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皆随我出剑!

第十一章 穷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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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凌真重新醒来时,耳中听得了少女的哭声。

令人感到颇为心疼,有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很是难受。

由不得年轻人不睁开眼睛!

睁开眼来后,映入眼帘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那个亲姐姐,手里拿着母亲红陌剑的白衣“少女”凌潇潇。

她此时正盘腿坐在凌真身边,兀自哭泣不止。

梨花带着淋淋秋雨,凄楚可怜。

就好像凌真已经去世,再也无法活转过来了一般。

忍受不了姐姐这般情真意切的哭嚎声,凌真皱着眉头,厉声喝道:“喂,哭什么哭,快别哭了!你弟弟我又没死,号什么丧啊?!”

凌潇潇见弟弟清醒过来,立时就止住哭泣,那张秀美至极的小脸上又出现了让人赏心悦目的笑容。

天真无邪的“少女”,嘴角上扬,把内心的喜悦情绪展露无疑。

衣服全被烈火烧烂,一身破破烂烂的凌真,也不顾自己当下的姿态尤为狼狈不堪,就那样从地上坐了起来。

他站直身子,环顾周围,看到了阮苍和司玄空两大魔头,倒在地上的那两具尸体。

司、苍两个剑修的头颅,都已被利刃戳烂,血液甚至都凝固了起来,显然再也活不成了!

因为仇人死去的缘故,凌真知道这里应该再无生死之忧需要顾忌,心情放松,便对着八姐问道:“潇潇姐,他们两个是你杀的?”

“算是吧。”

凌潇潇面带和颜微笑,“他们刚才和你一块儿昏倒了。我就去捡起了娘的红陌,每人的脑袋上都戮了几剑,送他们彻底归西了。”

凌真点点头。

忽然,年轻人惊奇的发现了自己身体出现的异样,忍不住大叫:“哎,真气……天呐,我现在感觉膻中穴的本命真气变多了不少!”

凌潇潇心系弟弟的安危,当然也跟着大喜过望,忙道:“真的吗?!”

凌真相当惊喜的说道:“是的,绝不会有错的,潇潇姐,快点,把娘的剑还我!”

大难不死的年轻公子,拿过那柄剑鞘粉红色的名剑红陌,大力的拔出佩剑,凌真情绪万分亢奋,运起了磅礴真力。

对准旁边的那一座瀑布,猛地挥劈出了数剑。

砰砰砰!

凌真每一剑,皆威力惊人,势大力沉,恍若投出火药炸弹,爆出了水花无数。

“少女”凌潇潇被这激**而起的浪潮给当场震撼住了。

哑口难出一言。

“潇潇姐,我明白了!”

凌真心领神会,顿时叫了起来,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快活得无以复加。

站定在凌少爷边上的凌潇潇大惑不解,歪头问道:“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为何我现在内力增多了。因为我的膻中气海里,有娘给我的六缕至尊剑气,剑道气机凝成铁壁,护住我的前胸要害,所以那一条吓死人的水火大龙,没能要了我的命!”

凌真咧着嘴对八姐震声道,“那些异种真气,既然已贯穿不了我的肉体,无路可去,便只能在我的膻中府海安营扎寨,留下来归我随意使用了。”

凌潇潇当即恍然,她猛一拍手,“难怪从刚才开始,我就发现自己的内力变少了,原来是顺着那条真气水龙,进到你身体里去了……你干嘛?”

凌潇潇瞪着眼睛,见弟弟走向了那两个死去剑修的尸体,颇为费解的问道。

凌真则头也不回的笑着回答两个字:“摸尸。”

他从死透的赭袍矮子阮苍的衣服兜里,摸出了一大捧的销骨麻毒针,将之悉数装入那枚专门用于储物的手指纳戒之中。

拿到好东西后,凌真又把身子站直,回转过头,眯起眼,笑道:“姐,记住了,行走江湖,要学会‘摸尸’,好东西不捡白不捡,莫要浪费了!”

这一场初出茅庐,便可谓惊险万分,对付阮苍、司玄空两大邪派剑道修士的战事过后。

溪水旁,赤-身露体的年轻人凌真,自觉此番运气实在太好,能活着实属侥幸,便不得已取出了爹爹送的那枚兵家甲丸。

这是山庄的凌璞凌老爷,那晚在通天月桂之上馈赠的护身宝甲,作为自家儿子二十岁的弱冠礼物。

因为预测会非常沉重,一贯喜欢轻松、自在的凌真,一直都没有把甲胄取出来过。

从来就只是把它储存在纳戒里面,放得好好的。

今日一战,自己经魔头司玄空“摧火剑”的烈焰焚身,没了衣服,总也不至于就这样光着身子到处乱走。

又意识到行走人间,一旦遇到了实力绝高的强敌,搞不好有时候,根本连使出法宝护身的时间和机会都不存在!

