以後,要與普通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自然要用更多的規則來對這些超能力者進行限製。
他違反了強條。
其實在他的學校裏,所認識的同學中,也有不少用銘文去做一些“炫耀”的事情,打架,賺錢,幫自己的好朋友,兄弟出頭之類的。
但那些都必須建立在事情不鬧大,被“炫耀”的一方並不知道他們的這些強條,處於認知盲區,或者直接被他們威脅恐嚇到了,不敢多嘴作為前提。
而這幾人,顯然是知道的,所以才敢向他們獅子大開口。
尤其是想到最開始教訓的紅頭哥等人,更是有社會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