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大概能猜到,龍陽給他的條件已經很不錯了。
平時的娛樂新聞中,可爆出了不少剛出道的藝人,簽的都是血汗合同。
賺一百萬,要被公司拿走九十九萬。
但,
林海清楚自己的實力。
“六四可以。我六,你們四。”
林海淡淡道。
“小兄弟,你在開什麽玩笑?”龍陽不急反笑,“依依和我們的合同,才五五分賬,你就想要六成?!”
一個新人,要走利潤的百分之六十。
傳出去恐怕會被同行笑掉大牙。
林海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抻了個懶腰。
這意思大家都很清楚:你不答應,我立刻就走。
林海老氣橫秋道:
“哎呀,龍老板,眼光放長遠一點兒。”
“一個有人氣基礎的頂尖廚子,跨界玩兒音樂,應該會很有噱頭吧?”
“而且,我都不需要你們花錢幫我打造作品。”
龍陽靠在椅背上。
臉色陰晴不定。
就在所有人都認為,
龍陽會怒斥一番林海:你在教我做生意?
奮起暴走的時候。
龍陽的實際行動,卻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他咬了咬牙:“好!我答應你!”
隻有在場的沈禮知道,
龍陽一定是想起了華天娛樂在楊依依沒來之前,即將倒閉的模樣。
他們深知有市場的藝人對於一家經紀公司的重要性。
“爽快,龍老板!”林海哈哈一笑,重新坐回到凳子上。
“那個,小陳,回去把林先生的合同準備一下。”
龍陽對一個中年女同事說道。
隨即,又盯向了林海,沉聲道:“小兄弟,我隻能給你三個月的時間。三個月後,我必須要看到專輯成品!”
林海擺了擺手,
頗有些狂傲。
“半個月就夠了。”
“一個星期時間我寫歌,一個星期時間配合我拍攝MV。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