有了刚刚那一番险象环生的境遇之后,凌真明白出门在外,“事事安全第一”这一道理。

保命是头等大事。

虽依旧心不甘情不愿,但他仍决定把父亲给的那副兵家甲胄给穿在身上,以求万无一失。

凌潇潇用有些好奇的眼光,目不转睛紧盯凌真手里捏着的那枚青黑色小丸,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凌真笑吟吟的道:“这是爹爹给我的一枚甲丸,内藏兵家护身之物,很厉害的,只是我觉得必然太重,就从没拿出来穿过,甲胄这种东西,也就我爹那种战场上杀惯了人的家伙,才会那么喜欢。原本打算一直放在小丸里的,但今天溪水边的这一战,着实有些凶险,本公子差一点就没有性命了,还是以防万一,穿上的好,重就重了……”

言语之间,年轻人口中念诵法门秘诀,青黑色小丸立时焕发出了明亮夺目的光彩。

很快,原本没有半个巴掌大的小球体,居然不可思议的化成了一件宽松袍子的模样。

凌真瞠目结舌。

瞪大眼珠,看着手里拿着的那一条精美绝伦的兵家法袍。

那是一条通体呈现深青色,刺绣着古朴而神圣花纹的宽袖长袍。

面料材质若只细细去看,便觉得和裁缝铺里最顶级材质的丝绸一样。

若轻轻摩挲,则手感可谓极佳,远远超过了寻常普通的绸缎材料!

堪称极品物件。

万中无一。

“弟弟,你不是说是一副甲胄吗?!这不……分明就是一件袍子嘛!”

凌潇潇目不稍瞬,盯着那条品相尤为吸引人的漂亮青袍,大声叫了起来。

凌真很显然也被惊到了。

他摸了几下自己手中的那条父亲所赠的青色法袍,发了会儿呆,“我也真是没想到啊,这甲丸里藏着的东西,居然并非厚重的铠甲,而是一条袍子,还是如此美观的极品法袍……早知道是这样的,那我出门前就早早穿上了,哪儿至于像现在这样狼狈不堪,唉,失策啊,真是失策!”

“快些穿上吧弟弟。”

凌潇潇满脸期待的道,“我觉得你穿上这袍子,定然好看至极,蛮符合你的气质!”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凌真笑嘻嘻的应了一句,就那样把此件青色袍子,快速披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极为合身,非常的舒适。

就仿佛是世间最优良的裁缝匠人,费心费力,专门根据凌真的身体缝制裁定出来的一样!

原是这件极品法袍,颇为通灵玄妙,能够根据穿戴者的体格身材,自如变化松紧的程度,所以这才会有这样合身无比的情况出现。

改换了一身崭新青袍的俊俏公子凌真,此时的整体气质有了巨大的提升。

就算是和弟弟朝暮相处的凌潇潇,都被弟弟当下的外貌给吸引住了目光,片刻不停的盯着仿佛换了个人的凌真。

“发什么呆,花痴了呀?”

凌真笑呵呵的说道,用手在潇潇姐两眼之前晃了几下,“我知道,本公子英俊超凡,但你好歹是我姐姐,那个望眼欲穿的眼光能不能收起来?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凌潇潇这才勉强收回了注视着的目光,吞了一下口水,只是低声道:“好看,这一身真是好看。”

“看来所谓甲丸之‘甲’,并不是什么厚甲重甲,而是套在长袍里面的一副内胆,亦或者说是‘软甲’。爹爹他还真是有心了!”

凌真自言自语的感慨道,“他定是知道我向往逍遥天地的仙人生活,所以故意送了我这件好东西,没有什么负重感,轻飘飘的,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凌潇潇伸出芊芊玉手,抚摸了几下弟弟身上的袍子,觉得手感之妙,比自己生平穿的所有衣服都要好。

与现在身上穿的那一条白色衣裳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小丫头模样的凌家八女,有点儿感怀的说道:“这等风流帅气,也不知日后该便宜了哪一家的小姑娘,真想看看未来我弟媳妇儿长什么模样,能否配得上我的好弟弟。”

凌真谦虚的笑着回应:“姐姐你也好看,特别的……袖珍可爱,也不知以后会便宜谁家大猪蹄子,我倒想看看哪个男人这么大胆子,敢当我凌真的姐夫!”

