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網絡老婆出牆紅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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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夏明珠當然是明珠暗投,她早已暗暗地和我的死忙兄弟夥卓白林明鋪暗蓋,卻單單把我瞞在一邊。比較起來,夏明珠真的好比狡兔,她不僅僅有三窟,說不定還有四窟五窟。而我,我這匹野狼嚎,隻能自古華山一條道走到黑,所以,充其量也隻能算一隻傻獐子。

緣分是本書,翻得太草率會錯過,翻得太認真會流淚。

我和夏明珠的情感是這樣拉爆的。

那是幾天前,也就是三月末的某一天傍晚。俗話說,三月桃花天,阿郎走路阿妹牽。這就是說,這樣的天氣很溫馨,很矯情,很浪漫,值得與女友約會。這是三月一個平常的周末,無風無雨,氣候溫和,人的心境也非常平和,就像,就像平靜的大海。也像,也像做過愛之後的男女,無欲無求,無羈無絆。

那天下了班以後,我與明珠在解放碑會合。在公司裏,明珠是會計,我是業務員,我們雖然是同事,但是為了我們的長遠事業,我們根本不讓其我同事看出來。我們的地下戀情保持了接近一年,至於我們這種戀情還要保持好久,我們心裏都沒有底,反正,至少在我們結婚前,我們不會讓同事們知道這事,因為,我們不想讓老板知道,我們還想繼續在這個廣告公司混下去。

我們逛了重百,新世紀,還有王府井,甚至還去了美美商都。在新世紀,明珠買了一隻皮夾,人造革的,六十六元,有點兒仿名牌和仿真皮。明珠這人就是這樣,天生名牌意識,但是因為我們沒有錢錢,所以,隻能將名牌看在眼裏,記在心裏,落實在假名牌上。本來我要付錢,雖然我們還沒有結婚,但是男的總得有一種紳士風度是不是,我將皮夾子摸出來,她橫了我一眼,然後很意外的,她自己付的款。然後,到了三六九火鍋館,準備吃了晚飯就坐車回家。