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時間,段遇就看了宋思詩的行車記錄儀位置,再看了眼那受傷者碰瓷兒的位置。
加上旁邊等待著的觀眾。
極有可能是先確定了行車記錄儀的普遍位置,打一個角度的差。
通過一係列的意圖如果不盡快私了妥協,就會“上網”“社死”等方式的準備,迫使花錢私了,以免造成很大的麻煩。
是一種新型碰瓷。
現在誰都知道“網絡暴力”很嚴重。
善良單純的網民很容易利用。
就算這會兒不妥協,等到“網絡暴力”實施以後,當大部分的網民都站在“受傷者”的那一邊以後,就算宋思詩怎麽“狡辯”,最後都隻能妥協。
為了息事寧人,還是得給對方賠錢。
煽動仇富的情緒,引導仇富的觀念,開始發展至進攻宋思詩的家裏人,人肉她的家庭關係,直至賠償金額到滿意為止。
名利雙收,還獲得了一個寬宏大量,勵誌維權的好名聲。
的確,宋思詩的車,全景攝像頭隻是一個輔助駕駛。
並沒有達到可以全景行車記錄的功效。
她的行車記錄儀位置,之前段遇是餘光在掃,不確定有沒有拍攝清楚。
但,再經曆了一遍後,他看到的確,行車記錄儀被這個專業的碰瓷者打了一個角度差。
在倒的時候,他往車上撞了一下,用他的共享單車。
所以在車上,也有一個劃痕。
在人群趕到前。
明明是橫穿馬路行駛的共享單車,被他稍稍改變了一下角度,反正沒有攝像頭,他直接改口稱是在直行,被撞著了。
當然,行車記錄儀依舊是記錄的他受傷者從旁邊來。
但,利用了角度差,撞到人是一個事實。
目前,“受傷者”極其團夥,用觀看者的角度,在誘導群眾。
反正“觀看者”也可以是猜測的言論,不用完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