凌潇潇狠狠掐了凌真的胳膊一下,后者因为有法袍的缘故,丝毫不疼,凌潇潇又哼了一下,声音很小,所以听起来与娇哼没什么区别。

她叫道:“我才不嫁人呢,早跟你说过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给人当媳妇儿,谁当我丈夫,我砍谁!”

凌真仰头大笑几声,拍了几下姐姐的肩膀,朗声道:“好哇,不愧是我凌真的亲姐,果然有志气!”

“那可不,凌家儿女,又有谁是没骨气的?”

凌潇潇对亲弟弟的赞美之词感到十分受用,沾沾自喜,喜形于色。

“对了潇潇姐,给这件法袍起个名字呗,上等的武器法宝都要起名,这护体法袍,也该有名字才行,否则,实在对不起它这等惊世骇俗的品相了。”

凌真提议道。

只是他貌似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姐姐凌潇潇在起名这方面的天赋,极差极差。

“我想想……青蛟,弟弟,你觉得青蛟这名字怎么样?”

凌潇潇不假思索,直接张口就来。

对她来说,什么名字的,都是信手拈来的东西,至于好不好听之类的,她就全不去理会了。

凌真无奈的苦笑一下,“青椒?这什么破烂名字啊,你怎么不叫胡椒?整天想着怎么炒菜做饭是吧?!”

“什么呀,不是那个花椒青椒的青椒,是青色蛟龙的意思,青蛟,多好听!”

凌潇潇小嘴高高撅起,“我觉得这名字很有寓意,因为你的袍子是青色的嘛,蛟龙之属又是天下万兽之首,多好啊,就用了吧。”

“不行!”

凌真想也不想的断然拒绝,“这名字太容易存在歧义,不能用,换我来想吧……有了,就叫‘斩蛟’!古蜀之地多蛟龙,亦多名剑,手持名剑斩杀蛟龙,一剑可平天下万物,这才是好名字!”

凌潇潇暗自把两个名字相互比较了一下。

她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甚至还窃以为,自己最开始起出来的那个名字要更好一些,故而不置可否。

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弟弟遗传了爹爹的臭脾气,什么事情一但认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所以压根没有与之争辩的必要,争了也是白争。

凌潇潇盯着凌真手里的佩剑红陌,又看向了弟弟的脸,突然有个想法从“少女”的脑海里浮现,她不禁发问:“弟弟,你说到底为什么,这本命剑,都是从眉心里钻出来的?”

凌真想了想,咧开嘴道:“剑修,需要拥有至少一个本命剑窍后,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本命剑,而剑窍的位置,从来不固定,之所以大部分剑修都在眉心处开窍,那是因为这个部位是心绪和元神汇聚最浓之处,最易开窍……话说,我之前听过一个笑话,关于开辟剑窍的,只不过有点儿下九流,要不要听?”

凌潇潇连忙点头,“要。”

凌真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从前有个姑娘,练了很多年的剑,可就是开不出剑窍,后来她索性不练剑了,和一个男人成了亲。那天,她在和她男人行夫妻间那事儿的时候,突然就开了一个窍,而开出剑窍的部位,并非在眉间,而是在两条大腿间的那个地方,你说好死不死的,一柄锐利飞剑,不受控制钻了出来,咔嚓一下,就让她男人变成了太监……”

凌真毫不介意的放声大笑了起来。

惯来都是这般言笑无忌的年轻人边笑边道:“她那可怜的男人,当场就被凌厉绝伦的飞剑斩废了下-体,真叫一个惨呦。男人下面的那柄‘剑’,到底也是没有胜过剑修的飞剑呐!”

————

天神山庄。

有刺客,自北面杀入。

此人轻功卓越,来去如风,脚踩朵朵凝聚真力而成的紫色莲花,一步一生莲,紫气留人间。

凭靠宛若道教踏罡步斗的神行术法,竟是被他躲开了数位护庄神将们的巡逻视线。

刺客如入无人之境般,直达神元王妃平日里起居的院落。

深入虎穴龙潭!

————

衰弱多病,常年需卧床服药的老妇人姚樱身前,不知何时已多了一个雄威超绝,体格十分高大的中年男人。

男人披穿一件绿底金纹的厚实袍子,袍上,绣着五爪金龙。

那是只有藩王才能穿的,象征着身份和地位的“蟒袍”!

正是山庄庄主的神元藩王凌璞,护在了妻子姚樱的前头,直面那一个手中握着根紫色长竹的“不速之客”。

胆大包天到敢来硬闯王府,试图劫持王妃的刺客,是个面黄肌瘦到了极点的麻衣老者。

老人的手里,拿有一根真气持续流淌的亮眼紫竹,绝非等闲之物。

此竹,尖头处锋锐无匹,几乎已不逊色于某些精良锋刃的剑尖。

把持着紫竹的麻衣老人,目光里带有视死如归的决绝神色,他嗓音发哑,沉声冲着前头道:“这么些年了,我苦苦等了这么些年,为何你凌璞……还不去灭了王朝内,白骨滩上仅剩的那一个魔教剑宗!”

立在姚樱身前的那位凌姓藩王老爷,听了此言后微微一怔,肃然发问道:“阁下是何人?说出此话到底是何用意?”

麻衣老者铁青着脸,默然良久后,竟然向前行了个抱拳礼,并未低头,他昂首振声道:“观音剑派刘溟,以身家性命来请武神凌璞替天行道,率军**清南海邪魔!”

凌老爷稍微愣了一下,旋即面露笑意,凌璞勾起嘴角,点头说道:“原来是武林必杀榜排名第二的‘紫竹剑仙’刘溟啊,难怪如此勇猛……”

老藩王有了几分玩性,忽然指了指自己的小腹位置,满脸堆笑,“要不这样吧,你给我这儿来上一剑,本王发誓绝不用‘天神体魄’护身,仅以纯粹的肉躯来硬扛你的攻势。本王若是能接不下来,被你一剑戮伤,那么你的所有要求,我一律爽快答应下来,怎么样?”

刘溟再无其他言语,点了点头,立时道了一声“好”,骤然出手,以紫竹作剑,递出一式绝猛的强攻,直袭凌璞腹部。

一击即中。

奈何这一下的结果就是,被刺之人,仍立在原地纹丝不动。

连哪怕一丢丢的位移,都不存在。

真正意义上的毫发无损!

倾注了紫竹剑仙全部真意的生平会心一击,连凌武神一根寒毛都伤不到。

一剑抵住人之小腹。

剑气全然透不得入。

简直是不亚于天方夜谭般的恐怖画面!

“居然,居然有如此巨大的差距……”

肤色枯黄的刘姓老人瞳孔发颤,“我分明已经踏步了七阶无极境,怎可能还会……还会连一点儿都伤不到他?!”

最尖锐处抵在凌老藩王的腹部,有海量肉眼可见的紫色气机四处流泻,有如瀑布一般。

刘溟咬牙切齿,五官都狰狞扭曲了起来。

他拼了命的不断往竹内输送着内力,那根剑状紫竹已在这股超绝高压之下,临近了崩断折毁的边缘。

“武神”凌璞,依旧稳稳的立定在原地。

人如泰山,剑似鸿毛。

大藩王双手背在身后,神态悠闲,放松而惬意,似乎全无任何感觉。

来自无极境修士的此次倾力递招,对于凌璞而言,就好像仅仅只是无关疼痛的搔痒,泰山轻鸿毛,不值一提!

“紫竹剑仙”刘溟心生强烈不满,呲牙咧嘴的他,情绪万分激动,愤然怒喝道:“不公平!你穿着这件护体法袍,还说什么用纯粹肉身来硬接我的剑?!”

凌璞仿佛突然意识到了这件事,如梦初醒,有点不太好意思的道:“哦,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这袍子我穿得太习惯了,都忘记其护身的功效了……难不成,要本王把衣服脱下来?未免太不雅观了吧,毕竟我夫人还在这里……”

“不必!”

刘溟嘶声大叫道,“你再给我出一剑的机会,这次,我用本命剑杀你!”

一瞬间的功夫,紫竹剑仙召唤出了他的那柄本命剑——“画屏”。

如孔雀开花,彩翎无数。

一翎。

就是一飞剑。

不知有几千几百剑。

顷刻,画屏彩翎剑悉数激射向了那位有着“武道尊神”之称的凌大藩王!

凌璞皱眉,心系身后的爱妻姚樱,脸色不太好看的肃声道了一句:“真是乱来。”

这一刻,凌老爷满身拳罡震**,若暴雨散射开来。

罡气超雄,猝然间便令那些彩翎状的飞剑尽皆炸碎。

一柄也无留存!

然后,凌璞脚步瞬移,其速绝快,眨眼已抵达了紫竹剑仙的身子之前。

穿着绿底金纹法袍的中年男人,一手快速握住了那根紫色长竹,稍一发力,蕴藉着刘溟无穷“观音真气”的那根紫竹,被凌璞当场捏爆。

紫竹剑仙的本命剑和佩剑皆丧,再无作战之力。

姓刘名溟,脸色十分蜡黄的麻衣老人,此刻面部更是不见一丝血色,呆立若一尊木雕。

目光极其晦暗,曾经作为观音剑派之主的老人,全没了半分生存的意志。

凌璞缓缓抬起左手,掌心朝下,将手搁放在了刘溟的头顶,慢悠悠的开了口,“敢入我天神山庄,险些便真要伤到了本王的樱儿……这一等战绩,已足够让你刘溟,在煌煌青史上留下姓名了!”

在吐出掌力彻底击碎刘溟天灵盖的前一刻,大藩王凌璞悠哉松快的说道:“本王知道,你一心所求的,不就白骨剑宗的灭教嘛。此事,我不做,但有人去做了,去做之人,是本王的儿子。我儿凌真,如今已经带着五千精锐兵马去往了南面,直奔南海之滨,剑指魔宗白骨!紫竹剑仙,你就在黄泉之下,等着上头传来的好消息吧。”

话音刚落,在刘溟既震惊又狂喜的眼神里,凌老爷不再继续说话,面无表情,一掌轻轻拍了下去。

那阵雄浑罡气,当即轰烂了七阶无极境剑修刘溟的一整颗脑袋。

恰同一颗血肉炸弹在此处爆了开来!

轻易掌毙紫竹剑仙之后,凌璞随意震掉手上沾的血迹,瞥了眼地上的无头尸体,淡淡的低声道出一句:“想在本王手下留具全尸,须是八阶大道境才行。”

————

锦绣国北方。

中州边境。

黄龙郡,金元城。

这一座建造于天神山边缘地带的城池,名气很大。

是锦绣王朝北部地界里,号称仅次于神元王府所在地的繁华之所。

本来因其坐落在高原的那座金玄峰之上,故此,城名原本是叫做“金峰城”,或又名“金玄城”。

而后由于那位姓林的城主,意图参与朝政的党派纷争,为了表示投诚于藩王凌璞,主动将城池里的一个字,改成了凌老爷王号中的那个“元”。

“璞党”和“珙党”,金元城林城主誓死效忠于前者!

金峰城,或者金玄城,这两个名字彻底成为了所谓的历史,不再被人所提起。

此城,自那日起,被改名为朗朗上口,与金元宝一物几乎同义的“金元城”。

一直唤至今时,没谁胆敢再动哪怕一字。

城中人流极大,从不缺极度富有的商贾人家,有的是兜里钱财多得流油,吃喝丝毫不愁的富户。

因此贸易兴盛无比,是一个任谁都会向往的类似“聚宝盆”一般的地方。

也正因城中那些有钱人多之极矣,他们作为财产凌驾于平民的“人上人”,想要证明自己的财力高高在上,需要一些可采用的途径,以炫耀豪富。

而所有途径中,最是快捷方便,且可说是最有效果的。

那就是参加一次城中偏南边位置,那一座鼎盛拍卖行的拍卖大会,成功在场上,靠着自家的“实力”,拍到一件商品并将之购买下来。

那座大型的拍卖会,名副其实有着鼎鼎大名,其光是“入会费”,都是一笔让人咋舌的天文数字,烫舌头得紧!

其中的每一件商品,若单独拿出来,都完全足够抵消穷苦人家数十年的辛苦劳作,放在家里供着,足可当做差不多好几辈子人的传家之宝。

“入鼎盛者,皆是真正的豪门贵胄。”

这一句话,是金元城城中,家家户户百姓们公认的一个“常识”,连少不经事的小孩子都很清楚!

这一天,以只专门招待权势贵族,从不接纳贫民而出名的鼎盛拍卖行的门口处,蹲坐着一对衣着寒酸的姐弟。

一姐一弟两个人,把“穷酸相”三个字几乎写在了脸上,他们保持着下蹲的姿势,时不时便往门里面瞧上一眼。

从他们面部表情和视线里,就能轻易的看出,他们究竟有多么心焦难耐。

已快到了望眼欲穿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